金鹏
【摘要】提升公民数据素养是大数据时代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公民数据素养涵盖内容广泛,包含能力层次的数据使用、分析等技能,意识层次的伦理规范与思维层次的大数据思维等多个方面。面对公民数据素养提升存在的各种问题,只有加强多部门合作,形成企业与公民个人自律,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与人才建設,才能提升公民数据素养,适应未来的数字化生活。
【关键词】数据素养 大数据 数据思维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大数据已深刻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并成为人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必要工具。从整个国家发展来看,大数据意味着未来的创新方向,因此,不仅专业的数据分析师、科学家应掌握和分析大数据,普通公民也必须具备基本的数据素养,并对数据有一个基本的认知,否则就无法适应未来的数字化生活。
数据素养是指在大数据背景下,公民运用数据思维收集、分析、使用、传播数据信息的能力以及在此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数据伦理和数据规范。它具有内涵丰富、跨越领域众多、兼具综合性与复杂性的特点。
数据素养的能力层次。数据素养的能力是指公民应用数据来提升自己或者惠及社会的素质,它是数据素养的外在表现,主要包括数据获取能力、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数据利用能力和数据管理能力。其中,数据获取能力是要求数据使用者、生产者能够从适当渠道或者观察实验活动中获取数据。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就是能够运用适当的方法、工具对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展现。在此基础上,要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得出合理结论,做出较优决策,这就是数据利用能力。数据管理能力则是能够根据数据的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管理,以适当格式进行保存,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计划或方案等。在大数据时代,这些能力的要求会进一步加强。
数据素养的意识层次。数据素养的意识层次是指公民要从意识层次上具有一定的数据素养,包括对数据的敏感性、数据使用的规范与伦理意识。在数据的敏感性方面,公民要对可能与自己学习、工作或生活有关的数据敏感,能够积极利用数据来提升质量,在工作中具有收集相关有用数据的意识,并以此作出决策或支持自身科学研究。在数据规范与伦理方面,公民既要在使用数据时了解其两面性,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又要在使用传播数据过程中遵守基本的道德伦理。数据在造福社会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危害,甚至涉及伦理问题,比如对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信息的泄露,这都需要公民具有数据采集、使用、传播的规范与伦理意识。
数据素养的思维层次。数据素养的思维层次则是在数据素养能力与认识层次的基础上对数据的一种全局性的认识,一方面对于所收集到的数据,公民要有所辨别与准确理解,意识到数据在收集与传播过程中可能存在失真与偏差,并不总能完全反映客观现实,要具有一定的辨别真伪的能力,避免盲目信任和过度依赖数据。另一方面,要具备大数据思维,有效使用与管理数据,既能有效利用数据的价值作出最佳决策,又能避免数据的危害性,使数据的应用恰到好处。特别是大数据高度信息化、数据碎片化等特征,决定了获取数据信息要从传统的因果关系转向相关关系,因此,我们要注重大量、多元化数据与快速分析工具下的数据相关性信息,从而作出有效预防与决策。
公民数据素养提升的意识与整体规划尚未成形。我国的大数据发展起步较晚,目前国内外数据素养的整体环境还未完全成熟,虽然政府与社会各界初步形成了大数据观念和以数据为核心的发展方向,但主要集中于大数据基础设施、技术、人才等布局上,尚无暇顾及大数据之下公民数据素养的培育和提升。即便是大数据本身,前沿的数据采集、应用还只是掌握在主要的专业人员手里,并未形成可操作的、容易被老百姓接受的应用形式,更不用谈数据素养在意识层面、思维层面的全面规划。从国外看,也只有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开启了对数据素养的研究与规划,如美国在2007年发布的“21世纪技能框架”就包含数据素养培育的内容。
公民数据素养的法律规范与伦理建设不够。大数据对我国公民的影响,在最近几年才全面显示出来,尚缺乏相关的配套制度,比如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完善、数据伦理道德体系没有成形、违反数据素养相关规定的成本较低等。突出的表现是,关于泄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还缺乏专门的规定来约束。在实际立案中,更多依靠《刑法》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的规定,给与违法人员判处有期徒刑1—7年不等并处罚金的惩罚。近些年来,关于数据素养违法的案件越来越多,既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形成一定的伦理意识。
公民数据素养提升的机制单一且不够成熟。数据素养的复杂性,要求公民具备数据意识与数据思维,因此,公民数据素养的提升,不仅需要公民自身的学习与领悟,更需要多部门、多学科、多渠道有机结合,企业、科研人员要有效引导,图书馆、行政服务部门要加强对道德规范的建设与培养。实际工作中,在培育对象上,一般更注重专业人员的培养,而忽视全社会范围的各类教育对象;在培养内容上,缺乏整体培养框架,仅偏重于对数据引用的规范性引导;在培养方式上,缺乏专业培育教材,多采用较为单一的传统方式。
多部门合作形成统一的提升框架。公民数据素养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多部门合力,覆盖全社会范围相关人群,在政府发起的基础上,构建整体培养顶层设计,各部门、企业、图书馆等要分层次做好数据素养能力与意识的提升工作,基层单位要做好宣传、伦理道德的建设工作,有关的商家要积极设计各类在线或实体产品,如传感器、移动设备、虚拟现实等,让普通人也了解到数据对自身的重要性,并主动去学习和运用数据使用规范,以形成统一的提升体系。
加强企业和公民个人的自律。在企业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资源与竞争工具的背景下,公民个人也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一些数据,并加以分析、利用。这些情况使得对数据使用、传播的约束越来越重要,而仅仅依赖法律机关的保护和伦理道德限制,还难以杜绝各类数据违法事件。因此,需要企业与个人加强自律,企业要自觉维护和保护客户信息,通过与学校、图书馆合作,提高管理层与员工的数据素养培训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培养和考核直接与数据打交道的关键人员。公民个人则要自觉遵守数据规范与伦理,合理使用、加工、传播数据,形成全社会普遍适用的道德规范。
加强大数据的基础设施与人才建设。公民数据素养的提升离不开整体数据环境的提高与改善,特别是在大数据下,要进一步提高数据方面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比如在大数据的使用更多掌握在专业数据分析人员或数据科学家的情况下,普通人还不能够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来改善自身生活,或者作出相关决策。另外,基于缺少更便捷的数据分析评估工具等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要给予更多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并鼓励相关机构、企业积极布局大数据建设,以此来提升公民数据素养;要注重培养专业数据人才,推动形成政府、高校、企业的联合培养模式,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多层次的人才中坚力量,为后期的公民数据素养培养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