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向东
摘要: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房地产拆迁是不可避免的。虽然有相关法律、政策作为确定拆迁补偿价格的依据,但在实际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其城市房地产补偿价格的确定仍然比较复杂。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本文主要分析了城市房地产拆迁补偿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拆迁人员如何合理评估拆迁补偿。解决拆迁补偿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 价格评估 措施
前言
近年来,拆迁纠纷和群众意见急剧增多,许多关于房地产拆迁补偿的报道也经常出现,这往往是由拆迁人的补偿估价意见不一致所引起的。不仅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会阻碍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随着新房地产拆迁管理条例的出台,其对城市建设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但是,由于房地产拆迁补偿评估存在诸多问题,在拆迁补偿过程中难以确定补偿金额,容易发生利益纠纷,为了提高补偿满意率,促进旧城改造,下面将此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房屋拆迁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难点
(一)评估方法选择存在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确定房屋拆迁的补偿金额时,需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会首先规定一个基准价格,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对比不同的房屋,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屋拆迁金额进行修正,最终得到拆迁房屋的价格評估。此外,基准价在确定的时候需要结合房屋的地理位置、完好情况等,但是怎样得到最终的基准价格、修正系数等数据还需要进一步的统计和计算。
基准价格需要结合被拆房屋现行交易实例来修订,但是,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过程中,房屋区位本质会产生变化,因此只有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当中的要求,房屋按照新用途进行评估,这样才可以使拆迁房屋的价值得到准确的评估。同时,在修订基准价格时需要重视土地价值改变对整体价值产生的影响。在修正基准价格系数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即怎样使修正系数合理的反映不同房屋的差别,以及系数一般属于某个区间内的值,需要工作人员准确评估。
(二)评估价格存在问题
第一,在建设工程价款或者基准价格中需要确定最低补偿标准的,其拆迁补偿价格需要进行评估,而评估工作主要是由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而非竞争机构,同时评估的内容也需要政府部门来确定;第二,在对拆迁管理措施进行推广工作时,需要按照国家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取消统一拆迁方式,同时管理负责人员不能是本次的拆迁人员,也不能够接受任何的委托拆迁行为。部分区域、政府等部门想要使项目更好的推进,需要平等主体间交易的介入。
(三)房地产拆迁补偿价格存在问题
土地补偿价格没有真实反映。有的现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房屋建设价格是新建房屋拆迁补偿的综合,最终的结果只能反映房屋的最大程度是其固有的实物形态价态,而不能正确反映房屋使用单位带来的经济价值,更不能反映土地无形资产的价格。
(四)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认定问题
部分被拆除房屋为旧房无产权证明,即使有产权证明也无使用记录。因此,对用法的认定已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就会产生很多问题。
(五)突击建房、突击装修问题
对于房屋价格评估程中,经常遇到被拆迁人突然建房屋、装修的情况。对于新的建设房屋,没有法定手续,难以查处的,或者将不给予估价,也可能不给登记,这极大的增加了价格评估的难度。
(六)评估时点的问题
拆迁价值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房屋拆迁范围已经确定,房屋拆迁许可证却尚未取得,或者拆迁许可证拿到后,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被拆迁。因此,以拆迁许可证发放时间来进行估算就是不合理的,这样既不能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又增加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二、拆迁房屋价格评估问题解决策略
(一)完善修正系数
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估价最主要就是土地的最佳利用情况,所以在对土地进行评估时,需要重视土地区位价格的评估,不但要重视基准价格的确定,还需要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区位的房屋,给予相应的基准价格修正系数。近年来,在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时,一般会选择大量修正系数,因此具备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机性。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可以组建相关队伍,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修正系数进行完善和改进,从而结合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制定最佳的标准,并结合具体情况选择修正系数,使得拆迁房屋价格评估更加科学化。
(二)规范拆迁补偿评估方法
对于房地产拆迁补偿评估而言,包含分类和分户评估两种不同的方式,在开展评估工作时,可以采取两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始评估之前,需要评估机构在拆迁范围内进行调查,并结合该区域内的房产价格,确定基准价格。然后,不同的房屋需要确定修正系数,这主要和房屋的装修、使用时间等因素有关,此时需要制定不同房屋分类资料,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专业评定。最后,若能在评估参考资料前提下达成协商,就可以签订相关的补偿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申请分户评估。这不但能够减少拆迁需要的时间,还能够降低分户评估数量,大大的节约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拆迁纠纷出现的几率。
(三)解决房地产补偿评估基准价存在的问题
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之前,需要调查当地房屋的市场售价,同时区别不同结构、使用年限、装修情况等不同的建筑房屋,从而确定房屋拆迁补偿的基准价格。同时,需要注意房屋拆迁基准价的确定,需要具备评估资格的单位对其进行评估,最后评估结果需要不同部分人员共同讨论,才等最后确定。在对基准价格进行修订之后,确保其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运行规则之后,才可以制定不同区位、楼层等对应的修正系数。
(四)依据法律执行拆迁房屋用途的认定
《房地产估价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房屋的性质、规模等要以档案记录为准,若房屋具备某些特殊形式,则需要按照其规定。当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后,需要结合协商结果来评估房屋,若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则需要主管部门确认。此时,拆迁双方基本无法继续谈判,因此需要评估人员做些辅助工作,说服双方尽力配合,最快得到评估结果,从而更好地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降低评估差异。
(五)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解决突击建房状况
对于突然建造房屋的,要向拆迁人说明,在调查中,需要将新建房屋以及之前建好的都要给予详细記录。另外,还需要被拆迁人给予证明,可由签字证明。其中如果拒不签字的,可以直系亲属的第三人代为签字。另外,还要记录房屋室内状况,可通过录像以作为留存资料,然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估价协调会议。在会议期间,要说明拆迁前的突建房屋是与法律相违背的,再同意对这一部分突建房屋给予适当的补偿。通常使用成本法,来对新建房屋的实际成本进行估价,评估结果可按房屋的成本比例来进行计算。
(六)把握好评估考察时间点
对拆迁过程中,需要办理规划手续,再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这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期间,评估机构应与拆迁管理部门一起到现场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区域市场情况、区位和房屋结构等。检查不同结构、性质、建筑年限的房屋,并熟悉被拆除房屋的第一手资料。等拆迁许可证颁发后,评估时间应在拆迁期限的某天内确定。这不仅有利于拆迁评估的公平与公正,而且也不易受后期拆迁的影响,同时也节约了评估所需时间,方便拆迁工作按期完成。
(七)规范房地产拆迁补偿评估管理
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拆迁全过程操作有序运行。其次,要加强管理,实行对拆迁估价活动的监督,加强对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管理。评估机构应当具备评估资格,评估人员还应当接受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或者可以接受当地拆迁管理部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关的拆迁评估证。最后,对于房屋拆迁评估还需要加强监管,从而对拆迁房屋能够合理正确的进行估价。
三、结语
根据以上所提到的,对城市房地产拆迁补偿问题,所涉及的事情众多。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确定一套成体系的补偿评估方法,补偿价格的计算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在处理拆迁补偿房地产评估方法的实际问题时,应及时解决好补偿评估问题,合理确定旧房的实际价值,并合理评估房地产的补偿价格,维护拆迁与被拆迁当事人的真实安全利益,有利推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构建一个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