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区:开放创新,多点开花

2018-11-20 06:12陈波
中国经济报告 2018年11期
关键词:试验区片区改革

□陈波

改革的目的在于摸索出一套适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而自贸区“对标国际先进经贸体制”的改革本质上就是以开放倒逼改革的手段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自贸区建设也已走过近五年的历程。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建立。短短5年间,自贸试验区域由上海拓展到了天津、福建、广东,以及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辽宁、浙江、河南等多个新的区域。以开放创新为目标的中国自贸区建设,由2013年的上海自贸区“一枝独秀”,发展到了2015年的沪、津、闽、粤四架马车“并驾齐驱”,再到现在12家自贸区“多点开花”,自贸区的改革和复制正以加速度在中国大地展开。

当2015年四大自贸区出现时,不免使人产生一些误解:因为这四大自贸区都处于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自贸区会不会就像是当年的沿海特区一样,通过实现(货物)贸易便利化,配套税收等优惠政策,从而实现以外贸发展搞活经济的目的?事实上,自贸区远非“经济特区”,也不是简单的“保税区升级版”。自贸区的改革涉及贸易(尤其是服务贸易)、金融、法律、政府职能转变等诸多方面,它是一个关于经济体制的全方位开放改革试验,改革的目的在于摸索出一套适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而自贸区“对标国际先进经贸体制”的改革本质上就是以开放倒逼改革的手段。因此,全方位经济改革诉求决定了自贸区并不只是沿海贸易发达地区的专属。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结构与发展基础各异,这恰恰表明了内陆地区也需要建立自己的自贸区,同样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探索前途。2017年新加入的7个自贸区中有5个地处内陆。这再次清楚地表明,自贸区不仅仅要在保税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国际运输、通关检验、物流仓储等领域的改革,更要对包括金融和服务业在内的重要经济部门展开大胆的改革试验,同时政府职能部门需按照国际上成功开放经济体的标准实施各项改革,形成以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要求为参照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系。

“领头雁”上海自贸区

近年来,上海自贸区继续沿着《全改方案》的精神,在负面清单管理、政府职能转变、贸易监管便利化和金融改革开放等多个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1.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肇始于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从2013年版的190项条目缩短到目前2017年版的95项条目,上海自贸区通过自己的实践,为中国扩大投资准入探索出了可行的路径。2017年在上海自贸区内,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扩大,54项扩大开放措施累计落地项目已达2404个,其中仅2017年就新增412个,并进一步提出新一批涉及金融、航运、商贸、文化、社会、专业服务及先进制造业7大领域的扩大开放措施建议。2017年上海自贸区吸引了包括全球三大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威仕、中英、贝仕,28家知名资产管理机构以及银行、保险、基金等领域的知名企业入驻,全年实到外资、外贸进出口占全市的比重均超过40%。2017年上海自贸区新注册企业5.4万家,月均注册企业数量是挂牌前的5倍,新注册企业活跃度超过80%。新设企业中,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近9900家,占比已从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目前的近20%。

2.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海自贸区建立起了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已经在67个行业和领域全面实施。实施分类综合执法体制改革,8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及一线执法。上海自贸区又继续推动“证照分离”、“先照后证”、“照后减证”等一系列改革,为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提供便利化服务。截至2017年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以及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广实施。外商投资备案管理、企业准入“单一窗口”等投资领域改革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

3.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之一。虽然中国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但是中国在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模式创新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新加坡这样的世界一流贸易中心为榜样,上海自贸区在贸易便利化方面探索实施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海关、口岸、检验检疫、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通过高效的电子化平台联系在了一起,实现了“大通关”,使进出口企业在通关时效和费用上大大节省。上海自贸区内货物进出口海关通关时间较2016年压缩近1/3;启动原产地信用签证创新制度,信用企业可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办理时间由一周左右缩短到一个小时;进口货物抵港到企业申请提箱时间压缩0.5-1天,每年直接降低单证成本和寄送费用4亿以上。在口岸监管服务方面,确立了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为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提供了试点经验。上海自贸区率先探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改革,企业申报数据项在船舶申报环节缩减65%,在货物申报环节缩减24%。先入区、后申报等监管制度创新落地实施,以信息化和智能化为核心的风险分析防控和无纸化通关服务系统不断完善。随着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自贸区口岸贸易总额占全球的3%以上,跃居世界城市首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超过40%;集装箱吞吐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使上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全球第五个航空旅客年吞吐量突破1亿人次的城市。

上海自贸区招商画册

4.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金融改革是上海自贸区也是中国整体开放中的重点与难点。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支持下,上海自贸区在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外汇管理便利化等方面做出了重大改革举措。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贸区账户(即FT账户)的推出,使得自贸区内具有资质的企业能够便利化地在全球进行借贷投融资,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配置资源的有效性。2017年上海自贸区内共开立FT账户7.02万个,当年累计收支7.65万亿元(如无特别注明,货币单位为人民币),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累计达到768家,收支总额达到9761.5亿元,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企业达到95家。除此之外,为了适应更加开放环境的同时还能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上海自贸区创设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立了“一线审慎监管、二线有限渗透”的资金跨境流动管理基础性制度,目前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已涉及110多个国家和地区、2.7万家境内外企业。此外。在以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下,自贸试验区内新兴金融机构数量达到4630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累计769家。

另外,上海自贸区也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一带一路”国别馆在上海自贸区内已初具规模,保加利亚、匈牙利等7馆投入运营。上海先后与以色列、俄罗斯、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联合建立跨国孵化器,搭建跨境项目交流平台。目前,在上海自贸区内,与“一带一路”相关的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功能继续拓展,与东盟法律服务联盟签约;成功发行了马来西亚、俄罗斯、匈牙利等国的“熊猫债”;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莫斯科交易所正式启动市场数据合作;并专门设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查明和律师服务支持中心。此外,上海自贸区还成立了“一带一路”技术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推动签订了“一带一路”区域组织和机构技术联盟协议,在继续深化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试点等项目上都取得了一定进展。

“三驾马车”齐头并进

1.天津自贸区。天津自贸区是中国北方首个自贸试验区。截至2018年5月,90项改革任务、175项制度创新举措基本完成,累计新增市场主体4.5万户,是自贸试验区设立前的2倍,注册资本超过1.6万亿元。据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统计,2017年,天津自贸区三个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亿元,增长11.4%;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增长12.1%;外贸进出口总额2560亿元,增长32.8%。在全市1%的面积上,创造了全市12%的地区生产总值、10%的一般预算收入、四分之一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和三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额,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审批效率大大提高,是天津自贸区全力实施“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在全国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天津自贸区又将涉税事项纳入联合审批,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企业备案与企业设立合并受理,实现了企业设立“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据了解,天津自贸区三个片区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承接了239项市级审批和服务事项,建立了综合受理单一窗口。

与上海自贸区一样,天津自贸区的改革攻坚战之一就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使贸易投融资更加便利高效。到2018年上半年(即天津自贸区成立三周年),自贸区内企业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累计借用外债17.4亿美元,跨境人民币外债签约总额超过200亿元,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150亿元。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结算量近300亿元,跨国公司外币资金集中运营帮助企业提高平均资金周转率达50%以上;取消A类企业贸易收入待核查管理、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使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最高提升近90%;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更好地满足了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和套期保值需求。同时,将金融创新与“放管服”改革措施有机结合,实施了外汇业务“一站式”综合服务、企业开户“绿色通道”、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天津自贸区的一大特色是其发达的平行贸易进口车业务。在天津自贸区系列创新政策的加持下,2017年天津汽车平行进口12万辆,占到全国近80%;保税区汽车平行进口6.15万辆,同比增长68%,占天津51%,占全国39%。天津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已经打破中规车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有效促进合理价格的市场回归,消费者得到实惠。

2.福建自贸区。福建自贸区按照《深改方案》的要求,一方面加强在贸易、投资、监管和金融服务方面的便利化和国际化,另一方面也不断加强自身对台海经济一体化以及“一带一路”的贡献。

截至2018年5月,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落实97.8%。先后推出创新举措310项,其中对台先行先试71项,全国首创106项,110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区内新增企业7.1万户、注册资本1.6万亿元,是挂牌前历年总和的4.6倍和7.1倍。新增外资企业3442户、合同外资244.9亿美元,是挂牌前历年总和的3倍和3.2倍。新增台资企业2041家,合同台资58.7亿美元,分别占全省的56.2%和61%。

福建自贸区的平潭片区是台商最为集中的区域,平潭片区在建筑、旅游、教育、医疗等多个行业率先采认台湾从业资格,建立台胞参保直通车,上线“台陆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启动台企台胞征信查询试点工作,越来越多的台胞选择将此作为自己在大陆创业就业的新坐标。截至2018年5月,平潭片区备案在册的台湾建筑师共31人,已有7名台籍医师在区内注册开展执业活动,另有122名台湾导游领队可在区内执业。平潭台湾创业园已入驻的447家企业中,台资企业占50%左右。

厦门自贸片区拥有福建自贸区最为雄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优势。2017至18年5月,世界最大石油生产公司沙特阿美、全球物流10强法国硕达、世界石化行业龙头企业荷兰皇家壳牌集团3家世界500强企业项目相继落户片区,为区内产业发展增添后劲。2015年8月16日,首列中欧(厦门)班列从厦门片区海沧园区出发,经新疆阿拉山口出境,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直达波兰罗兹,全程1.2万多公里,运行时间14天;2016年4月,班列通过海铁联运延伸至台湾,开通为企业量身打造的中欧(厦门)班列“冠捷”专列;2017年8月,首批越南货物通过海铁联运方式搭乘该班列,运往德国汉堡及波兰波兹南,班列成功连接“一带”与“一路”。

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福州持续扩大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双向投资,加强“一带一路”贸易往来,桥头堡作用凸显。福州自贸片区在加强“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合作方面功不可没。至2018年5月,福州片区共引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项目备案558项,合同外资总额36.35亿美元;共核准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31项,协议投资总额13亿美元,比增717%。此外,福州自贸片区建设的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已发展境内外会员198家、交易商2550家,现货交易额超8亿元,成为加强与东盟各国和地区间务实合作,成为推动双方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的强力引擎。

3.广东自贸区。除上海自贸区外,经济基础最好,开放优势最大的莫过于广东自贸区了。2015年4月建立的广东自贸区,肩负着振兴广东经济,与港澳实现高水平经济合作的重任。与天津、福建相比,广东自贸区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由南沙新区、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三个区域组成,形成了总面积达到116.2平方公里的独特“一园三片区”格局。广东主打港澳牌,将建立粤港澳金融合作创新体制、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交易规则的对接。

自贸区建立以来,广东自贸试验区共形成385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向全国复制推广21项、全省复制推广102项制度创新经验,供全省借鉴92项制度创新案例,3项制度创新案例入选全国最佳实践案例。

投资便利化方面,广东自贸区也走在全国前列。广东自贸区设计了一套投资便利化指数,重点测评自贸试验区内获得政府服务和生产要素的便利度、投资质量和投资潜力。2017年度投资便利化指数为203.2,比2016年度提高20点,表明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得到大幅改善。截至2018年7月,广东区内累计新设企业25万家,新设外资企业1.33万家,实际外资167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投资设立企业超过270家。累计入驻金融企业5.8万家,成为中国内地最大的创新金融和类金融企业集聚地。其中,自贸区内共设立港澳资企业1.1万家,区内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设立企业400余家,中方协议投资额超过100亿美元。

作为贸易大省,广东省的通关贸易便利化得益于广东自贸区的努力探索和发展。2017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外贸进出口9897.99亿元,同比增长4.81%;自贸区海关注册企业10342家,比挂牌当年增长1倍;货物进出口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累计推出70余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其中21项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2项基础性制度上升成为全国自贸区制度经验

此外,积极参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率先实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债券试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试点、跨境金融资产转让等“五个跨境”,有效打通区内与境外双向融资通道。截至2017年12月,区内229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汇入金额429亿元;区内企业备案43个人民币资金池。前海创新研究院编制了一套跨境金融指数,旨在重点测评金融业对经济贡献度、金融创新和金融开放水平。2017年度跨境金融指数为6376点,比2016年度提高677点,说明跨境金融保持较快增长。

广东自贸区自挂牌成立以来,就旨在与“一带一路”战略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依据其“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战略定位,历时三年多,成果凸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自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后,广东自贸区在大湾区建设过程中作用显着。2018年5月,国务院在《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中提出要在2020年把广东自贸区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促进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推进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先行区、粤澳产业园、粤澳信息港、广东海洋经济综合示范区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等重大项目建设。

自贸区改革的生力军:七家新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

2017年4月1日,湖北、浙江等七家自贸区正式成立,成为中国自贸区改革的生力军。值得注意的是,湖北、重庆、四川、陕西和河南都地处内陆,这些内陆自贸区的加入,标志着中国的自贸区改革迈上了新台阶。

1.湖北自贸区。湖北自贸区的任务除了要做好贸易、投资、行政管理和金融服务便利化的“规定动作”外,还要加强自贸区与东湖高新区的“双自联动”,建立一批高科技企业和产业。

截至2018年5月,湖北自贸区总体方案明确的170项试验任务已启动160项,已完成32项,正在落实128项。自贸区改革试验初见成效。2017年末,湖北自贸区新设立企业达8105家。其中,内资企业8048家,注册资本总额731亿元人民币;外资企业57家,合同外资28亿美元。湖北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来,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和相关省直、中央驻鄂单位陆续报送200项制度创新成果,现已在国家、省级层面被采纳的分别为5项和21项。

湖北自贸区在科技创新等领域表现尤为突出。据商务部通报,2017年湖北自贸试验区新增专利申请14118件,新增专利授权6303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42家,在11个自贸试验区中均遥遥领先。2017年自贸区新增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38家,建设公共服务平台43个,区内拥有孵化器58家,在孵企业4000余家,众创空间85家。自贸区通过各种招才行动,聚集全球创新人才。目前武汉片区已聚集3名诺贝尔奖得主、49名中外院士、397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82名湖北省“百人计划”专家、86位武汉“城市合伙人”、1477名“3551光谷人才计划”。

此外,湖北自贸区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贸易便利化等方面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武汉海关的创新政策“内外贸同船运输货物智能放行”和“先出区,后报关”,促进了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江海联运,已被海关总署部署全国推广。湖北自贸区推行的行政管理“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的创新措施,受到了国务院的肯定,并推广至全国。截至2018年4月末,湖北自贸区区内企业通过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累计实现跨境流入2821.54万美元,累计跨境流出140万美元,累计借入外债2807万美元。自贸区新增金融机构184家,人民币贷款额485.2亿元人民币,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39.2亿元人民币,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均位居前列。

2.重庆自贸区。重庆作为中国西部和内陆唯一的直辖市,其自贸区的建设也颇受瞩目。重庆自贸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学习和复制前两批自贸区的先进改革经验和政策,结合重庆的经济地理特点,做出自己的特色性开放创新。截至2018年2月,重庆有条件复制推广的前两批自贸试验区118项改革试点经验中,已落地111项;《总体方案》涉及的151项试点任务中,已落地120项,31项正在加紧推进。根据总体方案的精神,重庆自贸试验区正在努力完成7大项改革政策和151项改革措施,其中属于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共性改革举措占比75%,剩下的25%则属于重庆个性化改革措施。重庆方面的个性化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二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城市群协同发展。

在个性化改革创新中,重庆自贸区出现了不少亮点。比如自贸区开立全球第一份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迈出了陆上贸易规则探索“第一步”;形成“四自一简”(海关监管)、“3C 免办”(检验检疫)、“创新推动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创新实施铁路运输信用证结算”等6个全国首创的制度创新案例。其中两个全国首创的案例被商务部转发,分别是“紧扣战略定位,创新推动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和“积极探索陆上贸易新规则,创新实施铁路运输信用证结算”。飞机租赁实现零突破。研究出台鼓励飞机租赁业务的各项政策,完善异地委托监管机制,目前已经有2架飞机落地,签约9架。成功开展波音737飞行模拟训练器的保税融资租赁业务,开出“保税+融资租赁”第一单。

重庆自贸区的改革创新为广大国内外投资者创造了优质的营商环境,全自贸区在2017年新增企业注册13055户,占全市同期新增企业注册的9.5%,其中新增外资企业注册240户,占全市23.3%;落户重大项目799个,协议投资总额达3086.5亿元人民币。

3.四川自贸区。四川自贸区定位为中国西部开放的门户,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起点。随着四川在自贸区开放创新中的突破,四川自贸区挂牌运行以来,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制度、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共建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实现77项创新改革,目前已探索形成77项创新经验成果,精选21项向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并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成果显现的背后,是四川自贸区密集出台的相关制度带来创新活力迸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成立“一带一路”法律联盟服务中心、建立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世界一流科技园区联盟”、企业设立登记“一小时办结”服务等。

截至2017年底,四川自贸试验区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60余个。新设企业16944家,注册资本2408亿元。入驻持牌金融机构300余家,入驻基金160余家。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56家,超过全省新设外资企业数的1/3。双流国际航空港开通航线304条,其中国际航线104条。蓉欧快铁1-10月开行643列,同比增长83.7%,稳居全国首位,重载率提高到70.5%;发送集装箱5.27万标箱、货值33亿美元,分别增长83.6%和266.3%。泸州港集装箱吞吐量41.1万标箱、增长2.1%。

为了推进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四川自贸区在省内提出了“3区+N园”的协同改革机制,在省外与天津滨海新区、广州南沙等17个区域实行城市政务服务异地直通互办,与乌鲁木齐、兰州、西宁开展集拼集运联动试验,与昆明、六盘水等地合作建立6个无水港。

4.陕西自贸区。陕西自贸区是西北地区唯一的自贸区,自贸区核心所在的西安也是陆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因此,陕西自贸区的经济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经过一年的建设,陕西自贸试验区新增注册市场主体14218户(占自贸试验区揭牌前市场主体总数25558户的55.6%),其中企业数11434户(含外资企业150户),新增注册资本3397.09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295家。2017年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1984.9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2714.78亿元的73.1%,其中,进口774.1亿元,占全省进口1054.78亿元的73.4%;出口1210.8亿元,占全省出口1660亿元的72.9%。

一年以来,陕西自贸试验区不断完善省级、片区、功能区三级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对试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实行全程项目化、目标化、动态化管理。目前165项试点任务已全面启动,同时复制推广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124项试点经验。在“放管服”推进中,“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已在陕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全面启动,“微信办照”被李克强总理点赞,“54证合一”全面推广,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实现全程电子化。

与此同时,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开。融合了陕西“通丝路”、出口水果电子监管及质量追溯系统两个特色应用服务功能的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创新推出“货站前移”“舱单归并”等24项监管服务措施,使通关效率提升30%以上。

在“一带一路”大通道建设中,西咸新区板块着力建设丝路交通商贸物流中心,构筑全方位立体化开放大通道,建设“一带一路”交通、商贸、快递物流中心,开通国内首条陆空联运跨境电商货运直飞航线,国际航线达到57条。

5.河南自贸区。河南自贸区与湖北自贸区同处中国中部。与湖北自贸区强调高科技产业不同的是,河南自贸区更强调要素国际化流通,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

经过一年的发展,河南自贸区按产业划分共有第一产业152户,累计注册资本19.67亿元;第二产业2611户,累计注册资本572.72亿元;第三产业20860户,累计注册资本2582.82亿元。各片区都以第三产业居多。若按行业划分:新设企业以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类居多。其中,郑州片区以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类企业居多;开封片区以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贸服务类企业居多;洛阳片区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制造类企业居多。按内外资划分:新注册企业中,内资企业23484户,注册资本3098.81亿元;外资企业139户,注册资本76.6亿元。

河南自贸区经过一年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许多指标上名列第三批自贸区前茅。2017年河南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数、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持牌金融机构数、固定资产投资、税收收入等指标均居第三批自贸试验区首位。

6.辽宁自贸区。辽宁自贸区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振兴东北”大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希望自贸区的开放探索,为振兴东北提供可行性方案并起到引领作用。

经过一年的建设和发展,辽宁自贸区不负众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自2017年4月1日辽宁自贸区挂牌成立以来,共新增注册企业24829家,注册资本3626.1亿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试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贸易便利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深入服务“一带一路”和健全法治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一年来,大连片区内企业进出口贸易实现1461亿元,占全市35.4%,拉动全市进出口同比增长7.5%;中欧班列发送438列,运送3.5万标箱,同比增长97.8%。

经过一年的努力,沈阳片区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已基本完成,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框架基本形成,政策支撑体系逐步健全,载体功能不断完善,企业的集聚效应持续显现,新注册企业突破1.5万户,开局良好。

2017年,营口港货物吞吐量完成3.62亿吨,集装箱运量完成627万标准箱,增开内贸航线9条,开通中欧班列12条,完成运量增长30%,占满洲里口岸出境货物60%以上,海铁联运量居全国第1位。营口港形成了“海关归类智能导航”、“三互大通关”、保税混矿监管、进境粮食全流程监管、服务贸易在线退税、进出口货物通关“英特尔模式”等全国首创的制度创新经验。

7.浙江自贸区。浙江自贸区位于舟山群岛,决定了其主要突破点在于海运贸易以及相关的大宗商品仓储、交易交割和运输。

在自贸区成立的第一年,按照相关性、创新性、可复制推广性评估,浙江自贸区形成了首批21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13项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首创性成果,主要集中在“油品全产业链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这两个领域。特别是“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的保税燃料油跨关区直供、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等全部8项成果均为全国首创。浙江自贸试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新增注册企业4167家,平均每天15家,注册资本总额2173.21亿元;其中油品企业812家,注册资本706.9亿元。新增外资企业59家,合同利用外资8.8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05亿美元,占全市75.3%,带动全市利用外资同比增长93%。

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要着力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他点明了改革着力点在于自贸区和“一带一路”。2018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海南建立特区三十周年大会上再次提出将在海南全岛建设自贸区乃至自贸港的宏伟目标。由此可见,建设自贸区,对标国际先进乃至最高的开放水平,是中国改革开放新阶段的重中之重。从5年前的一枝独秀,到现在12家共同参与的改革竞赛,自贸区一直担负着探索引领中国新阶段改革开放的重任。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在国际经贸摩擦的加剧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压力日渐加大,自贸区的开放引领意义就更加凸显。期待着全国各自贸区能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功,为中国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引领中国的改革开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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