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 制度供给与政策创新研究课题组
首都科学决策研究会
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是矛盾纠纷的聚焦点,更是检验、历练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第一线。各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脱贫攻坚工作时提出的“在农村基层锻炼干部、发现干部、培养干部”和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各级党委要把关心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求,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在脱贫攻坚这个当下最吃劲岗位、重要岗位进行磨炼、进行历练。
(一)精准选派扶贫干部。找准穷困“病根”,针对“病灶”精准选派。按照“供需匹配”原则,以“经济部门帮穷村、政法部门帮乱村、党群部门帮弱村”等选派方式,优先选派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担任。因懒致贫的,选派善做思想工作的干部。信息不灵通而致贫的,选派懂市场熟营销的干部。
(二)坚持“逢提必下”,丰富一线扶贫经历。把选派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锻炼作为加强干部实践培养的主渠道,重点选派新招录机关公务员、机关后备干部沉到一线。尤其要注重围绕建立和落实“逢提必下”机制,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提拔前必须安排到贫困县、乡、村至少挂职锻炼;对新考录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全部安排到贫困乡、村挂职锻炼。
(三)紧盯“关键少数”,选好配强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并保持稳定。综合考虑地区主导产业、优势资源、人文特点、自然禀赋等,对贫困县(市、区)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有节奏、有重点地对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优化,让有闯劲敢担当、熟悉基层、阅历丰富的干部担任县区党政一把手。构建完善党政主责、部门主抓、基层主推、干部主帮攻坚格局。
(四)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任务、加担子。让年富力强的干部,既当“第一书记”主抓一个村的工作,又安排他们挂职乡镇中层或副职领导岗位,协助乡镇领导分管一些事务,点面结合加强培养和锻炼,通过“逼”和“压”让年轻干部尽快成长、成熟起来。
(五)建立健全多方合力的脱贫一线干部工作助力机制。在导师帮带、政策倾斜、资金支持、问题会商、责任倒查等方面形成一揽子综合措施,实时了解一线干部的工作动态,及时指导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帮助脱贫一线干部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快速解决工作难题,全面提升工作成效。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扶贫开发能力。要提高能力水平,科学制定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方案,加强对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实现对市、县、乡、村四级干部轮训全覆盖。着力抓好干部培训,着力培养“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着力用好驻村队伍,层层夯实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责任,重视加强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队伍建设。
(七) 加强对扶贫干部的监管考核。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从严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多“扯扯袖子、提提领子”,该批评时批评。要强化真抓实干,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敷衍塞责、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八) 精准设置指标体系,改进完善对脱贫一线干部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按照精简高效、各有侧重和突出扶贫开发成效的原则,精准设置考评指标,重点考评脱贫一线干部在基层组织建设、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协调资金等具体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九) 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对扶贫干部进行立体考察。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脱贫攻坚表现、实绩、成效,作为检验识别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和标尺,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采取随机调研、谈心谈话、专项考察、单位推荐、定期分析等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深入了解、立体考察、会诊辨析、精准识别。
(十) 定期对一线干部开展分析研判。每年定期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开展分析研判,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广泛听取乡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贫困群众意见,对贫困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推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发挥、敬业表现、实绩效果、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分析,突出干部一贯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把干部查实看准。
(十一) 倡导容错纠错。坚持从严管理与宽容保护相统一,支持和鼓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突破、积极有为、依法作为,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过程中尽职担当和非因主观故意出现的失误偏差、损失和负面影响,让勇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干部打消顾虑,甩掉“包袱”,吃下“定心丸”,最大限度调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二) 完善干部召回制度,逐步实现系统化、常态化。由扶贫办成立干部召回小组,制定召回条件和标准。干部被召回后,对召回人员分组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学习。通过“回炉再造”回归工作的干部,召回小组定期对其进行的监督考核,如若其仍不能干好扶贫工作,打好扶贫攻坚战,则应再次被召回。
(十三) 畅通“出口”,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拓宽基层扶贫干部的晋升渠道,提高扶贫战线干部的政治待遇,特别是对贡献突出、表现优异的扶贫战线干部设立评优评先单独奖项,给予记功等奖励。扶贫干部在任职期满圆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经考察表现优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享受晋升或者提高经济待遇。
(十四) 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断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建立以选拔考察、定期考察、重点工作考察为内容的常态化考察机制,既要把有思路、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选拔到脱贫攻坚的岗位上来,又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干部,把干部从脱贫工作中选出来。
(十五) 注重实绩,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懒惰者无位。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任用扶贫干部,形成“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懒惰者无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对于实干者在评先选优中给予侧重;对于特别优异者在提拔使用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对于群众口碑差、党组织服务意识差者启动组织约谈和诫勉谈话;对于问题严重者实行召回制度,并调整岗位。
(十六) 作出特殊贡献的干部要破格提拔。对特别优秀的、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干部,按程序报批后可破格提拔(脱贫摘帽);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中排名靠前的领导班子成员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挂职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特别优秀的,可就地提拔使用。
(十七) 建立健全扶贫干部激励机制,调动扶贫干部积极性。积极为脱贫一线干部创造良好工作、生活和成长氛围,及时排忧解惑,让干部在脱贫一线安得下心、沉得住气。坚持物力财力向脱贫一线倾斜,重视保障和提高扶贫干部正常工作生活待遇,落实带薪休假、日常体检等制度,及时了解脱贫一线干部思想动态和心理动态。积极开展脱贫一线干部典型选树活动,大张旗鼓发现和宣传一批在脱贫一线有实绩、有作为、有口碑,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和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