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来森
走在山路上,他的拐杖,将路面戳得咚咚作响。
他喜欢听到这样的声响,这种咚咚咚的声响,让他满足;或许,他还能从这种声响中,听到自己身体里的力量,听到几十年生命历程里的某些回音。
虽然,已经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但他的身体尚可,无大病大痛,只是脊背有些微微的驼;尽管,身体骨节处,青筋暴突,一到阴雨天,就会生发出阵阵的疼痛,可筋骨,总算还硬朗。
他能行走,能干一些简单的家务活,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甚至于,还能拄着拐杖,攀登上不算高的村里的西山。只是,他不能种地了:一则,他到底是老了,重的农活确实干不动了;二则,自己的儿子、孙子,也不让他干了。
不能干农活的他,就喜欢上了行走,在田野中,在山道上,手中拄着儿子为他制作的那根拐杖。
拐杖,是山间的酸枣木做成的,像山上的石头一般坚硬。几年下来,拐杖的手柄处,变得光滑润泽,发着油油的暗红色光亮。有时候,一个人坐着,他就会情不自禁地端详自己的手,然后,再看看手中的拐杖,他觉得拐杖的亮度,比他的手还亮。他的手,除了凸出的青筋,还布满了一块块的老人斑,粗糙如一块用旧了的麻纱布。而手中的拐杖呢?竟然是那样油亮,此时,他就会禁不住默然一笑。他知道,他是用自己的生命余光,把一根拐杖滋润成了这样一种红润油亮的色彩的。
他的生命,在流走。从前,是流走在一块块的土地上;现在,则是流走在一根拐杖上。
不过,所有的这一切,他都不觉得遗憾。他知道,该流走的,总会流走;生命,最终都是要彻底流走的。
他老了,干不动农活了,而他又执着地喜欢着脚下的土地,于是,他也就只好在田野中走一走了。他在行走中,亲近着每一块土地,眼瞅着每一块土地的变化;他从土地的变化中,又看到了村庄一年年的变化。
他喜欢向西行走,因为,西边是村庄的西山。西山不高,严格说,只能算是一条南北方向岭,只是有几个山头,略微凸显出来,于是,村子里的人就习惯于叫它西山了。而每次行至西山脚下,他都会停一下,注视一下山道边那一块块布满碎石的土地。其实,如今已经谈不上“土地”了,说是“土地”,只能记忆在从前,从前,这一块块破碎的土地,是属于他的。
记忆蓦然就回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
土地开始分到户,一下子调动了村民对土地的热情。那种热情,甚至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为争夺每一分土地,地块相邻的农户间,不惜撕破乡亲情面,争抢、对骂,甚至大打出手。
那时的他,正值壮年,年富力强,他也在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土地而冥思苦想。但他生性胆小,甚至懦弱,害怕与别人争抢,更怕因此而打架,所以,他只好向别处寻找。
他在田野中转悠,在转悠的同时,寻寻觅觅。
那一天,当他转悠到西山脚下时,他乐了。
他发现,南北方向的西山,山东坡蔓延开许多山腿子,山腿子不高,只是略微高于平地,而落雨时的雨水,就顺着山腿子之间的低处流下。多少年了,那些低处,冲积下许多泥土,就像一条河流冲积而成的冲积扇平原。只是,西山下的“平原”太小,巴掌大,一小块一小块的,夹在山腿子之间,而且还极不规则,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有一次,他特意用镢刨了一下,泥土的深度竟然很深,深得足以当作一块土地耕种。
于是,那一年的春天,他就开始了垦荒。
他拿着一把铁镢,一张铁耙,天天垦荒在西山下的冲积“平原”上。他干得很慢,这活儿实在也快不了:先要把表层的碎石用铁耙一下一下地耙开,耙到山腿子的边缘上,然后,再一镢一镢地刨土。刨下一片,他就蹲下,因为泥土中还混杂着一些大大小小的石块,他要用心地、仔细地将这些碎石块一一捡出。他捡石块的时候,脸上总是堆满了笑,晒黑的脸膛放着锃亮的光,那笑意也仿佛在脸上流淌,生光。他的笑,是发自内心的,那是一种“小得意”的笑,他为自己的发现而得意。捡拾一段时间后,他就回头看看,身后是干干净净的土地,他情不自禁地抓一把泥土,泥土软软的、润润的、肥肥的,那种感觉,穿过他的手心,直接构成他内心的快意和欢喜。当所有的石块被捡完后,就需要用铁耙平整土地。这时,他总要脱掉鞋子,赤脚干这份活儿。他喜欢光脚踏在松软泥土上的感觉:脚底被柔软的泥土抚慰着,地气穿过脚心,像一棵树的根系,在他的身体内四通八达地布散开。这时,他就真的感觉他和一块土地生长在一起了;他,就是土地上的一棵庄稼,一棵懂得感恩土地的庄稼。
就这样,这一年春天,他在西山下开垦出了十几块荒地。如果计算土地面积的话,大概也有五六亩。换句话说,就在人们为一分一厘的土地而争抢而疯狂的时候,他通过垦荒,凭空为自己增加了五六亩土地。
这一年,新开垦出的土地上,他只种植了两种农作物:一种是高粱,一种是地瓜。因为这两种作物,都是耐旱、耐涝的泼辣作物。
这一年,这两种作物,都获得了大丰收。
村子里的人馋红了眼。那年秋天,丰收之后,他从大街上走过,就经常遇见人跟他开玩笑,还叫着他的外号:“耗子,没想到你是我们村最精明的一个啊!”他很少回答,只是嘿嘿一笑,算作回答。“耗子”是简称,全称的外号应该是叫“土耗子”,到底是谁最早叫起的,似乎也没人知道了,反正,好多年了,村子里的人就叫他“土耗子”,内含的道理很简单:他这个人一天到晚,都耗在土地上,对于种地,实在是太过热情、执着了。对此外号,他也并不恼,他嘴上不说,心里却在想:“土耗子,土耗子有什么不好的?庄稼人不耗在土地上,还是本分的庄稼人吗?”
第二年春天,他本想再在西山下开垦一些荒地。可没想到,仿佛只是一夜间,西山下冒出了众多的荒地开垦者,西山脚下的所有沟沟岔岔处、荒草榛莽处,都被开垦成了土地。已然是土无闲土,无处可垦了。
哎!他无奈地摇摇头。
此后若干年里,他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种植着这些自己开垦出来的土地,直至年老到不能再种植了。这一晃,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他老得不能干活了,他的孙子成人了,他的儿子也成了老人了。
当他老得不能种地的时候,土地的地位,也在农民心中,悄然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在年轻一代农民的身上。大批的青年人开始离开土地,进入城市中,并且在城市中买房置产,成为新一代的城市人。
连他自己的孙子,都进城买了房子。结婚后,他的儿子要给孙子看护孩子,也跟着进城了。他自己,却留在了村中。不是儿孙不让他去,而是他自己执意不去。他不喜欢城市那种上不接天,下不着地的生活。他更愿意留在农村,双脚踏在土地上,踏踏实实地过那种接通地气的日子。
辛辛苦苦开垦出的土地,无人接手去种,他只好无可奈何地让它们再次回归到“荒地”的状态之中。好在,从前耕种过的印痕还在,仿佛是刻意要留下一点对于从前的记忆。
可那个叫“土耗子”的人,却再也无法“耗”在土地上了。他已老到无法耕种一块土地了——小车推不动,犁耙扶不起;剩下的,也只能是走走,看看。走走看看,是现在他亲近土地的唯一方式。
特别是秋天,庄稼将要成熟的季节。他走得勤快,也走得快乐。
他喜欢秋天里庄稼丰收的景象,他知道,庄稼人忙碌一年,等待的就是这个秋天。红的高粱、白的棉花、青的玉米、黄的豆荚,这一切,都让他欢喜着。
走近一块庄稼地,他就会停下来。
他走向地头,剥开一只玉米棒的外衣,他是想看一下这只玉米棒是否已经籽粒饱满到头了。有时,他会干脆将玉米棒掰下,剥去玉米外衣,一粒一粒地去数一下玉米棒的籽粒。他能从一只玉米棒籽粒的多少,估算出一块玉米地的产量。高粱个高,够不到高粱穗,他就捉住一株高粱,轻轻晃悠一下,他能从晃悠的手感上,体会一株高粱籽粒饱满的程度。
走过一块豆田,豆叶大多都黄了,枯了,豆荚也变成了一种嫩黄色。透过这种嫩黄色,他知道豆粒已经鼓满了豆荚,只是等待着时间,将豆荚中的豆粒进一步变硬,然后,有一天在太阳的暴晒下,突然迸裂,蹦跳出一粒粒金黄的黄豆粒。他还知道,豆荚嫩黄的时候,也正是吃毛豆的最好时节。有一次,他也真的像一个孩子一样,在田野中寻找了一些枯草,点燃,在柴火上烤起了毛豆。噼里啪啦的柴火燃烧声,和熟透了的毛豆的豆香,让他的脸上弥漫开了一份童真般的笑。他仿佛回到了童年,小时候的田野和他那些风风火火的玩伴们里。他们会在田野上疯狂地奔跑,不为什么,就是为了奔跑而奔跑。那时候,他们仿佛觉得,只有奔跑,才能对得起这广袤的田野,才能在土地面前,彰显一个人的力量,才能和大地形成一种知音关系——土地的儿子,就应该在土地上不停地奔跑。
是的,土地的种子,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在很小的时候,就深深地埋下了。
然而,这种行走,也不仅仅是快乐,时时还伴以忧伤。
有时候,他会遇到一块土地一棵庄稼也没有,只有满地的枯草,在风中凄惶地摇曳着。夕阳、残照、荒土地,满目荒凉;枯草中,传出密集的虫鸣声——百虫似乎特别喜欢这样的荒草地。甚至于,蓦然间,荒草中会有一两只野兔,霍然跑开,在人的视野中,拉下一道长长的烟,渺茫至远处。
此种情况下,他站在地头,常常要站立很长一段时间。他知道,这块土地的主人,一定是进城了,而且是全家进城了,也许,他们永远也不会再回到这块土地上。土地,失去了人的关怀,也就只好荒芜了。
荒芜了土地,苍凉了风景,却刺痛了他的心。他久久地站立在那里,眼中是惋惜,是失望,是迷茫,是痛疼,最终,变成一种难以遏制的愤怒,口中不停地念叨着一句话:“造孽啊,真是造孽啊!”
然后,愤然离去。
这些年,南北三四里路长的西山,差不多被他走遍了,他用自己的双脚,丈量着西山上的每一块土地,但唯独山北段的两个山头,他却无法丈量了。那两个山头,树木葱茏,植被格外丰茂。两山头间,还有一孔清冽的的山泉,好多年来,村子里的人不怕路远,都特意到山泉处担水,熬煮米饭。可几年前,这两座山头却被人买去了。据说,买主是某市的一位副市长,还是一位女副市长。
山头被买后,买主专门为此修了一条直通山顶的水泥路;山顶上,盖起了一座硕大的房子,远远望去,像一座碉堡。事实上,在这座山头上,解放前,国民党兵也的确在上面修建过一座碉堡;环山,则围起了一圈铁丝网,铁丝网将那两座山头隔离成一个独立而神秘的世界。
从此,人畜都不得进入了。
奇怪的是,自从山顶上盖上那一座大房子后,村子里就隔三岔五地死人了,而且死去的多为村中有出息的青壮年。于是,村中就风言风语说是那座“碉堡”压住了村庄的风水。“碉堡”处在西山的最高处,那是“压头儿”啊,难怪村中有出息的人在陆陆续续倒霉死去!群情激愤,有几次,村中的人自发聚集起来,拿上工具,想去西山捣毁那座“碉堡”,但最终,还是被村干部劝下了。村干部并没有跟村民动粗,而是一脸可怜相:“哎,别闹事了,我们小老百姓惹不起人家,人家是国家干部,说来说去,这土地到底还是国家的啊,还是忍着吧,忍着吧……”村民们觉得似乎也在理:土地虽然是村庄的,但土地也是国家的啊;既然土地也是国家的,那么,土地被国家干部买去,也自然在情理之中了。
于是,只好颓然散去。
可也有人心里犯嘀咕:“土地是国家的,可土地,也不一定是国家干部的啊……”
他,是属于心中“犯嘀咕”的人之一。他第一次行走到铁丝网边的时候,站立了很长一段时间,从远处遥望山顶的那座“碉堡”,他觉得那就是一坨屎,一坨坚硬的屎,在那儿肮脏着村民们。
后来,当每次将要走近铁丝网时,他就赶紧转身离开——想着赶快回到自己的家中,平息一下内心的激动和愤懑。
现在,他依旧居住在“老家”中。他居住的房子,真是老房子中的老房子了。
老房子,位于村庄的西北角,还是他的父母留下的旧物。因为位置偏僻,当年新农村规划时,不在规划线上,也就幸运地保留了下来;而他儿子的房子,则是在规划之中,被规划了——位于村子中间,是标准的红砖瓦房。
儿子当年随孙子进城时,曾要他搬进自己的砖瓦房中居住,却被他拒绝了。因为儿子的房子,庭院地面,全被水泥铺满了,一点点土地都不露;白花花的,寸草不生。他总喜欢说:“白咧切的,分不清天和地。”他不喜欢看不到泥土的庭院、缺少花草树木的庭院,在他看来,就不算是一个家。
而他居住的老房子,则是当年父母留下的泥坯房。四周的墙壁用泥坯垒成,泥坯有半米多厚,只是后来,儿子为之在墙壁外挂了一层 “砖皮”,就是在墙壁的外面,贴了一层砖块——乡下人谓之“挂皮子”;不过,内里却还是泥坯的。房顶,原先是草披的,也是儿子,在原先草披的基础上,又覆盖了一层红瓦,但中间,依然还是有一层草披隔住,所以整个房子虽然旧,可真是冬暖夏凉啊。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不是这些,他最喜欢的,是旧房子散发出的那份永恒的泥土味,还有一份对自己父母的怀想之情。
房子也太旧了。内里的墙壁,已经撕裂开了一些大大小小的缝隙,经年的烟熏火燎,缝隙内变得黑乎乎的,散发着时淡时浓的呛人烟味。房顶上的梁柱,黑黝黝的,阴雨天,会不时有烟油子,吧嗒吧嗒地滴下。房子内,总有蟋蟀在叫,连冬天也有蟋蟀在叫;或者,确切地说不叫蟋蟀,乡下人叫它“灶鸡”,是一种形似蟋蟀的鸣虫。叫声唧唧,似在弹奏一曲催眠的曲子;夜深人静的时候,“灶鸡”的叫声,则让人油然生发出一份淡淡的落寞和凄凉。但这一些,却都让他喜欢,他觉得,这样的状态,才像是一种庄户人家过日子的样子;这些气味,才是庄户人家过日子应有的气味;这样的虫鸣声,则让他想到晨霜雨露,和田野里吹过的风。
堂屋的地面,儿子曾想为他铺上一层砖块,也被他拒绝了。他喜欢早晨起床后,洒扫地面的那个过程:先洒一些水,润一润,然后拿起一把笤帚,缓缓扫起。一边扫地,一边泥土的土腥气就在室内洋溢开来。他深深呼吸着那种泥土的气味,真是让他感到舒服,感到熨帖。打开后门,自然的风穿堂而过,天地人,就浑然成为一体了。内室的床底下,堆满了细细的沙土。沙并非是他放进去的,而是房子内老鼠打洞的结果。老鼠,在乡下,就被称为“土耗子”。村子里的老面(外号),年龄与他相仿,进门看到床底下堆积的泥土,就跟他开玩笑说:“你可真成了一只 ‘土耗子’了。”他也只是憨憨地笑笑,不置可否。进入夏天,那堆泥土别有“风景”——会生长出大量的土鳖。土鳖,纷纷扬扬,在泥土堆中钻进钻出,在泥土堆上爬来爬去。他看着,只当做一道“风景”。
那一年,他的重孙过百日,儿子将他请进城里。闲来无事,他便在街道上闲逛,逛到一个摊贩前,他看到那人面前摆着一个黑色的陶盆,陶盆内,一些土鳖爬来爬去——那人是在卖土鳖。他站住,端详着:土鳖个头尚可,就是脊背色彩有些淡,不是那种紫红的颜色。他问:“多少钱一斤?”那人抬抬头,看他不像一个要买的人,懒懒地回答道:“六十元一斤,你买吗?”他没有说买,只是顺便又问了一句:“这色彩怎地这么浅啊?”卖土鳖的人没有理他,旁边的一位老者却回答道:“人工养殖的,就是不行。”
他走开了,心里觉得怪怪的:“这土鳖也能卖钱?嗨,我床底下就有的是呢!”禁不住一阵得意,复又暗暗道:“到底还是农村好,土里就能生钱。”
不过,他从来也没有想将他床底下的土鳖捉住,拿去卖钱。他觉得床底下有一群土鳖,纷纷扬扬地爬着,很好,他拥有了一个特别的生灵世界——那土鳖,就是泥土中的小精灵。
那一天,他回到家后,也许是出于好奇,竟然爬到床底下,捉了几只土鳖,将其养在了一个泥盆中。泥盆里也放入了一些泥土,那几天里,每天,他都会面对着泥盆,端详几次。看着几只土鳖在泥土中钻来钻去,他就觉得好似一群人在演戏,有一份熙熙攘攘的热闹,有一种热闹中生发的欢喜。
可是,最终他还是将几只土鳖放回到床底下的泥土中。他认为,事物,来自哪儿,就应该回到哪儿;来自泥土中的土鳖,是应该回到泥土中去的,那是土鳖的家。
老屋的庭院,很大。旧式的庭院,都是大大的,宽敞得让人心慌。
院墙也是土坯垒成的,长年的雨水冲刷,院墙上留下了一道道的雨痕,斑斑驳驳的,沧桑着从前的日子;墙头上,还生长了一些杂草,特别是那种挺秀的莠草,个儿高高,在风中摇摇曳曳,如摇摆招手的娃儿。紧贴墙根处,生长着一些香椿树,枝枝杈杈地,遮蔽着快要倾颓的院墙。香椿树底下地面上疏疏落落地生长着一些杂花野草。一些花,最初也许是人工种植的,但后来,种子落地,无须管理,就能自生自长,于是,一年一年地延续下来了,诸如,蜀葵、指甲花、喇叭花等。一些喇叭花,顺着香椿的枝干向上爬,一直爬过低矮的墙头,早晨花开,像一张张笑脸,张望着外面的世界。
庭院的西北角,坐落着一盘石磨,已经多年未用了,但看上去却还是干干净净的。这盘石磨,对于他来说,是一种念想,可以看作是对去世多年的老伴的一种念想。所以,几乎每天,他都会用笤帚将石磨清扫一遍,而每次清扫,他都仿佛感觉到自己的老妻,正在他的旁边,呱嗒呱嗒地筛面粉儿。或者,回想起多年前,他年轻力壮的时候,每天出坡归来,妻子拿着一把笤帚,为他清扫脊背衣服上的尘土,打扫完毕,就从石磨的磨眼中取出一瓶老白干,交到他的手中,然后坐在磨盘上,笑吟吟地看他喝酒。
老妻和他一样,土里来土里去,只是最终回归土地,走得有点早。
庭院的东边,靠近堂屋门口处,是一口水井,水井上安装了一架压井头,用以取水。家中食用和灌园所需用的水,都取自这口水井。
庭院南边,最开阔处,他开垦出了几畦菜地。最有特色的是,他在菜畦的畦埂上,还种植上了一些庄稼,诸如玉米、芝麻、花生等,但都不多,三两棵、七八棵、十几棵,似乎也只是一种象征,或者,就只是为了满足某一种特别的心理需求。
是的,确然如此。对于他来说,这个菜园,就是一个规模缩小的庄稼世界。虽然只有几畦菜,只有几棵庄稼,但是他把对土地和庄稼的痴迷和喜爱,都搬进家中了。他想的是,他老了,体力不支,不能大片地种植庄稼,不能锄耕犁耙了,但有这几棵庄稼生长在庭院中,他就能睁眼就看到庄稼;有这几畦菜地种植着,他也就能享受到翻弄泥土的那份美好。
每天,如果他不外出行走,他就在庭院中侍弄自己的菜畦。他用一把小铁铲为蔬菜松土,用一把小铁锄为蔬菜除草;他弯着身体,用心地做着这些事情,身体蠕蠕而动,不惧腰酸背痛,所有的心思,都是因了一份对土地的欢喜。他喜欢看泥土中蚯蚓钻出地面的样子;他喜欢看菜叶上缀着的晶莹水珠;他喜欢在早晨,静静地闻着泥土生发的气息,和菜蔬散溢的清芬。他在几畦菜、几棵庄稼上,安放自己的灵魂,好让自己的灵魂,更深刻地融入到芬芳的土地之中。
饭时到了,他就会顺手采摘一些蔬菜,比如几只黄瓜、几根茄子、一把韭菜等,为自己做一盘下饭的菜。菜,都做得很简单,他不会加重油,他喜欢更贴近自然的清淡。黄瓜,也只是用蒜泥拌一下;茄子,倒是可以加些豆油,做一道油炒茄子;韭菜,则常常是用鸡蛋炒,鸡蛋炒韭菜,他觉得妙不可言,真是色香味俱佳。吃着自己种植出来的蔬菜,他坦然、放心,因为所有的蔬菜,他都不会施加化肥。所有的肥料,他都是用草木灰代之。草木灰不仅可以做肥料用,还可以杀虫,所以,他种植的蔬菜几乎没有虫咬的痕迹,每一种蔬菜,都生长得舒展、青润,都风清月白。他知道,这一切的美好,都是土地的赐予,因此,他舍得用自己的汗滴浇灌土地,他觉得,滚烫的汗水,就是对土地的一份回报,一种感恩。而不懂得感恩土地的人,就不配做一个农民。
他不仅自己食用这些放心的蔬菜,还将多余的一些分给四邻八舍,甚至于还用自己种植的蔬菜,烹饪飨客。
所谓“客”,也不过是同村几个自己可以亲近的人罢了。实在说,年过八十的他,在同村也没有几个可以亲近的人了,屈指算算,也只有两人而已:老面,还有秀才。“老面”和“秀才”,也都是外号,他们那一代人,似乎都喜欢起外号,早在儿时做玩伴起,一些外号就已经叫响了。
“老面”年轻时矮矮、胖胖、黑黑,真的像一只黑皮面瓜;“老面”和他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对土地同样有着一份执着的爱。“秀才”则不一样,他从小脑瓜灵活,长大后考上师范,做了一辈子教书先生,现在已退休多年。人老了,却依然精神,看上去真的像一位教书先生。他们三个人,喜欢隔三岔五地聚一下,就在他的家中。他们都喜欢他种植的蔬菜。
采摘几样新鲜蔬菜,做好几个菜肴,老哥仨就吃上几盅酒。酒,多数情况下是“秀才”带的,他说他有好酒。吃酒,就在他家的磨盘上,几个菜放置在磨顶,三个人则围着磨盘坐下。边吃酒边闲聊,话题总是从从前说起,然后就是长吁短叹,感叹“今不如昔”。他和“老面”,感叹最多的就是:现在的年轻人,不喜欢种地了。
这让他们非常迷惑:农民家的孩子,怎么就不喜欢种地了呢?
有一次,恰好前一天晚上,他从他那台黑白电视上,看到中国从美国大量购买大豆的事,于是,第二天相聚谈论的话题,就集中在这件事上。
酒至微醺,他禁不住问“秀才”:“真不知咋搞的,咱们中国这么大,怎地还从美国购买那么多大豆呢?”旁边的“老面”,也随声附和着:“是啊,是啊,咱们有的是土地可以种植大豆啊?”“秀才”到底是读书人,见多识广,便循循开导两人:“人家美国的大豆便宜,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种植,成本低。不买,才傻呢!”
两人听后,觉得有理,沉默良久。他虽然没有说话,但在心中却嘀咕着:“村子里有那么多荒地,要是还年轻,我一定也种植大片黄豆的。”
“秀才”见他们两个沉默不语,就进一步开导道:“规模化种植是大趋势,咱们中国,迟早也会这样的。”他听着,禁不住脱口问了几句:“规模化种植,那土地是不是就归一个人了?那个人不就变成地主了吗?咱们这些庄户人还干什么?”
一连串的追问,把“秀才”问得哈哈大笑:“老哥,你就放心吧,如今是共产党的天下,不是从前,那些人成不了地主,他们只是承包种植,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
“噢,那就好,那就好……”他和老面不约而同地回应着,仿佛明白了一些什么,心中似乎也踏实了几分。
“可,现在的年轻人,还有几个在村啊?”
“秀才”听到他又有此一问,便略有些不耐烦地回答道:“这就不用你犯愁了,总会有人承包的,总会有人种地的……”
他一时无语。内心深处,却还在犯难着自己:“这样的大事,就应该年轻人去干,也只有年轻人才能干得更好,可是……”
他忽然觉得,村子里的年轻人,真是把“魂”丢掉了——对于土地热爱的灵魂。而他们这些老人,是应该帮助年轻人,把这份灵魂找回来的。可,又从何处入手?一派迷茫。
这个时代变化太大、太快,这个时代,已经不属于他们的了。那,又属于谁呢?
那一天,他喝得有点多了。送走两位老友,他便进屋,沉沉睡去了。
他,在沉睡中一直做梦。
他梦见,他垦荒的第一年,土地生长出的地瓜,切成了瓜干,晒在山头上,一大片一大片,白花花,白花花,直刺人的眼目;他梦见,自己又回到了他开垦的土地上,有人争抢他的土地,于是,他跟别人干架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土鳖,在泥土中快乐地钻来钻去……最后,他竟然梦见自己死了,在死亡中,他却亲眼看见自己的儿子,将两把黄土放在了他的两只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