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
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女教师被抓进派出所事件,以赵明众副所长被记过、免职、调离打了个结儿。
据湖南株洲县纪委监委调查,10月15日早,赵明众女儿在育红小学上学时,因迟到被班主任老师何某罚站。女儿向母亲哭诉被打耳光,然后赵明众妻子就报了警。这一事件其实很简单,家长对老师的教育方式有意见,完全可以协商处理。退一步讲,即便家长报警,警察同样也可以采取更容易为双方接受的方法处置。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赵明众以女儿被老师打耳光为由,安排渌口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前往学校。随后,民警将老师带到派出所,滞留5个多小时。
这样的操作显然是有问题的。
其一,小题大做。学生及家长与老师之间产生了不同意见,本来完全可以平心静气地坐下来,相互交流一下意见。在并没有造成伤害的情况下,警察并无必要、也无权力将老师带离学校,乃至控制起来。警察权也不应该介入如此具体的纠纷中去。毕竟,无论是让学生罚站,还是打了抑或没有打耳光,均没有达到需要警察控制局面的严重地步。
其二,有利用公权徇私之嫌。因为事涉女儿,赵明众就不管不顾,滥用副所长的权力,违规派出警力,直接把老师从学校带走,不仅严重伤害了当事老师的合法权益,践踏了老师的尊严,也产生极为不良的负面社会效应。
不仅如此,即便从女儿健康成长的角度看,赵明众此举也是极为不智的。不要说女儿在学校会遭到同学们的质疑,其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也必然会留下不光彩的阴影。如此愚蠢的行为,居然能够招摇过市,令人称奇。
一般而言,家长与老师的关系并没有如此剑拔弩张。很多时候,双方或许有些不理解、不同意、不满意,但这也完全可以通过更温和的办法破解,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闹到这般不堪的地步。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极端行为,把老师抓进派出所,恐怕还是与这名警察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有关。
在个别警察的意识中,其手中的权力并不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利器,也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手段,而本来就是拿来置换资源、谋求利益、找回面子的工具。
在他们看来,所有人都应该怕他、敬他、捧他,他随便一个眼色,自有人来趋奉于他;他随便一声咳嗽,自有人来照应他。一个小小的班主任老师,竟然敢体罚我的女儿,太过分了。
或许,在赵明众那里,女儿被体罚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女儿的哭泣,而更在于自己的面子掉到了地上。而找补面子的途径,无非是把老师的尊严打落到尘埃里。
公权力固然会掌握在具体的人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权力就可以拿来给自家看家护院,更不意味着,看护权力的人,就有權力为所欲为、肆无忌惮。若有不服气,请看赵副所长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