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中国 北京 100038)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1.3亿,占总人口的10.2%,65岁及以上的有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②这表明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由图所示①)。
以60岁为例子,我国老年人口总数从2000年起每年以0.37%的速度增长,到2014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增长幅度为高达5.2%。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会增加到4.3亿以上,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2.3%,占亚洲的35%,比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老年人口总和还多。[2]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数量增多,比例加大。这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带来全方位影响,也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挑战。社区治安资源是依托社区而存在的,是可用于进行社区治安治理的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关系、权力等要素在内的一切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在老龄化的背景下,立足现有的社区治安资源,开发利用新的治安资源,保障社区稳定,维护社会和谐具有不提替代的重要意义。
资,从贝,与财富有关。《说文解字》写道“资,货也”。源,从水,有水源,源流之意。《礼记.礼乐志》记载,“犹浊其源而求其清流”。资源是对一定区域内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类要素的总称。治安资源是资源的子概念,是指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投入,在治安环境的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要素。社区治安资源是指依托社区而存在的治安资源。社区治安资源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外,还包括科学技术、思想观念、治安情报信息等。人力治安资源在社区中由官方组织和社会力量构成,即社区工作者与社区群众。物力资源是能够为社区治安提供实物与技术援助的资源,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主要是指电子防盗报警器、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等。人文资源在社区治安中主要表现为社区公民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公共精神”和治安责任意识。治安信息也是一项重要的社区治安资源,确保各类治安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可以有效提高社区治安防控效能。
社区治安资源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广泛性。社区治安资源十分丰富,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有多重体现。如清朝的会馆组织、当代社会的居委会、居民之间的“邻里守望”、防盗门装置等。二是潜在性。所谓“潜在性”是指,当今社会虽然已经认识到社区治安资源的重要性,但是就目前的开发利用状况来看,开发率很低,利用成效不高,可整合的空间较为广阔。三是公共性。资源作为一种经济要素,其开发投入往往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社区治安资源不同于经济领域的资源,社区治安资源以治安效益为目标,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安全需求、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为追求,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治安形势复杂。一是老年人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老年人生理衰微,行动迟缓,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较差,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面对盗窃、抢夺、抢劫等财产和人身伤害时,不能较好地保护自己,是社会弱势群体,也是犯罪分子首选的侵害目标之一。特别是独居空巢老人,是抢夺、抢劫或入室盗窃、强奸的高发群体之一。二是老年人作为犯罪群体出现在社区治安治理工作的视野中。犯罪学研究发现,老年人是年龄结构中犯罪率最低的群体。但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老年群体绝对数量的增加,老年人犯罪数量也随之增多,主要集中在盗窃、故意伤害等类型,对社区治安造成一定影响。三是老年人成为仅次于青少年的第二个高自杀率群体。缺乏精神慰藉、孤单寂寞是大多数老人最大的精神问题。在独居、孤独、焦急等心理综合作用下,老人与子女、社会的隔膜感和疏远感加剧,从而选择自杀结束生命,影响社区治安的和谐与稳定。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开展相应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而开展治安综合治理需要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治安资源。因此必须全方位整合社区治安资源,妥善处理治安问题,达到“则治为善”的效果。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安全需求是基础需求之一。治安需求属于安全需求的一种。治安需求是人们对于社会治安环境的基本要求。在当前老龄化背景下,老龄、高龄居民的治安需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老年人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需求、公共安全需求;二是治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复杂的城市社区治安形势,以及不合理的治安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社区报警装置是适应成年人的使用需求来的分布、设计、安装的,而非方便大多数老龄、高龄居民。)不能充分满足老龄居民的安全需求。要建设安全和谐的城市社区,使社区成为居民安全稳定的港湾,使老龄群体“安居乐居”,必须改善治安基础设施,调动老龄群体的治安积极性,充分肯定该群体的治安价值,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参与社区治安秩序维护。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安全有序的社区治安环境,为满足老龄群体的安全需求打下坚实的基础。
治安防控体系是以维护治安秩序为目标,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科学有效整合社会各项资源,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系统化的控制工程。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防控体系经历了立体化、动态化、信息化等一系列变化。只有抓住社会的新特点、时代的新特征、做到与时俱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才能最大化最高能地发挥作用。构建高效科学的治安防控体系,就要最大化地调动包括人力资源、宣传媒介在内的各项治安资源,合理配置治安资源,做到优序整合运用。在老龄化背景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也应作出相应调整。一是在治安治理工作的宣传方式上要注意运用传统的宣传途径。新媒体在治安宣传工作中独树一帜,既扩大了受众范围,也利于及时向群众发布治安信息。但是在老龄化下,老年人在使用新媒体方式上具有局限性。因此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传统宣传方式,及时有效让老年群体掌握治安防范技能和治安信息。二是在社区防控网络的构建方面要充分发挥老龄群体的治安积极性。老龄化下社区老龄人逐渐增多,要抓住他们阅历广,经验丰富,时间充裕的特点,充分调动其治安参与的积极性,参与社区治安治理工作,从而提高社区治安防控水平。
老龄群体资源具有可开发、可整合性。一是老年人阅历丰富,其过去在岗位上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可以为社区治安工作出谋划策。老年人在社区居住时间常,熟悉小区和居民情况,在社区拥有较为丰富的人脉资源,是公安机关治安防控工作的好帮手。二是2002年世界老龄大会提出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即将老年人视为家庭和社会的资源,核心是社会参与。这为整合老龄群体资源提供理论基础。三是在当前警力不足和老龄化背景重叠的情况下,整合开发老龄群体资源,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警力资源短缺,对维护社区治安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忽视了老龄群体作为治安资源的治安价值。在社区治安治理中,传统的治安防控理念仍居主导地位,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治安治理工作仍然只把老龄化进程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放在首位,无视老年人的积极治安意义,因而在老龄化下公安机关工作遭遇瓶颈。与此同时,老龄群体缺乏治安责任意识,防范意识薄弱,治安参与热情低、责任感低。社区治安治理未能充分整合老龄群体这一治安资源,工作上在已有成绩上难以继续突破。
人力资源因为灵活性强而成本相对较低,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老龄化下,劳动力呈现出高龄化和老龄化趋势,参与治安治理的有效人力资源将进一步短缺。一方面基层公安民警年龄偏大,本身短缺的警力资源在老龄化下影响下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参与社区治安治理工作的群众同样也会逐渐出现数量不足、年龄偏长的情况,人力资源的短缺成为制约社区治安工作的因素之一。因而加大科技投入,充分整理技术资源尤显重要,不仅能准确而高效地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还能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中技术资金投入较少,技术资源整合率低,运用效果不佳,社区治安治理工作存在局限。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系统化、基础性的社会工程,是国家层面治安策略。它包括提高治安防控体系科技建设水平、加强社会防控网络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网络运行机制等方面。[3]社区治安资源整合作为社区治理的一种工作方法,具有可操作性,是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基础。不能因为社区治安资源整合是治安治理工作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其重要性,将其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相割裂。应该将社区治安资源整合纳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之内,将社区治安资源整合上升为一种警务战略,建立治安资源整合的长效性机制,提高社区治安治安资源整合的战略意义。要重视除警力资源以外的其他社区治安资源,协调配置社区治安资源,通过设立治安咨询室、警民联络站等形式,调动治安资源的积极性,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要统筹整合社区治安资源,多维度认识治安资源的作用。以老龄群体为例,老龄群体作为一项治安人力资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整合:一是建立治安巡逻队伍。可以将社区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老年人组织起来,将丰富的社区人力资源转化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可利用的治安民力资源,不仅能加强社区基础巡逻勤务的防控,还能进一步强化对社区内流动人口的监控,优化社区安全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二是化解社区矛盾。老年人在社区生活时间长,熟悉邻居基本情况和生活习惯,善于用真心、热心和威望化解矛盾,公安机关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基础上,利用好社区老年人这个联络员群体,及时通报调解进展情况,并对疑难矛盾纠纷进行商讨,形成既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老年群众各自职能和优势,又互相配合、互利共赢的良性合作机制,对社区矛盾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维护社区和谐。三是建立情报信息网。“西城大妈”“朝阳群众”在情报信息提供上发挥很大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治安防控效能。要充分发挥社区老龄人口数量大、情况明、根基深的优势,鼓励老年人中的治安积极分子在日常聊天、健身、巡视中获取收集相关情报信息,切实拓展情报信息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社区治安资源的广泛性决定了整合工作的复杂性。要全方面、最大化开发整合治安资源,单凭公安机关一己之力是不能完成的。必须建立起以公安机关为主体,其他部门为辅助的社区治安资源整合体系。以老年资源为例,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资源整合:一是提高社区老龄群体的法律意识与法律水平。公安机关充要普及法律常识,潜移默化中提高老年群体的法律知识水平,同时用社区老年人知法守法的榜样形象,提高老年人学习法律的热情,为社区老龄群体参与治安治理打下理论基础。二是要打造主动警务。警务工作中加强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预防和疏导,尽早识别老年人的心理问题。用问题型的主动警务代替过去案件型的被动警务机制,积极防范和识别犯罪,降低违法犯罪可能发生的频率,间接提高居民的社区安全感和参与程度。三是联动政府其他部门,完善更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便利老年人生活的现代社区,同时完善相应的医疗保障制度,填补老年社会福利漏洞,让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治安活动,促进社区治安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