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泓
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指因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引起的肝脏炎症反应所致的疾病。
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乙肝分为无症状体征且肝功能指标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以及乙肝病程超过半年或发病日期不明确而临床有慢性肝炎表现的慢性乙肝患者(通常所说乙肝特指慢性乙肝,急性乙肝一般不简称为乙肝)。
慢性乙肝患者主要有以下临床表现:
1、常感身体乏力,容易疲劳,可伴轻度发热等。
2、肝功异常,胆汁分泌减少,常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厌油、上腹部不适、腹胀等。
3、黄疸病情较重时,肝功能受损,出现胆红素的摄取、结合、分泌、排泄等障碍,血液中胆红素浓度增高,可引起眼睛、皮肤黄染、皮肤瘙痒等症状。
4、慢性乙肝一般在肝区没有剧烈的疼痛,部分患者可有右上腹、右季肋部不适、隐痛、压痛或叩击痛。
5、由于炎症、充血、水肿、胆汁淤积,患者常有肝脏肿大。晚期大量肝细胞破坏,纤维组织收缩,肝脏可缩小。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早期无明显肿大。
6、慢性乙肝,尤其是肝硬化患者面色黝黑晦暗,称肝病面容;手掌大、小鱼际显著充血称肝掌;皮肤上出现蜘蛛痣;男性可出现勃起功能障碍,女性可出现月经失调、闭经、性欲减退等。
7、慢性乙肝炎症长期不愈,反复发作,肝内纤维结缔组织增生,而其降解活性相对或绝对不足,大量细胞外基质沉积下来形成肝纤维化。如果肝纤维化同时伴肝小叶结构的破坏,则称为肝硬化。
乙肝病毒可通过母婴、血和血液制品、破损的皮肤黏膜及性接触传播。中国乙肝高发,主要传播途径是家族性传播,其中又以母婴垂直传播为主。如果母亲血液中HBVDNA滴度较高,所生子女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则会有较大感染风险。感染乙肝病毒后,病人往往没有明显的症状体征,易被误诊或漏诊,导致不能及时接受诊治而发展成慢性乙肝。其他如病人免疫功能低下,既往有其他肝病史等,也是导致其发展为慢性乙肝的常见原因。
乙肝患者需要注意接受正规治疗,在肝病专科医生的指导下选择适宜药物,但应注意用药不宜过多过杂,以免增加肝脏负担。患者也可通过中医的辩证论治,改善临床症状,提高抗病能力,促进免疫系统清除病毒,恢复健康。
慢性乙肝应坚持三分药治、七分调理的治疗原则。患者要有战胜病魔的信心及意志,保持精神愉快、生活规律;要注意合理饮食,宜食含高优质蛋白质、高纤维、高维生素的食物,控制脂肪和糖的摄入,忌酒和辛辣、油炸食品,忌盲目进补;除黄疸或转氨酶显著升高的情况需要卧床休息外,患者应适量活动,动静结合。同时注意定期复查,对于肝功能(血清转氨酶)持续3个月以上正常的患者,可由较轻松工作开始逐渐增加工作量,直至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并不会通过共用餐具、母乳喂养、拥抱、接吻、握手,或在公共游泳池玩耍等类似行为传播,但应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1、控制传染源。对急性乙肝患者应隔离治疗,慢性乙肝感染者不得献血,现症感染者不能从事幼托机构等工作。
2、切断传播途径。提倡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具,对血制品应做乙肝病毒检测,防止医源性传播。
3、保护易感人群。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方法,接种对象主要是新生儿。同时,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医务工作者等易感高危人群和从事幼托教育、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等职业的人群均应接种乙肝疫苗,并定期复查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