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事件引发的争论

2018-11-19 19:02刘畅
今日中国 2018年8期
关键词:筹款众筹网络时代

近年来,网络众筹平台屡受关注,以家人身患重病、希望获得巨额医疗费用捐助为代表的筹款活动,吸引了无数人参与。这一方式,体现了移动网络时代进行慈善活动的快捷高效,也让人感受到移动支付的魅力。因此,网络众筹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

然而,近日发生在四川的一起众筹事件,让公众几乎颠覆了对于相关现象的认知。据媒体报道,在四川106省道发生了一场车祸:24岁的杨龙驾车与一辆逆行的红色电动三轮车相撞,据警方通报,事故造成三名男性、一名女性死亡。因要先行垫付丧葬费,杨龙在轻松筹平台上发起了《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的筹款活动,希望筹集20万元赔偿费用。在筹款说明中,杨龙称“我才24岁,不想进去坐牢,刚创业也没多久就出这事。希望能帮帮我。”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筹款马上引起了舆论质疑:有人认为“撞死人众筹赔偿”不符合社会伦理,在其可能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凭什么让社会爱心人士为他的错误买单。这会亵渎了爱心捐款的崇高目的,让众筹活动走偏了方向。但也有人认同了这一方式,当天晚上,杨龙在众筹平台上很快筹到23900元。这时,轻松筹平台发现了问题,随即紧急叫停了该筹款。根据筹款规则,已捐的款项将原路退回给捐款人。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杨龙说到了自己的“难处”,在交警大队与死者家属见面,对方要他出12万丧葬费,但自己“没钱”。其实,很多人进行众筹的初衷,都是“没钱”,只是,多以救病、济困、抚孤等为目标,几乎从没有给“撞死人赔偿”捐款。无论是媒体报道,还是杨龙本人,都没有详细提及交通责任的认定问题,因为这关系到赔偿的责任和数额。在引起广泛争议后,杨龙表示:“回想起来觉得确实不太合适,再来一次,我就算坐牢也不发众筹。”

当事人的悔悟,也成为人们反思众筹问题的因素。众筹平台的设立本是为了慈善救助、爱心助人,但如果没有严格的审核、监管,随意发起,门槛很低,会不会成为一些人牟利的工具?对存在问题和争议的众筹,怎样能把相关风险、危害降到最低?

在这场争论中,有人认为,对方逆行,也可能杨龙没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他发起众筹就不是为了推卸责任,筹集丧葬费就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因此,杨龙的众筹也没有什么不对。问题是,众筹发起的时候,交通责任没有最后认定,他也有可能承担次要责任,这样的捐款就有杨龙向社会转嫁责任的嫌疑。这一因素,也是引起质疑的主要原因。

人们面对这一事件,心情无疑是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在此情况下,有人说:“坚决不给钱”,此举考验着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慈善捐款中的辨别能力。在网络时代,很多人愿意捐款,但在是否应该、是否正当方面,却缺乏甄别和判断。而且,陌生人之间捐款,往往并不了解实情,比拼的是讲述人的叙事能力,比惨、渲染、情绪化的诉说,往往能引发更广泛的同情,也因此而获得更多捐款。这一情形,也印证了网络众筹的随意性和不规范。

不时出现的众筹,唤醒了朋友圈的爱心,汇聚起网络交流条件下的人间温暖。但这一事件,让人们对网络众筹的低门槛和灰色地带有了新的认识。比如,真实性、正当性和当事人叙述的准确性,由谁来把关?如果失当、监管薄弱,怎样尽快纠正和挽回损失?既不算扶危济困,又不算慈善公益,这样的众筹为何能发起并迅速带来捐款?如果平台反应迟缓,杨龙顺利完成20万筹款并将其用于死者丧葬费,这一事件又该如何收场呢?

因此,有必要对众筹平台的性质、范围进行有效界定,并通过实践和理念的总结,将其上升为法律和法规,将其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同时,在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上,也要强调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加审核人员和管理力量,加强对平台上的信息审核,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罚违规行为。网络平台在畅通信息渠道、快速动员社会、迅速实施援助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如何让这一平台在发挥慈善救助作用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把关,增强价值观的引导,也是网络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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