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印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规党纪唯有顺应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加以完善,才能更好发挥管党治党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手,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充满生机活力。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的相关内容,凸显了纪律建设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作用。此次对《条例》这一党内基础性法规作出修订,进一步拧紧了党纪螺丝,扎紧了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新修订的《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对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损害人民利益问题增加了相应规定;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新增对“两面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等。这些新增或强化的内容,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更是治本,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严格执纪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和担当。当前,贵州全省上下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关键时期,必须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条例》增加的民生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到位,体现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鲜明导向。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委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守党规党纪,强化纪律执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只有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才能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