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文”有什么“讲究”?

2018-11-18 03:53艾科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2期
关键词:主办方征文比赛

艾科

先进个人评比总需要各种“加分”材料,比如曾经发表的文章,比如曾经获得的奖项,很多人为了这些“加分”,削尖了脑袋争取,甚至有人因此而被坑骗。然而,愿者上钩,被坑也能坑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荒唐故事。

4月上旬,当关于母亲节征文的信息开始在网上铺天盖地出现时,同事小李指着其中一则由国字头社会组织发起的征文信息说:“我一定要参加这个比赛拿个奖,也好为自己的评比材料增光添彩!”我瞥了一眼那则征文信息,告诉他“含金量不高”。小李诡秘一笑:“含金量不高获奖的几率才大呀,我要的就是那一纸由第三方颁发的荣誉证书。”于是,小李熬了两晚将写好的文章投了过去。

一周后,主办方告知小李,他的文章“感情真挚文笔优美”,已经进入入围奖阵列,名次奖将从入围奖作者中产生。鉴于本次大赛纯属公益行为,为确保活动顺利举办,请所有入围作者每人交纳200元的评审费用,这些费用除了支付评审专家的劳务费,还有后期购买制作奖状、奖杯以及文集的出版印刷等开支,不交费用的作者将无资格参加名次奖角逐。我劝小李不要上当,告诫他凡是收费的比赛一概不能参加。可他却说,不能让评审老师白白辛苦啊,现如今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还要购买版面费呢,于是掏出手机,毫不犹豫地转了200元过去。

又是一周,主办方发来喜报,通知小李他的大作已经发布在组委会开设的微信公众号上。鉴于他的文章“感情真挚文笔优美”,该文除了参加名次奖项的角逐之外,还将参与人气大奖的评比。作者可将组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投票链接转发到各自朋友圈进行拉票造势,票数最多者即获相应奖项。这一次,小李摩拳擦掌,第一时间将投票链接发到了朋友圈,并恳请所有亲朋好友再度转发为其投票。我拜读了小李的那篇文章,立意尚可,文字稍欠功力,而且文里还有错别字,这一瑕疵连评审专家都没发现。小李对这些细枝末节不管不问,一门心思想在投票截止之前,将自己文章的票数尽可能提高。

5月4日零点投票截止,熬了几个通宵的小李终于松了口气,他的文章微信得票雄踞第二,可以毫无疑问地将“最佳人气奖”收入囊中。当天上午,主办方打来电话,“恭喜李老师的大作荣获二等奖和最佳人气奖”,并邀请他5月12日前去参加颁奖典礼,外地作者须提前一天报到。主办单位非常人性化地统一为外地作者安排了食宿,四星级酒店,两晚四餐食宿费共计2000元,费用直接打入主办方指定账户,5月10日下午5点之前没有转款的作者,将视为自动弃奖,逾期不再办理领奖事宜,主办单位也不提供邮寄奖状奖杯等服务。小李不禁感叹:怎么还要交钱?拿个奖真是难如登天,但如果不交,前面的工作不是白费了吗?于是,他又将2000元钱打了过去,然后买了去领奖的车票。

载誉归来,小李满腔抱怨说,第一次见到如此“大手笔”设置奖项的比赛——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入围奖50名,网络人气奖、最佳传播奖各10名。屈指算来,这场比赛共有131人获奖,且九成都是外地作者,据此推算,前期每位入围作者交的200元专家评审费(共计26200元)和每位前去领奖的作者交纳的2000元食宿费(共计262000元),本次活动主办方收到作者的交费共约28.82万元。获奖作者的收获是:一份市场价值8元的荣誉证书,一本没有书号的获奖作品集,一个淘宝热卖的透明玻璃奖杯。

不几天报纸刊出消息说,那家国字头的社会组织是山寨社团,公安机关已对借其从事非法活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惩戒。也就是说,这场征文比赛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小李说,没关系,这份“殊荣”依然可以写进个人评比的材料里,单位领导或许也会据此给他加分,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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