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背景】
据调研了解,现阶段四川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过程中面临产业规模小、创业融资难、经营成本高、投资风险大、人才引进难等问题。
【具体建议】
1.扩大宣传引导。一是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县乡村三级联动走访等渠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手续办理流程、先进典型等。二是引导农民工将返乡创业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一方面,政府把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营造“返乡创业,投身家乡经济建设”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在当地优势产业中,选择返乡农民工创办的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精准扶贫户“联姻结对”,形成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实现贫困户精准脱贫的新模式。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农民工返乡创业明星、示范企业和返乡创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2.强化公共服务。一是在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设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创业服务窗口,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公共服务。二是加强创业培训工作。针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不同性别、不同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开展针对性强的创业培训。三是健全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服务指导。四是兴办减免收费的农贸市场和餐饮摊位、农家乐,同时满足市民生活和促进农民工创业需求。
3.优化政策环境。一是切实解决困难。对返乡农民工创业要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规范收费项目,加强信息引导,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提供工商、财税、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措施,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创业外部环境。二是放宽准入条件。实行非禁即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严禁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设置限制条件。三是扶持新兴业态。鼓励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对在家政服务、服务外包等领域新创办的企业,以及组织城乡劳动者居家灵活就业的企业、合作社等,予以适当奖励。
4.加大财政支持。一是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规纳入农业补贴政策中予以支持。二是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及时纳入扶持范围。三是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
5.创新金融服务。一是发挥成功企业返乡兴业投资基金和返乡创业风险分担基金的价值投资、融资支持等作用。二是支持建立更多的市场化创业资金社会众筹平台,使好的创业项目能够通过市场得到融资支持。三是积极推广工会部门创业借款等模式。
(民进四川省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