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开设与运行

2018-11-15 03:25徐万兵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长江丛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学期声乐技能

■徐万兵/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技能课包含范围较广,但基于学期教育专业的特殊性,以及专业知识的实用性来说,一般包含有琴法、声乐、弹唱等。当然在课程的拓展方面,一切跟音乐艺术有关的技能方面的课程都有可能包含在内,比如合唱、音乐创作等。关于课程的设置、开设都必须秉承一个原则,那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目前,各大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都把琴法、声乐、弹唱作为音乐技能必修课。但如何开课、开课时机、开课条件以及课时等却各有不同,众说纷纭。

一、开课方法

目前较多的是把琴法、声乐、弹唱作为单独的课程分别开设,这样开课的好处是课堂教学专业性较强,老师只进行某一门课程的教学,而不管其它的。但是这和高职学前教育的培养目标差别很大。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的是能够适应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而不是培养演奏家、歌唱家。他们将来的主要发展应该是优秀的教育工作者,而不是从事演唱、演奏的艺术家。这样的课程开设过分强调课程的专业性,而忽略了课程的实用性以及课程之间的联系。

琴法课是高职音乐技能课程的一个重要课程,从大一开课一直到大三,但是由于学生数目的增多,每个年级动辄几百人,三个年级共有上千人,而师资力量缺乏,大多数琴法课只能几十个人上大课,学生所能领会到的专业知识并不多。再加上教学基础设施的不足,学生练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结果三年下来,学生的琴法水平并不怎么样。

而声乐课程一般开设一学期,开设周期短,教学运行的不合理,再加上声乐课程本身所具有的专业抽象性,学生在短时间难以接受和消化过多的声乐知识。同样由于师资力量的缺乏,也只能采取大班教学,连续两节声乐课上完,不单是学生嗓子承受力不行,教师上完课也是嗓子冒烟,声嘶力竭。因为全程都必须有老师指导、示范,声乐课学生是无法自行在课堂上练习的。这还只是一个班的课,如果连续几个班的声乐课,一学期下来,这声乐老师的嗓子也就废了。

再到接下来开设的弹唱课程,学生的表现就更是五花八门,由于基本理论缺乏,基本技能不足,学生在这一门课程是举步维艰。既不能弹,也不能唱,或者弹的时候出不了声音,更说不上用上声乐技巧。到后来学生干脆就不唱了,因为唱不好。这课程也就达不到开设的目的了。

实际上,从高职学前教育的专业特点来说,音乐技能课不必要把声乐、琴法、弹唱单独命名并运行。它就可以叫做音乐技能课。其开课时机、运行时间、课时安排应该遵循专业特点,遵循学生的专业接受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的进行课程安排,循序渐进的运行课程。这样才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提高技能,更好的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基础,增强社会竞争力。

二、开课时机

一般来说,音乐技能课的开设都是在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理论课的学习后。因为没有基础理论的学习,学生对技能课的学习、掌握是困难重重、寸步难行。比如没有基本乐理的学习,学生是无法进行视唱练耳的训练的,没有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的基础,学生也无法进行琴法和声乐课的学习,更不要说后期的幼儿歌曲的配奏与弹唱的教学了。所以,音乐技能课中的琴法与声乐一般都在学生进行了一学期或者一学年的音乐基础课程学习后才开设。在此,笔者是比较赞成一学期后,也就是大一下期开始琴法和声乐课的教学。因为更早不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更晚开课会影响整个大学阶段的学习进度,造成课程拥挤,而且这个阶段与音乐基础课齐头并进,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实践。

那么弹唱课又在什么时候开设更合理呢?一定是在学生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结束后,琴法和声乐课的教学有一定的基础时才能进行。因为弹唱课是学生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技能的实践运用,是将前阶段所学的音乐知识加以消化、融会贯通的一门实际操作课程,也是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所必须具有的技能。琴法基础、声乐基础缺乏将会加重学习的困难度。笔者曾接触过这样一届学生,在开设琴法课一学期后就进入弹唱课的教学,学生的琴法基础很差,再加上学习上的主客观原因,只有极少一部分人能勉强听懂课,有的学生在琴上连音都找不到,甚至连基本的手指支撑都没有。弹奏都这样困难,唱就更差了,基本的音准节奏都没有,歌唱技术更是一塌糊涂,几乎都是捏着嗓子唱歌。这样是很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进步的,这样的水平怎能胜任以后的教学工作呢?

三、开课条件

高职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开设必须具备一些相关条件。从开课的必要性、社会的需要各方面来说,已经有太多的论证,已经形成相关的体系。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开设,则必须具备如下一些条件:

(一)专业的师资队伍

目前,从各所学校的师资配备情况来看,担任高职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教学的师资力量,几乎都是音乐专业毕业的专业教师。从专业水平上来说,是相当不错的,有的教师甚至术业有专攻,有较高的专业能力。但是目前的师资配备存在一些问题,(1)没有专门的师资队伍。很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技能课的教学是由音乐专业的教师兼任。一般会认为,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专业性没有音乐专业的专业性强,这样就导致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课堂教学带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实际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在专业性上,学前教育的音乐技能课可能不能和音乐专业相比较,但是在专业技能课的综合能力上却不一定比音乐专业差,有些实用性方面的技能可能更加强于音乐专业。(2)目前的高职学前音乐技能课的开设和运行太单一,太过于强调音乐的专业性,教师只担任某一门课程的教学,师资配备不全面,不配套。实际上,目前师资的知识结构是有能力从事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技能课的综合教学的,只是由于观念上的差别、目前的课程设置,老师们也就只能按部就班的执行下去了。但这种运行对学生的学习并不具有很好的效果,它并不是以学生为主体,也不是以学生的成长为中心。所以说,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必须有专业的师资团队,才能更有利于教学的进行,才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二)基本的设备条件

由于专业的特殊性、以及课程本身所具备的专业特点,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教学条件相比较一般的课程来说,所要求的更是有所不同。当然基本的授课教室是必备的,教室要避免影响其他专业的教学活动,因为它涉及到弹、唱等专业技能的训练,很可能会影响其他专业的教学。而且必须有专门的电钢教室,因为目前学前教育的班额较大,教学班也较多,如果按小组进行专业课程的教学,教学条件、师资配备都有相当大的缺口。所以专业技能课很多是以班为单位同时进行,没有专门的电钢教室是没办法进行的。

学生琴房的配备也是必不可少的,现在的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生源充足,每一届都是好多班,对练习用琴房的要求量也是比较大的。很多学校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因为琴房的投资大,一台钢琴动辄上万。所以部分学校就采用电钢来代替,当然,对于学前教育专业来说,这也不失为一个权宜之举,但是,电钢的损耗率比较大,使用寿命也有限。最终还是会增加投入成本。但是,为了学生的学习,为了学生的发展,再大的投入也是应该的。

总之,一门课程的开设与运行,牵涉到各方面的协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开设,如果条件不具备,必须要努力创造条件,不能仅仅看在招生的收益而盲目上马。学生到学校是来学习的,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是要负责的,不能因为条件不具备而影响学生的学习,以至于误人子弟,那就是犯罪。

四、课时安排与运行

很多学校在课时量的安排上,都比较倾向于琴法课程,往往会开设至少四个学期的琴法基础课、两个学期的弹唱课以及一学期的声乐课。按照每学期实际授课18周、每周两课时来算,琴法基础课应该有144学时,弹唱课有72学时,而声乐课仅有36学时。

当然,课时量的多少与各个学校的培养方案有很大的关系,各有各的看法,但作为技能运用课程的弹唱课课时量显得明显不足。弹唱课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结构中应该占有更重要的比例,它是学生音乐知识综合能力的运用,它涉及到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琴法基础、声乐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课时完全可以增加至三个学期甚至四个学期,这提高了学生运用音乐基础知识的能力,对学生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是一个非常直接的技能。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和发展都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声乐课的课时量也显得不足,由于学生数量巨大,师资配备的不足,很多学校的声乐课是大班课,不管老师如何费尽心血,学生一学期课程下来,所获得的声乐知识很少,所得到的训练也极为有限。尽管说学前教育的声乐课不需要太高的专业性,但声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歌唱技能以及正确的用嗓知识还是需要掌握的,这样对学生的个人发展有一个规范的基础,对于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能起到一个正确的示范作用。

而琴法基础完全没必要开设四个学期,两个学期的琴法基础课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已经够用,更多的是琴法基础知识的运用,而不是单纯的进行技术练习,或者去弹奏多么高大上的钢琴曲。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技能课的运行才是特别需要改进的,目前的音乐技能课的运行多采用板块式的进行,特别是声乐课,每周两节课一次上完,这样既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用嗓卫生也不科学。琴法基础课更多的是需要学生课余练习,而目前课堂成了练琴课,失去了上课的意义。学生认为课堂上已经练习过了,课后也就不再练习,这也就成了每周一练、每周一歌了,所以几年下来,学生的弹奏能力仍然是非常低下,歌唱能力也是惨不忍听。

实际上,琴法基础完全可以和声乐课同时进行,统称为音乐技能课,在课堂上由任课老师安排为一节声乐课和一节琴法基础课,每周两次课。也可以将声乐课程的运行周期延长至一学年。这样的优点是:

(1)总课时没变,不会增加老师的课时量。课堂结构更加合理

(2)解决了声乐课课时量不足的问题。学生的声乐课每周有两次机会进行学习,更有利于学生掌握歌唱知识,更符合学生的用嗓卫生。也减轻了教师声乐课的教学用嗓压力。

(3)学生的琴法基础课每周也有两次机会进行学习,更有利于学生巩固弹奏技能。

当然,这对老师的综合能力也是一个考验。但前文已经说过,目前担任高职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老师几乎都是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的,其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完全没有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课程运行更适合学生的成长。

五、知识和能力的拓展

学生的自身素质是有差别的,音乐技能的掌握是有差别的,在完成统一的学习任务之后,有些学生仍然希望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学校或者系室可以为学生开展一些拓展课程,如合唱指挥、歌曲创作等,利用选修课或者课余的时间进行拓展练习和教学,为学生将来的学习、为学生将来走入社会、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其个人更好的发展打下更扎实的基础。

六、评价考核体系

在课程的评价和考核体系中,一定要按照人才培养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评价和考核。由于学生数量巨大,班额多,高职学前教育的音乐技能课程一般采用考查的方式进行评价。那么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制定和掌握一个合理的评价标准,这对学生对老师都是很重要的。它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计划是否完美实施,教学成绩是否达到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公正评价和考核,体现出学生学习任务的完成程度,对该门课程的教学是一个很好的促进。更重要的是,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科学的评价学生的成绩对学生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认可,对学生走上工作岗位,以及后来的学习是一个很好的铺垫。

目前,很多学校采取的是平时成绩30%和期末成绩70%的比例进行考核,而且几乎都是按照专业课程单独考核,也有的考查按照优、良、中、差几个等级进行评价。不管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评价考核,都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人的技能优缺点在学习的过程中也会各不相同,有的学生长于弹奏,有的学生长于歌唱,有的更长于综合能力的发挥。如何进行此项工作,这是一个需要长期进行研讨和完善的课题。

七、结语

高职学前教育音乐技能课的开设和运行,关系着学生知识体系的构建,关系着学生的就业和生活,关系着学生的发展与进步。专业课程的的开设与运行以及发展,不能够是盲目的,必须要进行多方面的调查与研究。要对开课能力和条件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再作出合理的开课计划、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并作好详尽的教学计划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本文仅从高职音乐技能课的开设和运行等方面进行了一个初步的阐述,尚有很多不足和有欠商榷的地方,不足之处,请各位专家同仁指正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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