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微
近日,澳大利亚公布一项针对南太平洋岛国的20亿澳元基础设施援助计划,澳开发性金融机构“出口金融与保险公司”宣布另行提供10亿澳元资金支持南太平洋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商业发展。此举一度被外媒解读成是“针对中国在该地区日益上升的影响力”的应对之策,但是对比澳方此前在南太问题上的一系列表态以及当前发达国家对外援助所作出的调整,不难看出中国尊重受援国自主发展意愿的援助模式,已经被广大发展中国家所认可、并逐渐改变着西方传统援助体系的权力结构。
今年1月,澳大利亚国际发展和太平洋事务部长康斯塔·费拉万蒂·韦尔斯指责中国在南太岛国的援助项目很多是“大而无用”。按照这一逻辑,澳大利亚一改往日只提供无偿援助的做法、向南太岛国提供长期贷款,岂不是给南太添加更多“大而无用”的项目,令他们的外债负担“雪上加霜”吗?澳看似言行不一的原因除地缘战略竞争需要外,其深层次动机是“被动”顺应受援国的需要。
结合当前“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国家的政策实践来看,其做法也越来越“中国”。一是在援助领域上,从以往只关注教育和卫生等民生领域,发展到基础设施领域。西方对外援助以往只关注非生产领域,极力避免可能和援助国形成竞争关系的产业领域。对比之下,中国为受援国援建的公路、桥梁、工厂等基础设施,切切实实地将受援国与世界市场相连接,赢得受援国的认可,“倒逼”西方国家不得不关注他们之前极力抨击的基础设施。
二是在资金组合上,从以往只进行无偿援助,演变为“无偿援助+贷款”的模式。西方在冷战结束后利用财政援助附加改革条件,直接进行政治模式输出。凡是按照西方制定的改革目标推进的国家,就会得到西方直接的现金转账支持。这种模式导致受援国产生严重的惰性和依赖,为此西方国家也不得不借鉴中国经验、采取优惠性质贷款的模式,推动受援国在发展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中国尊重受援国自主发展意愿的模式也导致西方发展援助理论层的集体批判和反思。中国在制定对外援助战略时,充分尊重受援国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上的自主权,在详细掌握每个受援国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每隔五年修订《中国对外援助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国别援助指导意见》,将对外援助政策与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对接,一国一策。在援助项目的准备和实施阶段,中国也与受援国的各利益相关方密切沟通,深入、全面地了解其发展需求,努力确保受援国的企业和相关人员真正参与到项目执行中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受援国独立开展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的水平。这也促使西方理论界一些人认识到,忽视受援国自主发展诉求、将援助附加政治条件的援助行为是违背政治经济发展规律的。▲
(作者是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