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的幽默:马克·吐温的跳蛙故事

2018-11-14 14:00四川文理学院
长江丛刊 2018年29期
关键词:吐温叙述者马克

■熊 平/四川文理学院

一、前言

《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以下简称《跳蛙》)是马克·吐温的第一篇成功的小说,总字数不过2568个单词。1865年以《吉姆·斯迈利和他的跳蛙》为名在纽约杂志《星期六》(Saturday Press)首次发表后,反响热烈,转载频频,几经更名,1867年《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成为马克·吐温出版的首部书的书名。以马克·吐温以后的声名来看,这个短篇只是莺啼初试,但作为这位文学大师幽默风格的力作,它的成功再次突显出叙事技法对于文学创作的成败不可或缺。正是它的故事结构、叙事节奏、乡音和修辞的运用等恰到好处才使得一个口耳相传的民间故事成为了经久不衰的文学名篇。

在十九世纪的美国文学史上出现了被称作“乡土特色”的文学现象,“这些边疆传说作品口头文学痕迹较重,即时效果强。它们的读者不是文明世界的文人雅士,而是下层人民。它们中的大多数只会夸张渲染,插科打诨,但后期的一些故事开始讲究表述形式,和短篇小说比较靠近,并逐渐接近文化读者”。《跳蛙》便是其一,它取材于美国西部一个著名的已然存在的斗蛙故事,被马克·吐温提炼加工,并揉进了当时美国人心中东西部主要社会阶层风貌的对比,大篇幅的方言使用,整体的叙事构思,在继承西部幽默故事传统的同时又大大提升了作品的文学价值。

马克·吐温16岁就开始正式发表文章,从小品文到幽默文章,直到游记《傻子国外旅行记》(The Innocents Abroad; or, The New Pilgrim’s Progress,1869)和《跳蛙》才“奠定了马克·吐温通俗幽默作家的地位”。有评论指出,“马克·吐温代表了西部边疆现实主义的高峰,恰到好处地融合了地方色彩小说和民间传说幽默,反映的现实最朴实原始”。以讽刺幽默为手段,以现实为最终关怀,使他也成为了幽默作家里难得的受同行和主流评论家肯定的严肃作家。

二、叙事层的套叠

《跳蛙》被认为“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反映出马克·吐温的表现手法:夸张的人物塑造,浓郁的西部背景,真实的边疆方言,强烈的地方色彩。此外,马克·吐温式的幽默模式也得到充分的显露”。要把幽默发挥到淋漓尽致自然得在创作上别出心裁,此外,在成名作即充分显露创作者的风格模式,可见这部作品所下的功夫。

这位日后成为海明威赞为“美国文学之父”的作家展示出了他的文学天分,有人把它归结于战前新英格兰幽默传统和西南幽默家处得到的熏陶。他选择在保留直接引语下的故事主体的同时,在一开始给最初的这个故事主体再套上一个“事由”和第一人称叙述者“我”,而仅仅只在结束时又跳回“我”的口吻,即因为居于听者的位置,大部分时间里最外层的叙述者是隐身的。即便现代作品,一个短篇几乎通篇是直接引语里的文字也不多见。这个结构安排下,如有的评论指出,叙事视角的转变造成了读者预期的落空、讲者与听者的转变、隐含作者的出现、与读者心理距离改变等。的确,故事是通过两个不同的叙述人角色来进行的,“使叙事有一种更广角的摄取故事内容的角度”,但干脆利落、有张有弛的叙述效果主要是通过直接引语完成的,而作者巧妙将读者和外层叙述者合并,保留了故事主体的现场感,为此作的幽默效果添彩不少。其实十九世纪的小说依然延续的是传统的叙事结构,重在以故事情节本身的跌宕起伏来吸引读者,作者在叙事形式上作出了其时代条件下别出心裁的设计,这种叙事层的套叠可以看作是运用传统的叙事手法实验了某种现代叙事所追求的弱化作者身份、打破叙述视角局限、增加叙述的不确定性、丰富阅读体验和模糊虚构与现实界限的效果。

而作者的这番体悟也道出了这样安排的灵感来源:“故事的讲述者认为自己说的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他认为其中没什么可笑的,听众们也是这种看法,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笑容,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如此严肃的聚会”。艺术来自生活又不止于生活。故事中西蒙·韦勒这个角色即这样一位严肃的第二叙述者,比马克·吐温现实中遭遇的这个人物又多了这个逗趣的特质:明明讲着荒诞可笑的事情,却浑然不觉、一本正经,于是就有了在小说第三段里对西蒙·韦勒直截了当的描摹:接下来的叙述便是他语调平缓的侃侃而谈。他没笑过,没皱过眉,一以贯之的平缓调子,热情不减;滔滔不绝间只流淌着认真和诚挚,只让人觉得他完完全全不觉得他讲的事情荒诞或逗趣,相反,他觉得所言甚是,所谈及的两君是不世之奇才。而与之对斥的是作为东部人的外层叙述者“我”的迷惑和克己复礼。

而最外层的叙述还在结尾处捎带了另一处笑料,似有还无,却也不能忽视。在小说短短的第一段的三句话里,第二句用了长长的并列的三个句子铺排由“我”透露出心底隐隐的怀疑:东部这朋友让我打听的这个人L. W. 斯迈利可能子虚乌有;这朋友自己根本不认识;他只是想到如果“我”向西蒙·韦勒打听的话,韦勒会错位地讲起另一个同姓者吉姆·斯迈利的故事,又长又臭地把“我”给憋闷死。至此,套叠的故事完成了层层推进,明暗呼应,冷峻收笔。

三、笔力与现实关怀

客观而论,这个故事主体部分关于赌棍吉姆·斯迈利的奇葩趣事,是诸多幽默要素最集中的部分。通篇绝大部分是西蒙·韦勒直接的地域特色浓郁的带着美国西部乡音的叙述,在当时作为口头文学作品看来,已能产生尚佳的娱乐大众、博取笑声的作用。可是作为短篇小说的文字作品,让读者在掩卷之余还能有更多的审美感受和回味,就得在叙事节奏、形象刻画、语言修辞上下足笔力。于是能否在原有的成功的幽默故事上升华就成了检验“严肃作家”的试金石。

主角吉姆·斯迈利嗜赌成癖,可在讲述者西蒙·韦勒口中成了因好奇心太重而见物赌物,只要有人肯对赌。或者有时为凑成一个赌局,他可以“违心”地主动站在对手的反面。看见一只屎壳郎也要赌一把:它将去何方,耗时几何。为争出结果就算跟到墨西哥,也绝不会半途而废。没有冗笔透露斯迈利的心理活动,他的行为被叙述者只简单解读为好奇的癖好,无褒无贬。

紧接着就是赌棍的三只宠物的竞赌故事:一只看上去病恹恹的马,时不时气喘、发热、肺痨,每每在对手起点已礼让两三百码后,仍被途中赶超,可最后的里程,它又总发疯般地四蹄腾空,横冲直撞,以刚刚有效的领先距离,带着咳嗽、喷嚏、鼻涕结束比赛。另两只动物,因起名影射当时的政客就更惹人热议了,一个是叫安德鲁·杰克逊的小狗,另一个就是那只叫丹尼尔·韦伯斯特的跳蛙。关于安德鲁·杰克逊和那只狗、丹尼尔·韦伯斯特和跳蛙的相似之处,有人考证得出的结论让作品更添讽刺现实的力度。杰克逊是一位政客,刻板生硬却代言民主,其政治生涯的履历也是给人这样的印象:不屈不挠的毅力弥补与生俱来的短板,成就自己。此狗也是,并不彪悍起眼,每逢斗殴,凶相陡立,且每次以只咬对手后腿的招数制胜,最后遇到无后腿可咬的情形而心碎饮恨、一蹶不振。韦伯斯特除了有类似的政治经历、个性之外,还暗示了对赌双方可能代表的文化的对比,即实心眼的西部美国人吉姆·斯迈利和玩弄心眼的东部风格的陌生人。字里行间,反语、拟人等修辞游刃有余,无不透露着戏谑和讥诮。如果就此得出马克.吐温偏袒西部的结论,又有证据不足之虞,因为安德鲁·杰克逊和丹尼尔·韦伯斯特,无论是狗、蛙还是西部民主党和东部辉格党政客,在这部作品里都被狠狠地涮了一把。而且,毕竟西部人形象的主角斯迈利被击败了,最后压轴的跳蛙的滑铁卢之役是西部人因外乡人步步诱导,玩弄花招而一败涂地;而过往的胜利中,这个西部人没少有小聪明,这“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物在他以后的作品中也不断出现,是个被作者惯常讥讽的人物类型。

除了荒诞故事情节、描述的妙趣横生,所用语言则是十足的西部底层人物使用的口语,表现为通篇的撇号省略符,大量的句法错误,动词数和时态错误,使用错误的多重否定句等等。而这也与小说头尾短暂显身的外层叙述者“我”使用的语言形成了对比,因为多独立分句或多从句的长句子,是受过良好教育人使用的语言,是属于美国东部的。不难想见,在强势的东部文化和东部人眼里,西部口音是滑稽的。因此这些故事的幽默也来自这个方言本身。也因此,作家哈特相信“幽默故事是‘美国‘短篇小说’之母’,因为它表达的不仅是方言,还是‘一处地方或一个族群的思维惯式’”。或许从这个角度也可看出此部作品对东西部的褒贬扬抑态度那么的难以捉摸,似乎咂摸出笑点的读者、叙述者是从东部人的品评角度出发的,是具有明显优越感的;而受过教育的东部人“我”却在串起整个故事的前后都是个受难者或被愚弄的倒霉蛋。因此,极有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偏袒,因为就马克·吐温的个人经历来说,他出生在中部,成长、成名于西部边疆,后长期定居东部新英格兰,他看到了几个地域各自的缺点和优点,作品里的讥讽无关乎地域。

总体而言,《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这篇成名作短而精悍,别具匠心的结构安排、夸张形象的塑造、方言的描摹等多重喜剧元素的叠加及最终的现实关怀,成就了它为人称道的幽默口碑。而其作者“成名于战后幽默家和乡土文学大行其道之时。但是马克·吐温出于其中又超乎其上。他继承了朗斯特瑞特和海瑞斯的幽默传统,汲取了西部口头传说和黑人民间故事的叙事技巧:‘把那些相互抵触稀奇古怪的东西拼凑在一起,看上去漫不经心毫无目的,几乎天真地觉得这些东西就是稀奇古怪。这就是美国艺术的基础’”。他的幽默让人捧腹,也让人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正因为如此,在所有的幽默家里只他脱颖而出跻身严肃作家的之列,成为有别于19世纪温文尔雅的美国文学传统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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