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学角度简析明朝朝鲜贡女变化

2018-11-14 10:55樊宇然
长江丛刊 2018年36期
关键词:世宗宣德永乐

■樊宇然 佟 波

延边大学

贡女并不是明朝时期始出现的产物。元朝时,元廷便大量从高丽索取贡物,其中除了一些一般的贡物,还有“贡人”的存在,即高丽宦官和高丽女子,这些作为贡品的女子就是“贡女”了。到了明朝,明成祖和明宣宗两朝就多次向朝鲜征召贡女。成祖三次①向朝鲜征召贡女其中嫔妃级八位;宣宗也五次②向朝鲜征召贡女其中嫔妃级八位,其规模和数量都大大超过了成祖时期。如此众多的朝鲜女子被征召入明朝宫廷,形成一个数量庞大的特殊群体,对这一群体的研究也显得十分的必要了。

学术界中对朝鲜贡女的研究虽有成果,但并不是很多。多数学者都将朝鲜贡女乃至贡女背后家族势力的变化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此时明朝与朝鲜关系的演变。如肖春娟的《明初朝鲜贡女问题研究》,叶群英的《永乐、宣德朝的朝鲜籍“皇亲”与明鲜关系研究》等。但学者们多将目光停留在两国关系上,除林常熏的《明代朝鲜贡女初探》中把研究方向放在李朝本国中以外,鲜有学者提及此时的明朝社会的演变。而研究贡女演变下的明朝社会,也能更好的从侧面对明朝社会的发展做出补充。因此,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史料记载,采取对比的方法,对永乐、宣德年间的贡女群体进行研究,以及对此时的明朝社会的变化作出一些思考。

一、朝鲜籍贡女的基本经历

明成祖时期于永乐六年(1408年)、永乐七年(1409年)以及永乐十五年(1417)年三次向朝鲜征召贡女。这些嫔妃贡女皆出身于官宦之家,是大家闺秀,她们来明时多由父兄陪同,后来在明廷中都被封妃,其中特别得到帝王宠爱的就是权贤妃,《明史·后妃传》中对权贤妃的外貌进行了“姿质浓粹,善吹玉箫,帝爱怜之”的描述。可以看出权贤妃姿态娇丽。因其天生丽质,多才多艺,得到了成祖的宠爱。

成祖时期入宫的八位贡女,权贤妃早早逝去,任氏、李氏、郑氏、黄氏、吕氏五位贡女都受到“吕鱼事件”的牵连而死去,侥幸从这次事件存活的崔氏、韩氏最后也难逃被殉葬的悲剧命运。作为殉葬的见证者,韩氏的乳母金黑在回国后,讲述了自己的所闻,才让我们对这一制度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李朝实录》中记载:“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韩氏临死,顾谓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与崔氏俱死。……金黑之还,乃得其详。”③从中可见韩、崔两位贡女殉葬的方式惨烈。至此,成祖时期三次从朝鲜征召贡女的八位贡女,都已去世,无一人善终。

明宣宗即位后,先后五次从朝鲜征召贡女,共征召嫔妃级贡女八名。与成祖时期不同的是,宣宗时期除嫔妃级贡女外还征召了大量擅长做茶饭的女仆,其规模、数量、类别都比前朝大大增加。此外,从《李朝实录》中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李朝对筛选贡女做出了细致的规定。

首先是对贡女的出身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前朝王氏向国人及关系国家罪人女子,并不选拣”④前朝以及罪臣之女都不能被选作贡女;其次,“奸诈之徒不顾大体,自己及族亲女子,或称年壮、或称年幼、或称有病、或京外相推,饰辞不纳,情状明白者,亦依前例通政以下,拿来直囚,现推论罪。二品以上,启闻论罪。”⑤对于本国以各种理由开脱不愿将自己的女儿送去明朝的现象,作出了论罪处置的规定;最后贡女选拣的年龄降低,“请令文武各品及五部闲散良家户首年十岁以上十六岁以下”⑥,贡女的选择年龄低至十岁。

宣宗死后,他后宫中的朝鲜贡女没有重蹈永乐年间贡女的遭遇,逃脱了殉葬的命运。除韩夫人于《李朝实录》中有记载她在宣宗死后继续留在宫中担任女官并获得了“恭慎夫人”的谥号,其余的七位贡女都无详细记载。

二、朝鲜籍贡女家族待遇的变化

永乐年间的朝鲜贡女,成祖不仅授予她们的家人较高的官阶,还赐予大量的财富。这些贡女的家属一旦入明都会受到来自明朝的大量赏赐,例如成祖最受宠的权贤妃,《李朝实录》中记载,柳廷显入明朝进鲜马匹,成祖闻柳廷显是权氏一族,于是“赐彩段二匹、绢十匹、钞五百张、鞍马”。⑦

除了家属入明之外,明成祖还派遣出使朝鲜的宦官去这些贡女的家中慰问,“使臣如入朝韩氏、黄氏第,存问其母”⑧以示皇恩浩荡。不仅如此,逢贡女家中父母去世,明廷都会送以祭赐。永乐年间吕婕妤的父亲吕贵真去世,明朝派遣内史黄俨前往赐祭“内史黃俨往祭吕贵真之墓,羊一豕一鹅二,皆所赍来也”⑨;郑妃父亲郑允厚去世后“王贤捧皇帝祭文及皇妃祭文,如郑允厚之家,设赐祭”⑩;韩丽妃的母亲金氏去世后“使臣王贤具祭物,赐祭韩确母金氏于其第”。即使在成祖去世之后,这种对朝鲜皇亲的慰问依旧存在。洪熙元年和宣德年间分别有权贤妃的兄长权永均,崔惠妃的父亲去世,皇帝都派遣金满前去赐祭。

这些家属除了在明朝接受封赏外,他们在本国的地位也随之上升。李朝的国王不仅按照明朝对这些家属的封官支出俸禄之外,还赐予了大量的田产、奴婢等。但其中最大的恩赐莫过于国王频繁的派遣他们前往明朝,每次前往明朝之前国王都会给予大量的盘缠,在明朝时又会受到皇帝的不菲的赏赐,回国之后国王还会设宴款待。除此以外,频繁的出使明朝还有利于这些“皇亲”进行走私贸易以获得财富。

与成祖时期大不相同,宣德年间入宫的朝鲜妃嫔级的贡女不仅没有封号,她们的家属也没有相应的封赏,仅仅在史书中留下痕迹的韩夫人也只是在死后被追赠的谥号,可以说宣德年间的贡女相较于永乐年间的贡女地位以及皇帝对其的重视程度已经远远下降了。在明朝的影响下李朝国王也对这些贡女家属的待遇下降。首先就是并没有对这些“皇亲”做出特别的待遇,此外史料中没有出现派遣他们出使明朝的记载。

总的来说,宣德年间的贡女不仅得到的重视大大降低,其朝鲜籍“皇亲”的待遇也是大打折扣,这些“皇亲”中除韩确一族长期在本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外,其余的在本国影响力和地位也没有太大的提升,可以说这批贡女的入宫既没有使家族从此走向辉煌,自己最后的命运也是淡淡收场。

三、贡女命运变迁所折射的明朝社会与明鲜关系

从前面的论述可知,从明成祖时期开始大量的从朝鲜征召贡女,贡女作为一种政治的产物,其背后的原因也与当时的社会格局以及皇帝本人是分不开的,因此分析此时的明朝社会、周边格局、明鲜关系是对这一时期贡女更深层次的理解。

首先,明初为对抗北方蒙古势力,需要加强对朝鲜的控制。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后进行北伐,同年攻占大都,也宣告了元朝政权的灭亡。北迁的元朝并不愿就此罢休,企图重新入主中原。因此与蒙古的关系始终占据着头等地位。朝鲜半岛的高丽王国在元朝时期就与其保持着密切宗藩关系,大量的向元朝进行朝贡。在经过洪武时期的发展,永乐年间虽然已正式与朝鲜半岛的李朝建立起宗藩关系,但由于李朝在北方独特的地理战略位置和之前与元朝的渊源,始终在朱棣眼中算作一个不确定因素。因此控制朝鲜半岛,确认李朝对明朝这个宗主国的绝对忠诚,就显得非常重要,贡女便是这种确认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永乐六年、七年就有大批贡女入宫,这既是加强明、鲜两国的宗藩关系,也是试探李朝的诚意。明成祖时期的贡女一入宫便有了册封,且对贡女的家人待遇极高也是为了稳定朝鲜,安抚人心。《李朝实录》中记载了前来负责采选处女的宦官黄俨所言:“我等阳欲分往外方,以观国王之诚不诚,非实欲往也。当还京师耳。”

其次,明成祖的个人因素。作为朱元璋的第四子,《明史》中说他:“智勇有大略,智虑绝人,酷似先帝。”后又被封为燕王,封地在北平一带,也是希望充分利用朱棣的军事才能,抵御北方元朝的残余势力。这使得朱棣对北方有着特别的感情,他力排众议迁都北京其中也有着北方情结的因素影响,同时,这也影响了朱棣对北方的关注,此外朱棣也有对北方异国美女的猎奇,他宠极一时的权贤妃和韩丽妃就可印证。除此之外,朱棣执着于朝鲜贡女,难免不让人遐想到是否与他神秘的身世有关。虽然他自称是马皇后的嫡子,但经过史学界的争论之后,多认为他的生母应是碽妃,而这位碽妃又极有可能是一名朝鲜人,如此看朱棣征召贡女的行为除了政治目的之外,又带有自己母亲的因素。

最后,明成祖开放积极的对外态度。朱棣一手开创了“永乐盛世”,大明盛世的景象不仅体现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人民生活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还体现在朱棣积极的对外交流上。

(1)延续洪武年间的朝贡体系并完善。朱棣刚登上皇位,便延续了他父亲的政策,继续着朝贡贸易,并将一切贸易都看作进贡体系的一部分。

(2)进行主动的对外交往。这个表现得最明显的就是郑和七下西洋,这种政治目的远大于经济目的的国家行为,向更多的地方彰显了大明的大国气息,更多的国家知道了一个强盛的大明,并主动的进行朝贡,建立宗藩关系。

(3)海禁政策的一度松弛。永乐年间一直实行海禁政策,郑和下西洋并不意味着民间的船只可以自由出海进行贸易。虽然只剩官方贸易这一渠道,但成祖一直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时常有前来朝贡的使节私自与民间贸易的事件,朱棣的态度却是:“外夷向慕中国,来修朝贡,危蹈海波,跋涉万里,道路既远,资费亦多,其各赉以助路费,亦人情也,岂当一切拘之禁令!”此外还多次强调不必拘泥于禁令。这种当局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一直延续到嘉靖年间日本“宁波争贡”事件的发生。自此也不难理解朱棣这种在外交上比较开放的君主,也更能接受一群来自异国的女子,同时也惠及她们的家人。对贡女的封赏也是朱棣所开创的一种包容,开放的大国盛世的体现。这些贡女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开放盛世的一种象征。

宣宗时期的朝鲜贡女所得到的待遇相较于成祖时期下降的许多,这其中的原因自然也与此时的明朝发展的是有紧密联系的。

第一,北方边境问题减少,与李朝关系稳定。经过永乐年间的五次北伐,北方的边境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解决,虽然还时不时有蒙古势力侵扰明朝的边境,但比之前朝已经不对明朝构成威胁,这时的边境问题已不再占据头等大事。另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明朝与李朝的宗藩关系已经十分稳定和成熟了,明朝已经不需要再对贡女及其家属进行大量的封赏来巩固与李朝的外交关系。因此此时的贡女已经没有当初永乐年间那么强烈的外交和政治目的,对两国的统治者而言,已经失去了邦交的价值,退出历史舞台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第二,国内形势稳定,建设重点转向国内。在“永乐盛世”的影响和明宣宗十年的辛勤努力下,又开创了一个“仁宣之治”,此时的明朝已经充分的发展,经过了永乐年间万国来朝的盛状以后,宣德年间中央上有“三杨”辅政,武有英国公张辅,又有像于谦这般的地方官,可谓是人才济济,在他们的辅佐下使当时的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经济也有所发展。如果说永乐是“盛世”的话,那么宣德就应该是“实世”,国家步入正轨,百姓的生活富足就是宣德年间最大的成绩。虽然宣德年间也延续永乐年间的做法从朝鲜征召贡女,但此时的社会状态自然也不会需要贡女的大量存在了。

第三,明宣宗个人的保守性格。宣德年间虽也多次向李朝征召贡女,除了两次是嫔妃级的贡女,其余尽是征召的善于膳食,歌舞的女子。且此时征召的嫔妃级的贡女年龄差距很大,最大的有十七岁,而最小的就仅仅十一岁,可见明宣宗征召这些贡女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一味的满足自己的享乐,这些贡女的征召时间大都在宣宗刚即位不久,鉴于他的父亲登基十个月就暴病而亡,我们似乎可以将宣宗这种征召贡女的行为,仅视为他对永乐年间外交政策的一种延续,但这种延续因为社会发展的不同,注定也不会长久,因此贡女的消失也是有其必然性的存在。

注释:

①《李朝太宗实录》16卷,太宗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参考叶群英:《永乐、宣德朝的朝鲜籍“皇亲”与明鲜关系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2014年第4期;肖春娟:《明初朝鲜贡女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大学大学历史系,2006年4月,第20页。

②《李朝世宗实录》37卷 世宗九年七月二十日;《李朝世宗实录》42卷 世宗十年十月四日。

③《李朝世宗实录》26卷,世宗六年十月十七日,http://sillok.history.go.kr/id/kda_10610017_002,2018年3月3日。

④《李朝世宗实录》31卷,世宗八年三月十四日。

⑤《李朝世宗实录》31卷,世宗八年三月十四日。

⑥《李朝世宗实录》31卷,世宗八年三月十四日。

⑦《李朝太宗实录》19卷,太宗十年二月十三日。

⑧《李朝世宗实录》1卷,世宗即位年九月六日。

⑨《李朝太宗实录》22卷,太宗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⑩《李朝世宗实录》5卷,世宗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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