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爽 吴敏娜 张云华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才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中也专门提到了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等方面来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领域的发展,是一个长期且系统的工程,需要多方面合力的作用。农村人力资源匮乏是乡村振兴面临的重要问题,要实现乡村可持续、特色发展,人才振兴是关键也是核心。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有效解决农村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及该战略进一步实施和推进的各项要求,包括各地纷纷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无疑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了良好的大环境。但由于城乡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乡村尚未形成吸引与留住人才的优势条件,很多人才仍然倾向于流入城市而不愿涌入农村。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宜居的乡村环境也是吸引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乡村人才振兴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需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逐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改善乡村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只有这样,才能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基础的保障性条件。
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必须着力进行制度建构,推进人才培育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在制度方面,既需要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又需要各地方政府结合国家“顶层设计”和当地实际制定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这样才能从国家和地方层面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乡村振兴需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与自主培育相结合的人才体系,不管是引进和留住外部人才,还是本土人才的培养,都离不开制度和政策的支持。具体来说,要制定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拓宽吸引人才的渠道,通过多元化方式引进乡村振兴所需人才,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科技人才下乡计划等;要创新激励制度,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要完善人才的福利制度及相关配套服务,保障人才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为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要根据各地实际建立健全自主培养的机制,尤其围绕农村干部队伍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大力推进本土人才的培养工作。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鼓励人才回流农村的政策措施,鼓励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创业,促进人力资源的城乡双向流动。乡村人才振兴有了制度方面的支撑,才能使该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障人才引进来、留得住,促进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基本职能。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须充分发挥各地方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这些职能,积极构建校地和校企合作的平台,促使校地和校企之间在科学研究、培训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首先,应综合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育资源和育人优势,建立校地和校企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各地方高校和职业院校可根据乡村振兴的发展需求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需要的专业化、紧缺性人才,用定向培养的方式解决农村专业人才缺乏的难题;其次,要充分发挥各地方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鼓励这些专业人员通过项目合作、乡村挂职、兼职、专家服务等形式到乡村开展各种服务工作,为乡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如建立乡村振兴智库和专家服务基地,让专业人员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和其它的咨询服务等;第三,还可借助各地方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优势和技术力量,在乡村设立涉农研究中心,围绕乡村产业、文化、生态、人才等方面的振兴开展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
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大批农村青壮年纷纷涌入城市,很多农村出现“空心化”、“老龄化”现象。 即使留在农村的部分农民,也倾向于到周边工厂打工,而把农业生产经营当作副业。农村不仅缺乏专业的管理型、技术型和经营型人才,本土的农民主干力量也严重不足,人才资源供需矛盾凸显。
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民是主要的受益者和参与者。全面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不仅需要大力引进专业人才,更需要充分发挥本土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农民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是解决乡村振兴人才紧张的重要措施。乡村振兴需要的不是简单的靠经验和体力等传统方式来发展农业、耕种土地的农民,而是需要借助新理念、新政策、新技术、新环境来发展的新型农民。这就需要根据乡村发展需要,培育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和认证体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来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建立健全“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发挥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主体在农民培育中的作用。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要求,从培训对象的选拔、培训内容、培训模式、培训手段、培训管理等方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专业化、规范化和精准度。同时,要强化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认定管理是衔接教育培训和政策扶持的关键环节,有利于调动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提升农村本土人才的能力素质,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乡村基层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及国家政策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承担着组织和引导农民振兴乡村的重要任务,其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推进的效果。但当前我国农村的部分干部队伍存在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偏低、积极性不高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乡村干部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对现任基层干部的培育,为乡村干部提升能力和水平搭建平台,完善农村基层党政人才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后备干部的引进和培养,创新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机制,鼓励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干部队伍中。同时,要完善基层干部的待遇、编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服务基层。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就需要全方位加强乡村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
乡村人才问题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议题,关系着乡村振兴的实施与推进。要解决乡村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须从整体上掌握农村人才紧缺的类型和状况,提高人才体系建构的精准度,根据乡村发展需要引进和培育急需人才。同时,乡村人才振兴须注重“外部引进”和“本土培育”的结合,既关注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又着力乡土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建立乡村振兴人才信息资源库,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来构建乡村振兴的人才体系。总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通过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人才体系的来吸引人、留住人、激励人,充分发挥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