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麒 陈令 彭鲜 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9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现处于"人治"向"法治"社会过渡的关键时期,在推进社会法治进程中,存在的不法现象使人们对法律信任度下降,导致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情感与行为分离.因此培育法律信仰势在必行,也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题中之意.
法律是一种规定和意义的体系,任何规定必将蕴含着法理的,有肯定意义上的品德关切,载着深切的信奉.法律信仰是个体对法律意义的终极信念,是法律精神的最高境界,表现出以知行、体验与超验、理性与非理性、稳定与发展的统一的特点,建立在感知、认识、学习的基础上,并由信仰主体不断做出行为的结果.有学者概括为:"关于法律的信仰或法律领域中的信仰,是信仰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某种在其看来具有普遍、最高价值的法律观念抱有深刻信仰感的精神状态".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法治建设方案纷纷落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较大的成果.然而在法律信仰培育方面,依然存在着现实不足.
总体上看,法治建设路上是曲折的.法律是良好的,而法律文本与执行不一致,这不利于让人们对法律形成真诚拥护的情感.反观现实社会法治现状,诸如执法机关执法不严、非法干预、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法律公平正义核心价值体现不足等都会对人民群众造成心灵上冲击,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带来的结果是,人们会选择"避其锋芒",这将不利法律信仰的培育,我国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也将会面临"举步维艰"的困境.
有学者认为:"人类通过对自身存在的反思,使自己在无限的空间与永恒的时间中建立起自己的精神家园,并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确立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尺度."[3]然而中国在面临国际国内风云变幻的复杂形势,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影响.纵观社会现实,在新时代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功利性色彩愈演愈烈.他们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为满足工作与生活需要迎合用人单位的要求考取证书带来更好收入;执法者面临利益的诱惑存在以权谋私,轻视法律的公正性,"信仰危机"不可避免.
进入新时代,人民逐渐懂得法律的适用范围,并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法律是不能触的"红线"和不能碰的"底线",对法律也有一定的情感依托.但法律认知情感不深厚,法律意志不坚定,面临着自身利益的问题上可能会违背法的本意做出非理性的选择.另外,敬畏的缺失来源于信仰主体的认识浅薄与执法者惩戒力度不够,警示教育的效果有待提高.
管子说:"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韩非子又提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留匹夫."法治建设需要公正平等的环境,首先系统科学立法是法治工作的前提.因此要重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对立法的领导,相关部门要做好立法、司法、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让人民群众有法律接触的归属感,把握好法制建设服务人民的主线,巩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加法律在民众眼中的信任度和敬畏感,稳步推进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进程.
积极开展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塑造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营造和谐氛围.学习时代守法楷模,当好时代守法先锋,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传承法治思想文化.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增强人民对法律忠诚度.并加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力度,建立警示教育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最终实现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有机统一.
通过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培养人民的法律情感,有助于增加大众对法律的亲近感.法律意志是考验人的坚定立场,从问题着手,找寻法律意志不坚定的原因即诱发违法犯罪等行为的根因,制定出抵抗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策略,筑牢法律学习根基.根植中华传统礼法道德的沃土,赋予法律信仰形成的丰富"营养",将法律扎根于精神之沃土.
结语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需被信奉,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体系的建立显得更加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与效果.坚持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法理基础上结合中国法治现实,重构新时代我国法律信仰体系,法治建设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