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视角下的城市人物形象变迁

2018-11-13 07:11李汉桥范文琼
长江文艺评论 2018年5期
关键词:伦理

◎ 李汉桥 范文琼

关于城市文学,学界曾研究过城市的空间、叙事、审美,但是较少对城市伦理有所关注。新文学曾提过“德先生”(民主)、“赛先生”(科学),同时也提过一位“莫小姐”(伦理),但可能由于两位“先生”的身影过于高大,以至于遮掩了“莫小姐”的存在。陈独秀于1916年2月15日发表在《青年杂志》的一篇《吾人最后之觉悟》就曾将伦理问题提升到“国力文明”的层面上,他认为科技、经济与政治条件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都可以达到,但是“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的确,“立人”观念已经提出百年,但是现代进程中的伦理观念却无法一蹴而就,尤其是现代的、文明的、契约式的伦理观念不是那么容易建构起来的。作为现代社会的代表群落——城市市民,他们的伦理观念更是经过了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发展过程,表现在文学上,便是城市人物形象的历史变迁。本文拟简述从近代到当代城市文学中不同时期的伦理价值观念与人物形象的变化。

一、“国民”形象与国家伦理价值观

晚清社会发生着巨大的伦理变革,宗法等级伦理制度正受到西方资本伦理的巨大挑战,“国家”与“民族”的概念在国家危机与殖民主义的威胁下被抬升起来。梁启超早在《少年中国说》中就曾呼吁“现代国家”的诞生:“且我中国畴昔,岂尝有国家哉?不过有朝廷耳!……吾中国者,前此尚未出现于世界,而今乃始萌芽云尔。”既然有了“国家”的概念,“国民”也呼之欲出,1911年11月3日,清政府为了缓解辛亥革命的压力,出台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这部宪法性文件,其中不再出现“臣民”,而采用了“国民”的提法。尽管这一称呼并没有挽救清政府倾覆的命运,但是“国民”作为民初知识分子“民族国家想象”的产物却流传了下来,至少在政治层面上标志着“君—臣”宗法等级伦理关系向“国—民”国家伦理关系的历史转变。

国家伦理价值观的核心是对于民主政体与身份认同的企盼。在这方面,文学似乎拥有更为敏锐的“嗅觉”,在一些开埠较早的城市,出现了众多猛烈抨击特权阶层的作品,其中最有成就的便是“谴责小说”,像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刘鹗的《老残游记》、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他们对中国宗法专制权力系统——“官场”的深恶痛绝,代表了“国民意识”的早期萌芽。更加明晰指向“国家”层面的“国民”概念出现在新文化运动,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强调“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它既表达着对宗法特权阶级的颠覆革命,也包含着对自主权益与民众认同的政治构想。将这一文学“理念”落实到文学创作并提升到“国家”高度的是鲁迅,他创作的小说《药》中曾“杜撰”过两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华老栓”“夏瑜”,以此作为“华夏”民族的“隐喻”,并通过“夏瑜”之口,表达了“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的国家民主观念,这可视为民国初期普遍的国家伦理诉求。而将“国家”命运同“个人”紧密纠缠在一起的是郁达夫,作为赴日留学的知识分子,对于“弱国子民”具有更加切肤的疼痛,《沉沦》中主人公临死前“祖国富强”的呐喊成为一个民族压抑的发泄口。此后的一批作家(如郭沫若、闻一多)都试图在“个人涅槃”与“国家拯救”中寻找突破。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及其追随者们(如彭家煌、王鲁彦、台静农等)很快就放弃了“理想国民”的积极探索,反而转向了“国民劣根性”的悲观剖析,以此表达对国家政治的失望与文化遗毒的“积重难返”,这一观念一直影响到四十年代萧红的创作。

二、“贫民”形象与阶级伦理价值观

国民革命的数次失败,表明了国家宪政理想举步维艰。多舛的国运与动荡的政坛,迫使一批知识分子拿起了新的“理论武器”。李大钊于1918年在北京中山公园的演讲《庶民的胜利》中指出:“民主主义战胜,就是庶民的胜利。社会的结果,是资本主义失败,劳工主义战胜。”这篇据说是“中国最早的马列主义文献”,不仅转换了革命性质,而且将阶级的理念引入中国。由此,追求民主政治和民族独立的国家伦理价值观向着社会公平与制度正义的阶级伦理价值观发生位移。相比较而言,这是一种认识上的深入,比起“民主共和”的宏大口号来,社会阶级的划分更加务实地揭示了国内矛盾的普遍存在。随着封建皇权的浓烟渐渐淡去,城市生存的真实境遇渐趋展现。由于市场经济的兴盛与城市人口的激增,社会结构也在发生巨大变化,由于城市社会突破了家族、血缘、地域的伦理模式,社会成员从“臣民”向“职业”身份转变。然而这是一种畸形的繁荣,因为买办、官僚资本运用货币、强权、盘剥、欺诈等不公正的市场操纵手段“制造”了大量赤贫的平民阶层。

“贫民”日益成为社会中一个显在的话题,也是文学作品中表现最多、持续最长的文学形象。像叶绍钧的城镇贫民、茅盾的上海贫民、老舍的北京贫民、巴金的重庆贫民、予且的弄堂贫民等。即使是都市中长大的“洋派少年”穆时英,笔下也有“天堂与地狱”,展现出上海都市的两面性,甚至是“两极性”差异,天堂是由跑马场、狐步舞、歌厅、咖啡馆、电影院、百货大楼、时装、霓虹灯组成的“都市风景线”,而地狱则是近郊的贫民窟、死亡的打工者、捡煤渣的孩子、卖身的媳妇甚至是黑帮的谋杀所构成的“贫民的世界”。此外,施蛰存笔下的小职员,张爱玲笔下的小市民,苏青笔下的家庭妇女,予且笔下的弄堂居民等,是另一类的贫民形象,是挣扎在都市底层、生存边缘甚至是男权禁锢下的群落,伴随他们的是“活着”“过日子”的生活细节,吃喝拉撒、柴米油盐、结婚生子、求职谋生的无尽话题,而读者则在他们的唠叨中共同经历生活的流程,咀嚼着生存的艰辛。上述贫民形象的存在,在文学史的研究中被作为中国社会中“不公平”制度的广泛证明。

三、“人民”形象与政治伦理价值观

毛主席在天安门上喊出的“人民万岁!”相对于民国时期的“百姓”,人民被赋予了“主人翁”的身份,是社会资产的最终拥有者,是社会权利的最高掌控者。

这的确是一个伦理变革的时代,私有制的集中改造带来的是社会关系和道德风气的巨大变化,由于铲除了“官僚、封建和买办”阶层,由此而导致贫富不均、区分贵贱的社会基础也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人民所有”。阶层之间的差距至少被集体主义政治给“拉平”了,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和提升了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境遇。老舍的《龙须沟》虽然作为北京郊区的一个贫民窟,但依然感受到这种政治伦理带来的巨大变化——这就是从鬼变成人、从奴隶变成主人的巨大历史跨越。在这部“歌德”意味浓厚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作者对新中国政治伦理的拥抱——即使在城市最边缘的角落,也能实现和谐、平等、互助的市民交往关系。必须承认,这种集体主义的道德热情在一定历史时期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整体道德水平。

至于“精神至上”的原则,则是建立在对“物欲”的蔑视与道德谴责上。从延安时代开始培养出来的“艰苦朴素、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伴随着三大改造运动,一直持续影响着建国初期的集体主义风尚。《霓虹灯下的哨兵》中,进驻上海的三排长陈喜扔了老婆给做的土布袜子,而穿上了轻便舒适的洋袜子,他的这一举动被妻子和上级领导认为是精神堕落、革命意志不坚定的“先兆”,受到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在建国初期的城市小说中,像周而复《上海的早晨》、欧阳山的《三家巷》中,在描写上层阶级或者资本家时,主人公往往表达出对铜臭味的厌恶与革命精神上的优越感,与三十年代的风花雪月不同,对官僚、资本阶层生活起居的奢侈描写不是表达想和土豪做朋友的羡慕,而是为了衬托资本家的精神庸俗和道德堕落。宗璞的《红豆》中的女主人公,最终扯断了与“富二代”的银行家儿子的爱情,尽管别离的场面描绘得依依不舍,但是革命信仰最终战胜了“小资产阶级”情感而获得精神上的涅槃。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即使作为“人民”,同样是有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的,萧也牧的《我们夫妇之间》演绎了夫妻生活中由于出生、观念、生活习惯的不同而带来的家庭矛盾,但是结尾却达成了“一致”,尤其是农村来的女方,开始注意自身形象、打扮——这证明物质生活同样在改造人,也日益成为生活中显在的问题。

四、“平民”形象与生活伦理价值观

高度的政治化,让“人民”心生倦怠,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人民”的称号虽然没有消逝,但是它背后所代表的政治伦理价值观却受到了商品经济的巨大冲击。当然,八十年代的“再启蒙”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78年以后的经济改革,至少在生活层面进行了政治伦理上的“松绑”,出现了一些非政治化的市场经济空间。出于对长期政治运动与社会波动的抵触,人们更希望重返生活、重返日常,这也引发了城市居民身份从“人民”到“平民”的悄然转换。

八十年代城市文学中大量出现的“市井小说”,尤其是浸润了传统文化和富有生活气息的北京、天津等地,人们更热衷于重新捡拾和发现生活的趣味。像邓友梅的“京味儿”创作,大多取材于北京旗人的生活,像《那五》《烟壶》《寻访“画儿韩”》等,描绘了一幅“高手在民间”的画面,充满了传奇色彩。生于天津的冯骥才,对于传统艺人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成名后也从事着非遗保护工作,他更善于描写“俗世奇人”,他的《雕花烟斗》描写一位畏惧政治运动的画家,不敢动笔,却在烟斗雕刻上穷尽心力的故事——象征着人们生活重心的转移。他的《三寸金莲》和《神鞭》颇有争议,原因在于晚清社会的糟粕——辫子和裹脚,反而成为值得把玩的历史传奇,可谓“化腐朽为神奇”的案例。陆文夫的小说是一个以苏州环境和人物营造的文学“建筑群落”,《美食家》在“吃”字上大做文章,《围墙》围绕着单位建墙生发事端,《井》则在家庭风波男女纠葛里打转。其实高手也罢、传奇也好,无论是民间艺人还是街巷“吃货”,作者们表现的主题始终是民众、是平民,追寻的是生活价值伦理,甚至是某种生活上的“小确幸”,力图摆脱“宏大叙事”带来的精神枷锁,了解他们的故事,可以放松绷紧的“政治神经”,进行一场娱乐休闲与自我放逐——这便是平民社会心理的表现形式。

五、“谋生者”概念与底层伦理价值观

“平民”还算不上真正的“市民”阶层,前面所谈的“市井”人物所拥抱的生活伦理不是应对商品经济的适用性反应,而是长期政治伦理带来的心理反弹。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今天,市场经济已经铺天盖地,每个人都被各种经济链条“捆绑上天堂”之后,不仅没有形成具有相对独立意识、公民意识、契约精神的市民伦理,反而向着生存挣扎的反方向滑行,这便是城市的“谋生者”人群与他们的底层伦理价值观。根据2016年中国贫富差距现状的调查:中国收入最高的1%家庭拥有全国1/3的财富,“国强民不富”是我们无法忽视的现实存在。古语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但是对于大量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底层谋生者而言,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底层伦理关注的是活着、过日子、养家糊口的现实主题,生存是第一要义,至于理想、进步、文明更像是“奢侈品”,不仅大量务工人员如此,即便是“城里人”日子也不好过,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兴起的“新写实主义”便是这一现实的折射。方方《风景》中的城市“棚户区”更像是道德的“洼地”,人们像虫豸一样生活,即便是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之间都是如此残酷、冷漠,池莉《烦恼人生》反映的不只是一个武钢职工的生存表象,而是挣扎的工人群体的生动呈现。刘震云笔下的小公务员意识到人的成熟和懂事是向生活、向工作不断“妥协”的结果,借用《一地鸡毛》中小林的话来说就是“现在这时候,崇高的话都别讲了”。尤其是作为公务员的小林在尝到“卖板鸭”的利益之后,有进一步向金钱妥协的巨大可能。邱华栋的《时装人》《直销人》《公关人》《持证人》《化学人》等以职业为代号的城市人群,早已摆脱了“人民”“同志”的政治身份设定,而是以生存技能和职业身份来进行“人设”,来诠释什么是价值。这种现象并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得到改善,反而今天关于“蚁族”“房奴”“蜗居”等新型族群的称呼,表达了“谋生者”的生存境遇。余华的《第七天》描写了一个城市底层人群(小职员)意外死亡后发现自己没有堕入地狱,也没能升上天堂,因为国人的信仰中没有“地狱”和“天堂”,同时亡灵还发现死后的一切同生前的世界没有多大改变,同样要排队,同样有VIP、阶层……为了可怜这群城市中枉死的灵魂,作者试图创造一个“死无葬身之地”,这里不再有伤害、杀戮、残忍、冷漠、无情,希望去安放这些可怜的灵魂——这也许是现实中关于底层伦理的文学折射。

社会不断地发展变化,城市人群的生存群落与生存状态也在发生改变,这其中有“裂变”,如皇权伦理向国民伦理的转变;有提升,如政治伦理向生活伦理转变;有下降,如市场伦理向底层伦理的转变。但是总体而言,如何构建现代的、文明的、契约式的市民伦理观念,让广大国民既能充分享受时代变革带来的物质生活变化,同时又能从社会地位、制度权力和道德水准上得到有效提升,这条“市民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百年来的伦理观念与文学中的市民形象表明:这其中虽然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市民的素养和道德水平还是在提升和发展的,尽管今天的伦理观念与城市生存人群的形势依然严峻,但“危机”或许意味着“转机”,“谋生者”的挣扎、努力和呼吁,正代表着市民社会和市民意识的初步形成。

注释:

[1]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载《青年杂志》1卷6号,1916年第2期。

[2]梁启超:《少年中国说》,载《清议报》,1900年 2月10日。

[3]李大钊:《庶民的胜利》,载《新青年》五卷五号,1918年第1期。

[4]李俊国:《中国现代都市小说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8页。

[5]杜素娟:《市民之路——文学中的中国城市伦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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