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臧传利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针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国专门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其技术导则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关于爆炸、泄漏和火灾等事故和污染治理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在遵守技术导则的基础上,对突发性事件和可能发生的二次环境污染影响进行合理的预测,并针对预测提出合理的环境应急措施和防范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控制化学物质的泄漏、废水和污水的污染。
对于应急事故池的设置不仅要区分各项目中的实际情况和适用范围,还要遵循国家或行业规定条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对建设项目应急措施进行了规定,其规范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储蓄库和石油库中的水体污染预防和控制具有详细的要求。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对建设项目的应急池具有了一定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我国对于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和电镀废水处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设项目要根据《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的开展,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可以顺利的进行。
边归国总结了对应急事故水池有标准明确要求的化工、石化、油库、储罐等企业和行业,但由于建设项目由于包含的内容多、形式多样,因此对于应急事故池的要求必须具有针对性,这种针对性也并非要求所有建设中的每个项目设置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的针对性的本质是要求对于存在一定危害性的项目进行应急事故池的设置。故一般项目预评估或初步设计时,如涉及生产、使用有害物质和有毒素的化学原料,其应急事故池的设置尚不明确。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预防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与控制技术要求》针对污水排放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计算方法。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化工建设有详细的规定,但由于两种计算方法对化工废水量和降雨量存在了很大的差异导致结果也大相径庭,计算方法如表1所示。
如表1所示,《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预防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与控制技术要求》对于应急事故库的消防废水、降雨量以及事故废水量的计算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导致了计算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其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面在消防废水的计算中,前者考虑临近至少三个储罐的喷水量,但是灭水和对喷水的强度以及灭火冷却的消防时间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后者对于中间事故和末端事故缓冲池的消防时间设定为68h,对于水环境敏感度超高的末端事故缓冲池的消防时间规定为812h。
(2)另一方面在降雨量的计算中,前者对降雨量和降雨强度并没有细致的分析和规范,而后者计算的是根据每天的降雨量取平均值。
(3)最后一方面在事故废水量的计算当中,前者对于发生事故进入收集系统而产生的废水量并没有考虑,而后者考虑了发生事故产生的废水量。根据计算结果和计算公式的差距对比,笔者认为后者的计算结果相对于前者比较准确和贴合实际情况。
表1 事故应急池计算方法比较
科学性是环境应急事故池设置的基础,即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要利用科学的手段进行论证事故收集系统,设置的面积要具有合理性,反之如设置面积过大,不仅使土地建设的投资加大,还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从而限制了厂区场地的面积。
如前所述,国内在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消防历时和降雨量取值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各项标准、规范不一致。
应急事故池污水收集处理措施,涵盖了安全、消防和环保等各个部门的要求,其设计过程及要求十分冗杂,要求工艺、管道、总图运输和工程地质等多方面的互相配合完成。因此,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要结合企业各类初步设计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建设项目事故中消防水量、生产废水量和降雨量等多种不确定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项目风险较低的项目相应简化。
目前,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了石油化工等建设项目要求应急事故处理措施,规定了事故池设置的基本要求,相关规范及标准较多,故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充分调研,在编制过程中参照执行。
评价过程中,对于项目在生产、使用、存储和排放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进行重点的分析评估,并且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对于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饮用水安全影响的事故排水进行预测。依据预测结果,对项目的事故废水进行评估,以确保环境评价应急事故收集措施有效性,并结合周边环境特征优化环境应急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合理设置应急事故池。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废水排放量、降雨量和有害物质化学释放量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针对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结合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建设进行,做到“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将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控制在厂内不排入外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应急事故水池的设置是环境评价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不仅要遵循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还应科学的论证应急池规模,确保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有害物质有效收集,以期降低废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须根据事故状态废水、物料泄露最大产生量结合厂区收集能力,并从生产工艺、安全、环保、环境风险等因素并结合环境特点综合论证。
因相关规范及标准较多,建议相关的标准规范修订过程中,针对环境风险影响的差异及项目的环境事故的特点,体现预防性及集约性,实现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提高可操作性的同上,节约用地和减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