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陇
那天我格外郁闷,找老迷喝酒。地点选在老迷家附近的一个海鲜排档。
我们点了几个菜,跟往常一样,第一杯各自斟满,端起来轻轻碰一下。随着酒杯相撞发出“叮”的一声,我迫不及待地告诉老迷:我离婚了。
离婚了,为什么?
家里闹鼠了,我跟阿英讲,我想养一只猫……
为了猫?这不可能。老迷暧昧地瞅着我,会不会是家里闯入了一只野公猫?
我与汤步好、老迷、阿英原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人,彼此有些了解,这可能也是我找老迷倾诉的原因之一吧。老迷这么一问,就像一把锥子在我的心里扎了一下。
见我沉默不语,老迷收起话头,就猫论猫。老迷讲,他家里那只母猫是个骚逼,只会一个劲下仔,猫仔扔了吧说不过去,留着吧毫无用处,他就经常给人送猫,现在家里还有三只。如果你真想养猫,就送你一只最漂亮的吧!老迷讲,虽然你管不好漂亮女人,但兴许你能管好漂亮猫。
我们继续喝酒,东拉西扯。但我终究忍不住,话题就再一次转向了汤步好和阿英。
多年前,我与汤步好都还没有参加工作,那时我们之间是平等的——后来他成了我的上司。某一个傍晚,汤步好站在距离阿英家不远的麦田里,原是与他的未婚妻丽姿约会,可不知出于何种因由,丽姿竟然失约。天色渐暗,还零星落了几滴雨,汤步好徘徊在田埂上,满怀愁绪。他在麦田里站了许久,忽然,前方小路上出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一开始他以为是丽姿,但他很快就发现不是。丽姿走路像个男子,昂首挺胸,可这个身影风摆残荷,走得婀娜,就像这身边的麦子在风中摇曳……那个婀娜的女子一直走到跟前,竟是阿英。阿英问,丽姿怎么没来?他说是啊,她没来。阿英说,她没来,我却来了。他说,哦,那你这是要去哪里……
就这样,他们站着聊了起来……后来,雨越下越大,他们各自回家。回家后他就想,阿英这么好的一个女子,既然他汤步好无福消受,就应该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于是他就介绍给了我。
这些都是汤步好自己讲的。不过他请我放心,他与阿英之间什么事也没有。
阿英的说法和汤步好基本一致。我们结婚之后,她还经常提起这件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每次讲着讲着,她就会增加一点新的内容,新内容一点一点增加,也一点一点地放肆,后来我渐渐明白,这件事之所以被她念念不忘且反复提起,乃因为这并非整个事件,而仅仅是个事端,沿着这个事端,故事还可以延伸到比戴望舒的“雨巷”还要悠长。阿英是这么讲的:
雨点渐密,汤步好指着不远处的一小片竹林说,我们不如去那边躲躲雨?阿英讲,好啊!在竹林下,他们找了块相对干净的地儿,坐了下来……一开始还真是没淋着雨,可后来呢?竹林也挡不住雨点,他们全身都淋湿了,可笑湯步好还是讲,雨很小的,我没淋着雨,阿英你呢?阿英只好讲,我也没淋着……
这不可能。听到这里,老迷讲,既然是故事,就不可能如此简单。
喝完酒,我去了老迷家。老迷把猫装在一只竹筐里,送给了我。
一路上,我想给猫起个名字。
猫脖颈上系着一根长长的麻绳。我把它带回家,拴在客厅里。猫歪着头皱眉看我,有点像老迷。我有些许醉意,拍拍猫头,对了,你叫老迷!没想到,猫突然回头咬了我一口,我的右手中指流出了血。我真想揍它一顿,又一想,算了,犯不上跟一只猫较劲。赶紧找出创可贴敷上,上床睡觉。
躺在床上,伤指一阵阵痛,痛到心里。生出恨意,恨的却不是猫。
半夜,猫声凄厉。我怕它闹醒邻居,赶紧起床,把麻绳解开,让它自由行走,同时关紧各个门窗,免得它趁夜逃跑。
凌晨三点十分,老迷再次声嘶力竭。我再次起床,可奇怪的是,只闻其声,不见其猫。
老迷,老迷,你在哪里?
喵——
我继续呼唤,老迷继续回答。听声辨位,终于确认老迷竟然藏匿在卫生间的一台老式洗衣机里。但洗衣机是封盖的,老迷是怎么进入的呢?我细加观察——天呐!它是从洗衣机底座钻进去的。
老迷,你给我出来!我朝着洗衣机喊。
喵——,猫声很是坚决,就像它的旧主人老迷的一贯态度——这不可能!
我费尽周折,把洗衣机弄到客厅,翻倒在地。对着底座的黑洞向里窥探,里面黑暗得像个地狱,根本看不到它。我试探着把手伸进去,但马上被猫爪打了回来,手背上又多了两道血痕。我跌坐在地,不知计从何出。老迷无疑是自寻死路。脖颈上那么长一根绳子,这会儿肯定与洗衣机肚子里纵横交错的电线、铁条缠绕得难解难分了。我找来剪刀,想剪断缠着电线、铁条的每一节绳子,而后把它解救出来。可我的手刚伸进去,它就口爪并用,又咬又抓,几次下来,我手背上已是伤痕累累。
我想,我得跟老迷讲讲道理,让它明白这把剪刀是用来救命的,如果它一味对抗,只会相互伤害,最终手破猫死。我采用像唱摇篮曲那样轻柔的声调和舒缓的语速尝试着与老迷进行沟通。
老迷啊!我是人,你是猫,人猫之间并非天敌,所以你不用害怕。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闹鼠,我想我不会养一只猫。当然我也可能会养一只猫,因为无聊。为什么无聊呢?作为猫你可能体会不深,但凡是人,多多少少都有无聊的时候,要不是无聊,人为什么要结婚?要不是无聊,人为什么要交朋友?要不是无聊,人为什么要写小说?要不是无聊……
因为无聊,我在自家阳台上散养过麻雀。阿英认为这纯属浪费粮食,她说,你用金贵的大米换来无数恶心的鸟粪,把人的居所变成了畜生世界,简直丧心病狂。她把阳台上的大米一扫而光,并且威胁我说,如果你胆敢再喂鸟,我就在大米里掺进老鼠药,让你的麻雀们见鬼去吧!
我又养了七八条小金鱼。没过多久,金鱼一条又一条地死去,只剩下最大的那一条。后来我才明白,那些小的都是被大的咬死的,而那条大的金鱼,也最终孤独、抑郁而死。
我又养了五六只小乌龟,没想到结局与那些小金鱼如出一辙。我把所有的乌龟尸体埋掉,本想吟一曲《葬龟辞》,但又没有那样的才情。我捞出仅余的那一只,带到离家不远处的江边,将它抛起,看着它像秤砣一样落入水中,很快又如秤杆一般笔直地升上水面,抛给了我一个疑似满怀感激的绿汪汪的龟眼,而后销声匿迹。
古明义你能像个男人吗?阿英讲,没事别整天躲在家里,养鱼喂鸟弄龟,这有意思吗?你瞧瞧人家汤步好,和你一样的出身,一样的文化程度,以前你们同是文学爱好者,可人家现在混得风生水起,而你呢?
一听这话我就来气,我就这样了,怎么着吧,我还想养只猫呢,不行吗?
古明义,你要是想我走你就直说,别拿猫侮辱我,让我跟猫一起生活?你神经病啊!阿英讲,原来我以为你跟汤步好一样优秀,至少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现在我才发现,你连人家的十分之一都不如。
我火冒三丈,你一句一个汤步好一句一个汤步好,既然汤步好那么好,你怎么不跟他一起过?
好哇古明义,这话可是你说的,你给我记住喽。
阿英跟我每天吵吵闹闹,无休无止,这样又过了三个多月,我终于受不了了。那天晚上我一直站在窗口,子夜过后,才看见汤步好开着车把她送到了家门口。这次我很冷静,阿英进门后,我同她讲:
阿英,我决定养一只猫了,你怎么办呢?
阿英轻蔑地发出一声冷笑,哼!你还不傻,知道留不住我了,先找个借口,保住你那点可怜的尊严。
实话告诉你吧老迷,其实我想养猫,也并不完全因为老鼠。我觉得,那些鱼啊龟啊,大鱼咬死小鱼,大龟咬死小龟,这实在是太不像话了,你们猫就不一样了,虽然你们也咬来咬去,但我知道一般情况下那是嬉戏,或者是寻欢,大猫咬死小猫的事,我还从未听说过。只要是正常的猫,应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猫间惨剧,你说对吧?
老迷轻轻地“喵”了一声,明显比之前安静多了。我试着把手探进去,还是被猫爪挡了回来,虽不似先前粗暴,可看得出来,它还是不放心。它一定还在担心,我会不会一剪子把它“咬”死?
那好吧!既然你的态度有所转变,我就把我的故事进行下去。
前面讲过,汤步好是我的上司。什么是“上司”呢?这么跟你说吧,人类的官(上司)就相当于强健的“力量猫”,对于“普通猫”有着威慑作用,而一般人类呢?就相当于“普通猫”。“普通猫”唯一的出路就是想尽办法让自己也成为一只“力量猫”,为了实现这一理想——我们人类通常喜欢把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愿望称为“理想”,有的人会不惜代价,甚至于六亲不认。当然了,也有少数另类,譬如像我这样的人,你可以理解为是“一只懒懒散散的猫”。因而你也完全可以把我视为你的同类。
犹如一个走夜路的人,远远看见有个人提着灯笼走在你前面,那可望不可即的光不但没有照亮你,反而让你的四周变得更加漆黑。那个拥有灯笼的人是汤步好,我落在后面,深一脚浅一脚,狼狈不堪。
汤步好有了一点“力量貓”的外形,应酬于各种人和事之间。那时,他有什么饭局经常叫上我,让我白吃白喝。但这个人喝酒有讲究,他喜欢给每个人排座位,一桌人谁谁谁,他心里都有一本账,依次排好座次。有一次我坐在横向一个位置,他让我站起来,古明义你往那边挪挪,那是林主席坐的。我站起来,往下一个位置坐去。他又过来,把我拉到门口的一个位置,说,你坐这儿,那是李主任坐的。
那时候阿英也经常跟我出来。因为汤步好说,古明义,你把阿英也带出来吧,天天把她关在家里这算什么?还怕人抢了你老婆不成?我说这是什么话,她一个企业工人,我只是怕没有她的座位。汤步好说你这就见外了,如果你把我汤步好当朋友,就把阿英带出来!带了几次之后,汤步好直接给阿英打电话。阿英欢喜无限,一连声说,好好,我问一下明义。阿英手里拿着电话问我,汤主任晚上请我们吃饭,你去吗?我发呆,看着阿英。阿英马上对电话那头说,晚上几点?在哪里?我们准时到。
酒席之前,汤步好一个个介绍过来,章局长、林主席、刘主任、王科长。每次介绍到我时他只说两个字:同事。席间,他们一般喜欢谈论世界形势和国家大事,或者本地区政治动态、官员背景等等。他们一个个热情高涨,可我一句也插不上话。本来我可以跟阿英低声讲讲话,聊胜于无人讲话,可阿英却不在我身旁,每次她不是被排在领导身边,就是被汤步好招招手叫到他自己身边落了座……
汤步好再请我喝酒时,我不参加,阿英就一个人去了。那以后阿英经常说起汤步好,次数越来越密集,有时一天能念叨几十遍。汤步好这也好,那也好,而言下之意,我古明义就一无是处了。关于汤步好与阿英当年在田野里见面的情景,也在阿英的描述中变得越来越丰富、细腻、浪漫乃至情色。阿英回忆说,事实上那天她在家门口看见了在雨中田野徘徊的汤步好,她朝他走去,装作路过,其实是她“忽然间怦然心动”。他们在竹林里待了很长时间,不但一起淋了雨,汤步好还亲了她的嘴……
说到这里,我终于“叭嗒”一声剪断了缠在电线上的最后一个绳结。紧接着,老迷几乎是悄无声息地把它那个脏兮兮的脑袋探出洗衣机的底座,看上去就像是洗衣机的阴道里生出了一只猫,猫眼内侧挂着一滴猫泪。
老迷温柔地冲我叫唤了一声,喵——
你的猫漂亮得像一幅画。我对老迷说,它和你同名,叫老迷。
老迷说,你有病。
时隔三个多月,有一天老迷主动来图书馆找我,讲,他办了停薪留职,开了个自己的公司。我问什么公司。他讲,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具体地说,就是除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
老迷讲,他办这个公司的灵感,来源于他的猫。
老迷经常给人送猫,近段时间他发现,社会上对猫的需求量大幅度下降,他的猫送不出去了。有一天他听说有个亲戚家里闹鼠患,就主动送过去一只。没想到亲戚竟然不接受。亲戚讲,现在市场上有一种很厉害的老鼠药,无毒无味,却可以将老鼠一网打尽。老迷不信,这不可能,无毒的药能毒死老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老迷上网百度,不料,真有这样的药。他还是不那么信,但这时他已是动了念头,心想要是真有这样的药,他何不就做起这个营生来?老迷知道,往年他家的猫供不应求,别家的猫也是如此。除四害是百姓日用,政府部门自然也不例外,这说明这个行当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况且据他所知,这一行是新兴行业,市场竞争压力不大。
老迷买了几盒最新研发的鼠药,免费送给一个朋友,让他按照说明书所标示,在厨房、墙角、天花板以及排污道边上放置好。过了一个星期,他去问那个朋友。答案让他非常满意:老鼠一只也没有了。他掀开天花板以及各处旮旯仔细查看,发现了许多老鼠的尸体。老迷很快下了决心,要为人类除四害。
老迷讲,这两个多月时间里,他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原来,老鼠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聪明得多,也非常有趣。聪明到什么程度呢?老迷讲,老鼠还精通易经八卦。
我吓了一跳,你研究的是老鼠精吧?
老迷讲,不信?你只要仔细观察,老鼠出洞前,它的两只前爪在身前轮番点算,生死祸福一一了然。
那它们不还是被毒死一大片?
对,你说到特性上了。老迷讲,老鼠最致命的缺陷就是忘性大,在洞口刚刚算好,撩爪即忘——有趣吧?
我笑了一阵,问,你就研究这些?
何止这一些!老迷继续讲,老鼠的社会跟人类社会一样,等级十分森严。到底有多森严我还没弄清楚,但是我知道,它们发现可疑食物,就让等级最低的那只去试吃,吃了没事,大家一起吃;有事,牺牲一只小卒,保大家平安。而且,食物中毒只要经历那么一次,它们再也不会去触碰相同食物——厉害吧?
我点点头,这个我倒是听说过。
但是,老鼠再精明,还能斗得过人类?这不可能。老迷谈兴浓得化不开,朋友多年,我还是第一次发现他这么能说会道。老迷讲,现在的新药厉害在什么地方呢?首先是人畜无害,只针对老鼠,这个发明已经非常了不起。更厉害的是,这是慢性药,老鼠吃了五天后才会发作。也就是说,老鼠的试吃制度完全失效,因为五天里它们至少吃过几十种食物,就算老鼠中有天才老鼠,也无法查出到底是哪一种食物要了它们的命。我想,假如老鼠也有宗教信仰的话,当意识到末日来临之际,它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因为,除了认为是上天的惩罚,它们根本无法找出真正的原因。
真的这么厉害?我问。
千真万确。老迷说,不只是对付老鼠厉害,对付蟑螂也是如此。蟑螂比较愚笨,它们吃了另一种毒药,回到蟑螂窝里,死在里面。蟑螂习性恶劣,一只蟑螂死后,其它蟑螂就来吃它的尸体,所以,我们只要弄死一只蟑螂,就等于是连窝端了。也就是说,我们把蟑螂除尽,实际上地面基本看不到蟑螂尸体,它们都还安安静静地呆在自己家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讲完这些,老迷看着我的脸问,古明义,你是不是也会认同,除四害这一行业的前景十分看好?
我表示赞同,好!
老迷讲,不可能不好!但是,古明义你也知道,我老迷和你一样,没什么钱,虽然说公司前期资金投入很有限,只需要二十万,可我东拼西凑,还是差了一半。我想,我们是好朋友,我们一起干,你也投入十万,怎么样?
我讲,我现在没有投资计划。
老迷问,那你什么时候会有投资计划?
实话讲吧,我从来不去想投资的事。
老迷的头和背毛色金黄,肚毛却白如堆雪,两侧眉心各长着一撮“心”状红毛。我给它洗了个澡,顷刻之间,金黄和雪白交相辉映,两颗“红心”犹如画笔点缀其间,十分生动。
经历洗衣机里的一场劫难,我们成了朋友。每天下班后,我烧好饭菜,会先喝上几两烧酒。老迷在我脚边的食盆里进食。它吃上几口,拨拉拨拉猫食,走开;回来再吃几口,再拨拉拨拉几下,抬头看着我。我摸一下它的头,它蜷伏下来,支起耳朵,猫眼半睁半闭,这时,我就开始讲故事了。听我讲到某一个节点,它会睁开眼睛,或者就地打个滚,四脚朝天,轻轻地回应一声,喵——
有了这样一个真诚的听众,我的故事也日渐丰盈起来。
半个月前,经小姨妈介绍,我认识了她的同事娟子。娟子是中学语文教师,一年前丈夫病故。小姨妈讲,这个娟子经常去图书馆借书,而我是图书管理员,所以她认识我。有一次小姨妈与娟子闲聊时,不经意间谈起了我的情况,娟子便主动请小姨妈牵线搭桥。娟子的理由有四:一,当然是我已离异,而且还是被妻子“无故抛弃”(娟子从小姨妈的讲述中获取这样的信息),这样的男人一般都比较本分,靠得住。二,双方都未生育,谁也不吃亏。三,都有正式工作,基本生活保障不是问题。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眼缘,看着心生欢喜。
我与娟子先网聊一星期,而后见面。
第一次见面一起喝咖啡。我们分别回顾了各自前一段的情感经历。她有着诸多恩爱,而我有着诸多恼恨。回顾好了,她讲了一番“只有放下过去,才能真正开始新的生活”之类的普适性真理。
关于两口子该怎样相处这一问题,娟子引用了一句成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娟子的长相比阿英稍逊一筹,脸上还有几颗淡淡的雀斑。也许与教师这一職业有关,讲起话来爱用成语,还总带着点“循循善诱”或“诲人不倦”的味道,但总体上说气质还是蛮不错的。现在的我已经不那么在乎长相了。我想,阿英算是容貌姣好吧?可她动不动一口一个汤步好一口一个汤步好的,好像她的姣好是专门为汤步好而姣好的,这样的姣好,只会把我伤得鲜血淋漓。而娟子则比较善解人意,譬如我说我以前养过这样那样的小动物,她就讲,小动物就像小孩,天真中带着俏皮,会让人感觉美好。但同时她又认为,所谓的“美好”其实是虚无缥缈的,犹如雨后彩虹,生生灭灭,飘忽不定,所以“美好”其实是无法确实拥有的。又所以,她也喜欢小动物,但她不会收养小动物。
那,小孩呢?我问。
小孩?那是责任和义务所在,没有人会为了审美需要去生养一个孩子,你说呢?
第二次,我们相约去爬山。我想让娟子了解我性格上的缺陷,以免日后相处起来别扭,像我跟阿英那样。于是我们一边爬山,一边陆陆续续讲了些个人问题,尽管我可能讲得不那么准确。我这个人没有几个朋友,所以平时也无处可去,基本上宅在家里。我与汤步好、阿英之间的复杂关系。我与他们一起吃大餐,以及盘子如何在餐桌的转盘上飞来飞去,等等。
盘子飞来飞去?这倒是闻所未闻啊。娟子笑道。
是啊!也就是说,随便哪一道刚上桌的热菜,总也到不了我的跟前。
那是一种社会现象,你无须介意。对了,你现在还养小动物吗?娟子这样问我。
那些小动物都养不长久,现在,我养一只猫,它叫老迷。我说。
娟子转过头来看我。她先是皱了皱眉,继而告诉我,自己小时候被猫咬过,一直对猫有恐惧,尤其是那绿莹莹的幽灵般的猫眼,只要与之对视一秒钟,顿感毛骨悚然,浑身都起鸡皮疙瘩。讲完这些,娟子表示,当然,只要不影响到我们彼此的生活,她尊重我的个人嗜好,何况我们现在还处于谈恋爱阶段,她更无理由干涉。
古明义,你说呢?娟子左眼角上挑,歪着脑袋问我。
我问老迷,老迷你说呢,娟子是不是又知性又善解人意?
老迷没有应答。我低头一看,它的鼻翼抖一下,又抖一下,金黄色的猫须上下颤动,透出不耐烦。
喝完酒,我站起来,打开电视,坐到客厅的沙发上。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我身上以及别处形成条条块块的光斑。电视里的情景对我形同虚设,我的头脑还一直想着娟子。老迷跟了过来,绕着客厅走半圈,跳上茶几,又从茶几跳到沙发上,慢慢地向我靠近。我猜出了老迷的心思,赶紧扯过针织的白色电视机布罩,铺在自己的膝盖上。果然,老迷一踮一踮过来,站到我腿上,先是三只脚站着,踮着一只右前脚拨弄电视机布罩,而后四脚落地,趴下来,眯起猫眼,和我一起晒太阳,看电视。
周六下午,我看到汤步好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这样一个段子:
“有一天,我家后门来了条野狗,饿得眼睛发绿。我见它可怜,随手扔给了它一块带肉的骨头。狗用两只前爪捧着肉骨头啃了一口,而后叼着它四处撒欢,跑着碎步东一头西一头地颠扑,把口中的骨头叼起放下,放下叼起,还不断地左右甩来甩去。一不留神,肉骨头被甩到了路边的水沟里。狗找不到肉骨头,迷茫地四处张望。最后它盯着我看,眼神从迷茫变成怀疑,从怀疑变成仇恨,突然,它向我扑来,狗嘴里发出一声人类的怒吼:‘你偷吃了我的肉骨头!我猝不及防,被咬得鲜血淋漓。我边跑边喊:‘我既然把肉骨头扔给你,而且你的狗嘴又已经吃过,我怎么可能再把它抢回来吃?你有没有狗脑?难道你只配做个笨狗吗?”
我拿着手机,伤痛地把这个段子念给老迷听。老迷似乎很兴奋,它站起来,双腿向后抻直,猫头向前延伸,凭空把身体拉得好长,而后轻盈地从我身上跳下来,又一个虎扑,去捕捉墙角的一束太阳光斑。
毫无疑问,这个段子里的“肉骨头”是阿英,而我就是那个彻头彻尾的“笨狗”。如果说,之前我和汤步好名义上还是朋友,这下彻底不是了。此外还有更深刻的伤痛,我怀疑汤步好和阿英之间的关系,除了责问过阿英,只有上次跟老迷喝酒时提过。也就是说,汤步好之所以会发这么一个段子,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老迷出卖了我,二是阿英躺在汤步好怀里——我想这种话只有一个女人躺在男人怀里才能说得出口——出卖了我。
段子后面有不少跟帖,评论、点赞、询问、好奇以及各种“表情”,汤步好主任端着一副君子架势,概不作答,那意思是说他慈悲为怀,宁愿指桑骂槐也不愿指名道姓,以免伤害到那个具体的人。唯有我知道那个“具体的人”就是我,但我毫无办法,如果我这时候跟帖反驳,人们就会惊奇地发现,人类社会的微信群里莫名其妙地跳出来一只“笨狗”。
老迷抖了抖猫头,以示精神振作,而后抬起一只前爪拍打我的腿肚子,催促我讲下去。
我原先倒是还有几个朋友,他们也经常叫我凑凑饭局,可是慢慢地,他们像串通好了似的,跟汤步好一样,都把我安排在靠门的那个位置。我明明眼见一盘热菜上来,刚要举箸,不知是谁就会适时地把桌面的玻璃转盘一转,这盘热菜就飞到了领导跟前。领导吃过,热菜顺时针向我转来,快到了,忽然違反物质规律,向左一转,又远去了。我这个人本来不挑食,现在更不挑食了,只要是到了眼前的菜,不管冷菜热菜还是残羹剩饭,先吃几口再说。后来我不再凑他们的饭局,几次不去,他们也就把我忘了。可奇怪的是,他们忘了我,却没有忘了阿英,阿英几乎每隔三两天就能接到一次饭局的邀约。
阿英也不是谁叫都去的,但只要是汤步好约请,她从不推辞。阿英在酒桌上的表现实在让我纠结。那些人平日里衣冠楚楚,酒桌上却个个下流,当着女人,他们什么话都往“下面”说去。而阿英呢?不但“免疫力”惊人,竟然还推波助澜。举例讲,从前有一次,我也在场,有人向阿英敬酒,阿英讲今天“不方便”,不能喝酒。那人讲,大家都喝,阿英你不喝说不过去,况且我今天敬你酒了,你怎能让我失望呢?阿英忸怩作态,今天我真的不方便,对不起大哥,来日方长,好吗?那人还是不依不饶,那可不行,这杯一定得喝。这时,汤步好发话了。汤步好讲,本来阿英是应该喝的,可是呢,刚才阿英的一个成语用得好,这酒就可以免了。你们听到她刚才怎么说来着,“来日方长”——来“日”,那玩意自然就长起来了嘛!来“日”方长,用得多好,你们说是不是?一桌人重新品味这个成语,男的女的,个个笑得东倒西歪(唯有我脸色铁青)。又有一个问,阿英那你讲讲,汤主任是不是也“来日方长”?阿英竟然“嘻嘻”一笑,狐媚而响亮地回答,讨厌啦!汤主任是来而不日……
贱人啊……当着我的面……
讲到这里,一股悲凉涌上心头,我再也说不下去了。我想,幸好我现在有了老迷和娟子,我的内心又有了几分人间春色,就像一首宋词写的那样,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我和娟子之间的感情迅速升温,所有恋人之间该做的事差不多都做了。基本上都是我去娟子住处,因为娟子怕猫。
你别看它就行了。我说,以后习惯就好了。
那,我试试看,尽量适应。
我们的约会也愈加频繁,逛商店,逛公园,偶尔去听一场音乐会或是看一场电影。
那天晚上,我和娟子在江滨公园散步,遇到了汤步好夫妇。聊了几句闲话,汤步好说,我们借一步说话,而后把我拉到一边。两个女人留在原地继续讲闲话。
有個事我得跟你解释一下,汤步好讲,我和阿英其实没什么,除了有时叫她凑个饭局,在饭桌上最多也就是说几句黄色笑话,增加酒场气氛嘛,别的什么也没做过,你懂的。所以,你不能怀疑我们。
谁说我怀疑你们了?
这个你就别问了嘛!汤步好讲,总之,请你相信我!
见他神色真诚,我表示相信。
那,我们握个手。汤步好如此提议。
我们握了手,汤步好又问最近可有阿英的消息?我摇头。
像她这种情况,高不成低不就的……要我说,不如让她回来吧!汤步好讲。
我无语。阿英是自己要走的。再说了,凭什么是你汤步好让我让阿英回来呢?
最后汤步好跟我讲了一起“正经事儿”。他讲,古明义,你这个人哪,让我说你什么好呢?老迷原先找你合作,这么好的项目,你为什么不合作呢?后来他来找我,我一听就知道是个好项目。当然了,他那些“老鼠会算命”之类的鬼话,纯属放屁。但项目确实是好项目。他让我投资二十万,我一点都没有犹豫。现在好了,我们开始赚钱了。现在我们不打算再吸纳股份,就算要扩大经营再吸纳一两个股东,份额至少要提高十倍。所以你想想,你傻不傻!
我原想讲,我压根儿没想过升官发财。但我马上意识到,这些话跟汤步好完全说不着。而且,这话一说出来,任何人都会品出“酸葡萄”的味道。
我们回到原地,汤步好带走了他的妻子丽姿。娟子问:
你和他讲什么了?这么神秘?
闲话。你们又讲什么了?
她讲她老公每天应酬不断,今天难得清闲,才有空出来透透气,她讲这样的机会一个月都难得有一次呢。
真是贵人事忙哪。
那是!娟子讲,人家想夸耀自己,得有个对象。这样,她找到对象了,对我也没什么损失,就权当助人为乐了!
公园离我家近,散完步,我建议娟子去我家。娟子说她害怕猫。明义,她问我,那只猫怎么办呢?
是啊!我与娟子已经进入了谈婚论嫁阶段,却还没来得及认真讨论这只猫。
我反问,你说呢?
我想,猫也一定不愿意有个讨厌它的女主人。娟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猫。明义你说是吧?
我没有应答。
那,明天是周末,明天下午我去你家里,适应一下。娟子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果然,次日下午,门铃欢快地响起,娟子来了。
我去开了门让娟子进来。老迷远远地躲到墙角,警惕地盯着娟子。娟子看见老迷,下意识地把双手举到胸前,后退一步,继而眼睛移开,直愣愣看着我。我拉起她的一只手,走到沙发前坐下。
把电视声音调低。不一会儿,我和娟子陷在沙发里,抱在了一起。忽然,我感觉到腿上有异动,知是老迷又撒娇了,就习惯性地腾出左手,抚弄老迷的脑袋。这时我们正在亲嘴。娟子忽然“唔”的一声,却并不是那激情迸发之声。她急剧撤回香唇,继而发出一声尖叫,整个人弹跳开去,目光注视着一样被吓呆了的老迷,双手高举,像一只正在表演走钢丝的猴子:
把它赶走!古明义,快把它赶走!它……它……娟子歇斯底里地喊叫起来,声音颤抖着,活像见了鬼。
我赶紧安抚娟子。过了许久,她慢慢恢复了常态,继而耐心地跟我解释。
它是一只猫!娟子首先给老迷下了一个精准的定义。明义你怎么可以像抚弄我一样抚弄猫呢?你怎么可以像爱我一样爱一只猫呢?猫不能留在家里,否则它会成为我的噩梦。明义,难道你忍心让我天天做噩梦吗?
如此,我不得不考虑老迷的去处。
老迷的旧主人老迷家里的猫多得没处去,所以送还他没什么道理。而且,由于科技的进步,鼠患已经用不上猫了,老迷也很难再走上社会。可老迷总该有个新的去处,要不然,娟子怎么办呢?
我把老迷装在那个竹筐里,扣住盖子,决定先带它出门。也许,只能找个远处放弃它,让它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猫了。
老迷仿佛知道发生了什么,在竹筐里徒劳地挣扎着,发出无比凄怆的抗议:喵——喵喵——
我希望老迷能够了解,对于人类来讲,人,毕竟比猫重要。
怀抱老迷出了门,到了一个人来车往的路口,等出租车。恰巧,迎面遇见了汤步好。我想起上次汤步好态度诚恳,便直呼其姓名大声打招呼:
汤步好,这是去哪儿啊?
汤步好只是用鼻腔“嗯”了一声。他向我走来,一直走到我鼻子底下,仰起头,脸色铁青地看着我。有个叫“无辜的猫”的人,在“703804”网站发文,说我养了个小三名叫阿英,这事你可知晓?见我一脸无辜,汤步好脸色稍有和缓。他描述的那个阿英哪里是什么小三,分明是个半老徐娘嘛。操,把我汤步好当什么人了!讲完这些,他仔细看了看我,又来了一句,你也注意点,别尽给我惹麻烦……
汤步好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终于没说,只是又用鼻腔“哼”了一声,扬长而去。汤步好一连两次用鼻腔表达情绪,本来我应该愤怒——这也太蛮横无理了。但一想到他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没敢愤怒,心里竟然还一阵慌乱……看着汤步好的背影在我的眼前消失,我这才愤愤说了一句:
操,谁知道谁是“无辜的猫”!
打的来到城郊,我让司机停车,摇下车窗,从竹筐里抱出老迷,轻轻地从窗口掷向路边。而后我让出租车继续往前开了一百多米,我下车,往回找老迷。虽然我决定将老迷放逐,但我还想与它走最后一段路程,看看它会走向哪里。
我猜得没错。老迷果然转身,朝着出租车来时的方向往回走着,且走且回头。我悄悄跟在它身后,并没有被它发现。老迷顺着护城河走上了一座石板桥。有个中年男子从桥上过,走到它身边,用脚撩拨了它一下。老迷暴怒,回头咬了他的皮鞋一口。中年男子突然飞起一脚,“喵”地一声惨叫,老迷呈一道弧线飞落河中,它在空中像个跳水运动员似的来了个优美的翻转,而后“扑”地溅起一朵水花儿。
我跑到桥上,脱去皮鞋,又飞快脱了笨重的外衣裤。在做这些的时候,我想到我其实不通水性,只会几下狗爬式,我还想到桥下的水在这个季节一定冰冷刺骨……
所幸的是,河里的水只有齐胸那么深。我在水里定住身体,抹去脸上的水花,却见老迷已游到对岸。它站在水边,表情复杂地望着我。我这才突然意识到奇冷,冷得仿佛灵魂出窍。
老迷没有回家。
两个月后,我和娟子旅行结婚。蜜月二十天结束,我们回到家中,发现老迷蜷缩在我与它一起看电视的长沙发上,一动不动。仔细检视,已经死了。
老迷想必是绝食而死。它腹部干瘪,瘦得几乎只剩皮和骨。我拿起它时,轻如鸿毛。皮毛依旧金黄,就像是一只又轻又薄的彩色风筝,在我的心里摇曳生姿……
爱讲成语的娟子满怀同情地看着我:
古明义你不要那么伤心。猫狗忠义,老迷也算“死得其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