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梅生
由于种种原因,在二手车在买卖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买二手车要慎重,遭遇纠纷要会维权。下面举三个例子。
存在质量问题,没有证据会败诉
【案例】2017年10月,李女士把邱某的一辆二手小轿车给买了过来。检测报告显示,该车无异常。李女士对检测报告无异议。不料,半个月后,李女士在驾车时发现小轿车出现异常响声,经检修发现系车轮轴承裂开、变速箱损坏所致,但不知是何时造成的。李女士要求邱某赔偿3万余元的维修、更换费用,因遭到邱某拒绝而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出乎李女士意料的是,法院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点评】 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正因为李女士在购买小轿车时对检测报告无异议,出现故障后无法证明系原来遗留的质量问题,决定了其只能承担不利后果。
遭遇交易欺诈,格式条款无效
【案例】2017年11月,王女士在一家二手车平台看中了一辆小轿车。平台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该车的总行程为4.6万公里、未曾因交通事故出现过损害。可成交后王女士很快得知,该车实际总行程为10万公里,曾经撞死了一名行人,还因此次交通事故进行过大修。王女士当即要求二手车平台赔偿,遭到拒绝,理由是格式条款中写得很清楚:检测报告中所写的里程数、损害情况仅供参考。
【点评】 二手车平台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此格式条款无效。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另一方面,二手车平台隐瞒小轿车实际情况,构成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未办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损失?
【案例】2017年12月,张女士将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卖给了田某。由于彼此约定一个月后付清尚欠的20%的余款,故虽然小轿车交付给了田某,但双方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谁知,仅过了14天,田某便因酒驾将一名行人撞成重伤。除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理赔的那部分,田某向受重傷的行人赔偿了剩下的那部分费用,然后,以张女士仍属于该车的车主为由,要求张女士分担损失。因被张女士拒绝,田某提起了诉讼。法院经审理驳回了田某要求张女士分担费用的诉讼请求。
【点评】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张女士不需要分担田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