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婵 金 茜
为了保护资源与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逐步成为一种主流。2018年1月1日,我国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一经出台,便对相关企业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环境保护税的内部化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加重了负担,但从其来源处追究,却是“物归原主”。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后果应由企业来买单,社会只是辅助企业处理。环境保护税的开征,相比排污费来说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尤其是大部分地区“税率”相比“费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政府还确立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的机制,这些举措对于高排放、高污染企业来说是雪上加霜。
企业在参与经营的过程中,环境成本已经成为了经营成本的附加项。此次改革大部分地区的税率上限被上调,企业负担增加。企业的经营活动从原材料的购进、产品的投入生产、产品的推广使用到最后的废物回收利用整个过程中都会伴随环境成本。因为供应商自身经营成本增加,将导致采购单位的采购成本增加;产品生产过程中,企业投入的环保设备增加了制造费用,最终导致生产成本增物处理又将成为企业的一项支出。企业的目标是为了盈利,在这个固定不变的前提下,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是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否则企业就会停止其无价值产品的生产。环境保护税会使企业的经济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缩小,企业可能将面临退出与改革的抉择。
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整个转变过程中透露着国家对环境的重视程度已然加深。税比费具有更强的强制性与威慑力。名称的转变也对应着国家在针对污染问题时,从设计制度到执行法律法规的360全方位大转变。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如果认定企业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企业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相应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相比此前对于隐瞒排污费的处罚仅是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要更严厉。从费到税的不同处罚过程中,可见国家保护环境的决心,并且相关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也大大增强。
尤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外界关于其评价变得至关重要。环境保护税一经出台,各企业需按时缴纳税款。一旦企业出现谎报瞒报、拒不缴纳情形,将形成税收方面的负面新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股价。这将意味着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对于未上市公司,逃税、避税的影响程度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各公司都应深刻的认识到偷税带来的风险已大大加深,其违法成本也大大提高。
各行各业都应清楚认识到,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是为了减少排污量,并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环境保护税开征,企业的成本必将增加。企业若不重视节能减排,不重视环境成本的控制,将面临业绩下滑甚至破产的风险。面对环境保护税,企业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是调整经营管理模式,通过其他途径降低相关成本。环境保护税出台后,环境成本提高,企业如果能在其他方面进行成本压缩,将使最终产品成本几乎不变。此种做法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在短时间内将成本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但究其实质却是“拆东墙补西墙”。另外,企业这样的“成本平移”对于总成本来说是一次大调整,处理不当则会影响产品质量甚至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应谨慎选择。
二是企业进行自主技术创新,包括选择节能材料、引入先进设备、更换环保设施等。这些选择在短期内需要企业大量的更新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此举能从根本上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利润和赢得声誉。
对于投入成本的经济性,可以通过成本预测进行对比。
图1 成本平衡图
设Y1为主动环境总成本,X为生产量,则Y1=a+bX,其中a是固定环境成本(即企业更换环保设备与原设备处置的净支出),b是变动环境成本(包括原材料、水电等制造费用)。
又设Y2为被动环境总成本(包括环境保护税和违规成本),X为生产量,则Y2=cX,c表示单位产品成本。此函数则是企业未进行技术创新的条件下,成本与产品产量的关系表达式。
由于c不仅包括未更换设备、未进行技术创新时的折旧摊销费用,还包括了因为污染物排放而导致的环保税及罚款,所以c大于b,在图形上反映出Y2的斜率大于Y1。
如图1所示,当Y1与Y2相交时,X的值为a/(c-b),即当产品产量为a/(c-b)时,企业是否进行创新、是否更换设备,成本都是一样的——都为ac/(c-b)。但在相交点以下,产品产量不足a/(c-b)时,企业可通过采取被动策略,即少量的环保税、排污费、甚至罚款来减少总成本,此举比大量的环保投入更划算。而在相交点之上,即产品总量达到a/(c-b)时,则应采取主动的环保策略,即进行技术创新、引入先进设备、更换环保设施等措施,以降低最终的总成本。
1.适当调整产业结构,慎重涉足农业领域
《环境保护税》规定,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免征环保税,这对于涉足部分农业行业的企业与散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对于农业,我国基本上是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不管是在增值税还是消费税上,农业行业企业都占有一定“便宜”。如今新增的环保税对农业领域也给予了优惠,企业可在农业采购环节投入一定的精力。在农业的种植培育、生物防治等方面企业应积极参与,并且企业也要学会在此过程中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当企业能自己主动生产相关农产品时,企业不仅能享受到来自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也能从环境保护税中得到一定惊喜。当然,企业在农业上的涉足在短期内必定会投入大量的精力与资金。但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企业不仅会节约大量的材料采购成本,还会在原材料供应商方面不再纠结,形成自己的产业链。企业最终是否选择涉足农业还要具体进行成本预测分析,不可冲动投资农业领域。
2.主动节能减排,迈步环保行业
在大气与水污染物方面《环境保护税》规定,排放应税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30%,可享受减按75%征收环保税;排放应税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可减半征收。根据上述税收优惠,国家也是积极鼓励清洁能源生产,与过去的排污费相比,新增了一档减税。企业应顺应政策导向,自动节能减排,加强技术创新。企业在经营结构上应主动向环保行业靠近,自身积极调整后期的投资方向,将重心与资金投入低能耗产业、使用清洁能源、更换节能环保设备。
3.污染集中处理,废物循环利用
《环境保护税法》还规定,向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不缴纳环保税。污染集中处理的观念在国家过去几十年的努力中已渐渐被大家所接受,现在法规更加明确规定旨在促进绿色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将排放污染物交给专门的污染集中处理中心是有益而无害的。企业因此减少了一项税费支出,在社会上也将树立良好形象,对于企业以后的发展是有利的。另外企业对于自身的固体废物,除了集中处理还有别的途径——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税法》对于循环利用固体废物方面也是给予暂免征环保税的优惠。如此,企业一方面能节约成本;另一方面相比直接处理来说,能最大限度的利用物品的价值。
在传统的投资决策中,企业考虑更多的是技术、市场、资本等因素。但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就逼着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将环境风险考虑其中。尤其是高能耗企业,排放的污染物量大。企业若置之不理,根据“多排多征”的征税机制,企业必将受到税务机关的高额税费待遇。
对于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来说,应成立专门的环境监督小组或环保部,负责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事宜,包括技术、成本和收益预测、应急处理等。成立单独的环境部门对于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但是,队于想要长期发展的企业来说,应懂得“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的道理。专业的环保部能极大降低企业环境违规成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企业应是环境污染的承担者,社会更多扮演的是看守者。在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环境成本已内部化,企业需要在成本控制下加大精力投入、管理、控制。与此同时,企业更多的应是对自身的改变,更换环保设施,加速产品升级,避免环境风险。企业的自身变革必将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企业最终走上经济与收益良性循环的绿色发展之路,最后将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