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韬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经济学部,湖南 长沙 400006)
空心村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是我国在工业和城市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产物。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由于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使得原有的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大量涌入城市,农村随之出现空心化。实际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总量问题已然不是如今大部分经济问题研究之核心,空心村的存在是由于农村各种资源要素配置存在问题,是结构化问题。因此,要整治空心村就必须对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空间进行重新构建和规划,通过对村镇空间科学布局,达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1](P1237~1248)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散、小、乱、低等组织化程度差的现实情况,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其中“组织振兴”以探索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龙头、社会组织为支撑、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构建了“四位一体”组织体系,[2](P86~88)为解决空心村问题提供了思路与方向。因此本文将努力探讨空心村问题与组织振兴之间的关联,探讨组织振兴在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空心村的产生是我国工业与城镇化的产物,但凡城郊出现城镇化现象,必然会出现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从农村涌入城市的现象。马歇尔提出“外部经济”来解释空间集聚现象,生产商之所以觉得位于同行业生产商附近是有利的是因为:(1)地理集中的产业能够培育专业化供应商;(2)同行业厂商的集聚利于创造出一个劳动力蓄水池,这样一来劳动者比较不容易失业;(3)地理上的接近有利于信息的传播。[3](P17~18)我国城市和农村两个市场资源的流动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工业与城镇化改变了以往农村分散性、小规模甚至自给自足的农业要素资源聚集方式,农业要素资源转而向城郊和城镇地区聚集,该阶段主要是劳动力资源的转移;第二阶段是当工业和城镇化区域不断扩大时,其集聚范围开始辐射到农村腹地,此时一方面城镇工业主体加大了对于农业土地的需求,另一方面农业土地要素则流通困难。同时,第一阶段的劳动力在城镇中获得的对价往往用于支付农村房屋兴建工程,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闲置浪费问题十分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P80~87)因此,马歇尔的经济理论仅能解释该现象第一阶段。农业资源为何在第二阶段会返流到农村,而体现为非逐利性,并导致空心村现象产生,这是具有深刻的历史和消费习惯背景的。目前农村房屋表现为“建新不拆旧”“人走屋空”,随着农村公路运输方式的普及以及劳动力向工业区转移,传统老屋逐渐被废弃,沿公路新建房屋逐渐增多,可见农村空心化是区域间经济不平衡、劳动价格不平衡以及公路运输方式便利化综合作用下的一种不良后果,尽管有学者提出经济、社会和空间的乡村重构理论,[5]然而这些趋势在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与此同时,农村传统的亲缘关系网弱化,[6](P257~262)以及乡村组织在发挥作用方面的滞后性,特别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在经济习惯和内部结构发展改变的形式下,党员和群众的聚集方式更多地体现为其所从事的特定的产业、行业,过去按照党员居住地划分党组织的方式已经出现缺陷,[7](P48~51)无法较好地起到凝聚作用。此外,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农村凝聚和组织核心的缺位,“混混治村”现象也开始抬头,混混是基层治理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他们既是主流文化所排斥的边缘群体,又是变革时代乡村秩序重构的关键。[8]“混混治村”与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有着密切关系,从而加速了农村的凋敝及空心化。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9]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的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和内在保障。从农村的发展过程来看,政府主导乡村治理,通过精准扶贫和鼓励资本下乡,加快了乡村的发展建设,改善了农民福利水平。但现实中由于一刀切的治理模式没有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容易造成乡村公共产品供给与乡村实际需求的不匹配、产业政策激励与农民经营能力的不匹配。[10]资本下乡效果发挥不出来,如涉农项目“烂尾”、资本“跑路”、“非农化”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从治理有效的逻辑来看,应该要重点解决短视和急于求成问题,以激发内生性动力为根本,依据市场经济规律搞建设。基层治理应该包括社区自主性与社区民主,其中社区自主性主要是指依靠社区成员和组织能力解决内部问题,而社区民主则是指社员能够依靠组织制度来表达利益诉求、实现民主权利,从而达到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目的。[11](P63~69、157)
乡村组织振兴的提出还与村庄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密不可分,学者认为当前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体单一化、治理行为不当、治理模式一元化和治理绩效低下,因此需要改进农民组织的公共参与行为。[12](P117~122)而村庄治理现代化要求的是一种组织化、规范化程度更高的组织,从治理有效性角度来看,通过个人行为表达诉求已然不是公共参与的最佳选择,代表基层群众利益的组织已经成为基层民众发出声音的一种主要途径。[13]
乡村组织振兴的实施主体主要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村民自治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是基础,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乡村治理的核心。当前村庄治理主体呈现单一性,各种新成立的农业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在职能上重叠交叉,管理效率较低,这是由于当前村庄治理过程中侧重于行政职能管理,而忽视了其他作用。
空心村的出现进一步加剧了原本不平衡的城乡二元资源分配体系,使得区域间要素流通呈现单向性,人才等智力资源从乡村流向城市,房屋所需建筑材料则从城市流向农村,加剧了农村劳动力和生活成本价格的上升。[14](P1019~1028)这种特殊的空间结构通过挤压一次产业的报酬率来补贴城市二、三产业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形势需求,与乡村振兴战略精神也是相悖的,乡村重构显得尤为必要。乡村组织振兴不仅为乡村重构提供了内在动力,同时成为空心村重新焕发生机的关键。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实质是要解决我国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解决资源空间整合及配置的问题。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农村空心化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强调在农业要素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将对于资源从农业挤出到其他领域产生更大效益,体现着资源要素有序科学合理的流动;后者则是农村要素资源超额流出的结果。从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的过程来看,一个重要的特征局势是通过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来排挤农业人口,我国不能采用圈地运动方式盲目复制,要实现农业人口转移要解决的一个前提就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而如何确定“适度规模经营”,这本身就存在认定的难度,通常有收入标准和效率标准两方面,同时由于区域之间耕地资源禀赋、工业化、城镇化发育程度、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在经营规模上限的控制上不可能确定同一标准。[15](P4~10)因此,各地空心化治理除了依靠政府宏观指导和资源下沉之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乡村内部组织振兴来实现差异化治理,确保治理措施因地制宜。
如图1所示,空心村治理、区域协调发展、乡村重构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在区域协调发展背景下,通过聚焦乡村组织振兴,以空心村治理为抓手,统筹乡村生态资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的空间优化布局,从而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区域协调发展作为空心村治理的时代背景,空心村治理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开展空心村治理的核心是抓好乡村重构,乡村重构则为空心村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撑,同时乡村重构也需要依托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关政策来进行,从而实现二者之间的协同发展。最后,此三个方面最终围绕乡村组织振兴来落地实现。
从乡村重构的结构来看,包括内核系统与外缘系统,内核系统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方面,[16]外缘系统主要包括区域发展政策、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等方面。[17](P115~122)随着全球化、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内核系统与外缘系统相互作用,由此引发了乡村地域系统中物质和非物质要素的重组,比较有代表性的诸如劳动力在城乡间的基于高报酬率的大量流动导致空心村产生,又如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在现代化进程中被发掘出来为集体大众所瞩目。同时,中国广大乡村地域的“要素-结构-功能”发生演化和变异,深刻改变了乡村地域的空间格局、经济形态和社会关系。[18]这些改变使得传统的由行政区域或亲缘关系为标志的自然村落构架开始瓦解,以市场为纽带的村落资源利用关系开始形成,比如有多个村落联合申报了3A甚至4A级景区,资源成为区域市场共同的资源,传统乡村经济开始向非农经济转型,许多村落在发展中提出了“三产融合”口号,服务业在农村开始发展,近年来各种乡村旅游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农民组织往往缺乏管理和组织能力,此时村集体经济效益取决于多方面的组织运作能力。乡村重构是一篇大文章,其目的是要解决各类资源无序流动以及管理低效率的问题,其对象包括了经济、社 会、空间、文化等在内的综合性因子,而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的振兴,更是取决于乡村文化振兴和村民素质的提升,乡村组织的几个主体如党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民自治组织在乡村重构的过程中其职责定位各有不同,能够有效管理各类资源。要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向基层农村下移,就必须发挥各类组织特别是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正如有些学者主张在研究乡村重构的过程中应更关注其系统演化过程和特征,发现乡村内在发展动力、推动要素以及空间分布。[19]乡村重构为空心村治理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通过对农村多要素的整合,实现农村结构转变和功能提升,其精神内涵与乡村组织振兴表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
区域协调发展的前提便是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两翼”,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在于组织振兴,特别是对于外部资源匮乏的村落,组织振兴显得尤为重要。从日本的经验来看,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的几十年里就已经逐渐出现了农业萎缩和农业人口减少的现象,进入20世纪5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呈现高速增长,大量的产业和资源开始向城市聚集,农村空心化严重,区域发展严重失衡,这使日本开始反思过去的经济道路,1970年日本通过《过疏地区对策紧急措施法》开始关注乡村振兴和边远地区问题,并提出“走区域内生发展道路”,[20](P86~87)主要观点认为应当尊重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内生动力,强调政府、居民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国家的扶持政策由“输血”转变为“造血”,确立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要求欠发达地区乡村依靠区域资源禀赋加强与城市的经济合作。日本通过改革欠发达地区乡村的经济发展模式,迅速改善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因此,乡村组织振兴在区域协调发展进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我国在“十一五”时期提出需要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把“积极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与机制”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21](P6~8)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家对于四个机制落实到执行政策的过程当中仍然体现“输血式”政策,如中央财政区域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区域间税收制度等。[22](P63~70)而当前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无法逾越的制度层面,具体如行政区划对于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限制,户籍制度对于劳动力双向流动的束缚,财税价格体制对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协同发展的制约。[23](P1~9)因此,空心村发展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使有效的智力、资本等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回归乡村,而非在政策作用下的“下乡”。在宏观政策大环境无法改变的前提下,乡村组织振兴则为智力、资本的回归提供了对接平台,近年来已出现了一些城市人口回乡创业的“能人经济”,这部分人在担任村庄重要政治经济角色的同时,往往也成为乡村治理组织的核心。在这种“能人经济”效应下,城乡之间经济关系日益密切起来。
乡村“不振兴”的原因非常复杂。从发展经济学视角,也可以认为乡村振兴存在发展的要素缺口,包括资金缺口、劳动力缺口、技术缺口、人才缺口、资源缺口等,这是经济学家很容易联想到的分析思路,政策也容易以此为依据,迅速制定出乡村振兴的各种针对性政策。缺资金,政府财政下沉、专项拨款;缺人才,政府动员城市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大学生下乡,对口帮扶、精准扶贫,如此等等。但是,一旦外部政策、资金、技术等要素的输血停滞,则表面“振兴”的村庄可能会被迅速打回原形。所以,乡村振兴关键是要培育乡村的内生性发展力量,这才是最重要的“生产力”进步。
从经济学理论“相对收入假说”角度来分析,乡村振兴完全可以借助内力,调动村民的生产积极性,来达到乡村振兴的目的。相对收入假说是1949年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杜森贝里在《收入、储蓄和消费者行为理论》中提出来的。该假说间接地说明了消费对于经济周期稳定的作用。[24]相对收入假说理论主要体现为示范效应和棘轮效应。一是示范效应。这是指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自身收入的影响,也受他人消费支出和收入的影响,也就是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进行对比,不愿意低于同一阶层的人的消费水平,这是市场作用下示范作用的效果。湖南省新化县油溪桥村是一个内外部资源十分匮乏的特困村庄,2007年,该村在村支部带领下,村民共同参与致富,十年间村人均收入从不足600元提高到了近万元,成为空心村脱贫致富的典范。通过对该案例实地调研发现,这个案例之所以成功,也与示范效应有关,村里的党员也是村民组织的成员之一,在带头发展产业的同时给其他村民一个良好的脱贫示范效应,其他村民将会自发跟进,自觉模仿这种谋取利润的方式。二是棘轮效应。这是指人们在时间上将其当期消费与自己的过去消费进行对比,消费支出只能上升,而难以在现期收入下降时也随之下降的现象。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该案例中党员先期带领村民脱贫致富,村民尝到甜头以后自然会跟着党员继续发展产业,因为村民已经无法再期望自己返贫,无法再降低自己的消费习惯和水平,这是最大的内在动力。
此外,乡村组织振兴也符合帕累托最优理论,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但是帕累托最优只是资源利用的“理想状态”,因此理论界也承认另一个概念,那就是帕累托改进,也即让一小部分人利益受损的同时,能够让大部分人的整体利益最大化,那也可以认为基本实现了帕累托最优。促使实现这种最优经济状态的系统调和组织的就是党组织和党员,而那一小部分利益受损的人就是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只有通过乡村组织振兴,帕累托最优效应才可能在空心村产生效果,也只有大力加强乡村组织振兴,空心村发展能力再造才能成为可能。
乡村振兴的组织主体包括多个方面,其都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集中性,相对于分散、无结构性、内部无关联性的单个或多个农户而言,这些组织突出集中经营管理的特点。二是体现独立性与自主性。组织的这种独立性表现为对于政府资源的轻度依赖,而独立性并不等同于自主性,[25](P42~59)看似独立的草根组织可能比官办组织更加缺乏自主性,[26](P173~203)这种组织只有具有独立性才能真正为农民服务,体现农民利益,而不是为外部资本服务,只有农民的组织,才可以将组织化的成果为农民所分享。而只有具有自主性才能更为灵活开展生产经营,从而真正融入市场机制体制当中。三是组织之间的互补性。乡村情况的复杂性决定了组织的多样性和分工的互补性,在基层乡村当中,组织往往要解决人事组织、生产、销售、服务等多方面的管理事宜,因此组织通常包含基层党组织、农民经济合作社、社会组织以及村民自治组织,而社会组织又包含行业组织、村里能人组织、下乡资本组织等各种组织。各种组织各有其作用,其中基层党组织在其中居于统领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振兴”基层组织、推动有效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居于核心工作地位,这是坚持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内在要求。然而从农村的发展现实来看,不少村级党组织仍然存在软弱涣散的问题,村干部对上级负责,对于村民利益不闻不问,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农村空心化的问题不在于房屋的空心,更重要的在于人心的离散,只有选优配齐党组织带头领导班子,培养更多的“领头雁”,才能抓住基层问题的关键,才能把党组织意图与人民群体的诉求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老百姓共同富裕。新化县油溪桥村村支书通过优化村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将那些政治素质高、知识本领强的村民选进党员队伍,形成了党支部、农民合作社目标统一、齐抓共管的局面,村支两委领导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与威信大幅提高,吸引了大批在外务工的年轻人回家创业。
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有利于通过社会化服务提升小农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有利于引导小农户进入到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轨道中来。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小农户经营生产方式将长期存续下去。因此,要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的盈利性和吸引力,形成有利于组织独立发展的经济内生能力,这对于解决空心村问题有着根本性意义。一方面要通过组织振兴优化城乡要素配置。要推动冗余农业人口市民化,同时培育一支有技术懂农业的职业农民队伍,将现代化组织管理方式运用到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最大程度调优农业人口结构和农业专业和组织。对于一时难以市民化的农业流动性冗余人口要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如全托管或半托管种地服务,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通过组织振兴实现质量兴农、效益强农。将农业生产急需的优质资源留在农村,甚至从城市吸引到农村,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本产出效率和GDP贡献率,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培养农业区品牌,依托专业组织搞好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以及农超对接工程,积极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济形态,充分发挥农业经济组织优势,从而吸引更多的外部优质资源通过市场作用流入农村,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
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村民各类自治组织对于乡村治理有效性的补充,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行业组织等群众性组织,加强内部管理自我约束,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以培育专业农民为目标,健全农民自治组织的章程和工作机制,使其成为农户利益的代言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利益协调的当事人,充分发挥农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和空心村发展能力再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