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从纪委“捞人”?此路不通!

2018-11-02 10:18钱立功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20期
关键词:案情腐败分子钱财

钱立功

今年3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某某被永州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翠竹园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李会国告知唐某某妻子,自己在纪委有熟人,表示愿意帮忙打听案情。在没有打听到所谓的案情的情况下,李会国以打听案情、协调关系需要资金为由,先后向唐某某家人索要30万元。李会国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风肃纪力度不减,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然而,在反腐败斗争的新态势下,竟然有人想花钱从纪委“捞人”,真是太可笑了。

花钱从纪委“捞人”这种可笑的事,媒体曾屡有报道。福建宁德中院曾判决过一起案件,曾任宁德市蕉城区副区长的刘某被宁德市纪委调查,刘某家属想通过关系干扰纪委调查,于是找到退休干部石某。石某说可以通过国家领导及其秘书、中央有关部门的关系办成此事,先后向刘某家人索要了48万元。结果事没办成,刘某自己却因为受贿罪被判刑了。从数起报道的案例中不难发现,其結局都是人财两空。花钱“捞人”固然可笑,但不可一笑了之 ,其背后的问题值得深思。

认为花钱可以“捞人”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极少数麻木不仁的党员干部。有的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强力反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心存侥幸,错误地认为有的“落马”官员是因为“后台”不硬,关系不到位所致,崇尚金钱万能,认为花钱能“捞人”,不惜做出“围猎”纪检监察干部、说情打招呼的事来。另一种则是诓人钱财的骗子。他们抓住了腐败分子家人“破财消灾”的急切心理,从网上获取某些领导的信息,迷惑腐败分子家人,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无论是麻木不仁的党员干部、不择手段诓人钱财的骗子,还是急于“破财消灾”的腐败分子的家属,想从纪委“捞人”都是痴人说梦。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法的威力日益彰显,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靠钱“捞”人,找“后台”放人,都不可能得逞,花钱“捞人”深刻警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

违反党纪国法,唯一的出路就是主动坦白违纪违法事实,进行自我救赎,争取宽大处理,别无他路。其家人和亲属也应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不隐瞒、不包庇、不袒护,绝不能有花钱“捞人”的想法,更不要轻信任何人有“捞人”的“能力”。违法者,无论职务高低,无论花钱多少,都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任何歪门邪道的伎俩都是徒劳。

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干部肩负的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是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守护党纪的“啄木鸟”、惩奸除恶的“执剑人”,而不是拿党纪国法与腐败分子讲价钱、谈条件的“交易所”和“收银员”。在纪检监察“铁军”这道屏障面前,任何人都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花钱“捞人”,更是行不通!(责编: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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