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四个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四好农村路”的方针,加快构建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落实保障的闭环式治理体系。
高位统筹推进发展。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发展,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今年8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四好农村路”现场会,8位省级领导、54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州)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及交通局长出席会议。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四好农村路”工作。成立了由主管交通副省长任组长、15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各方通力协作的发展格局。
强化政策制度保障。经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各县(市)出台规范性文件,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联动共治汇聚合力。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州公路管理机构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规范统一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农村公路管理职能,重点在市辖区、乡级政府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初步建立农村公路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体制。全面推行“路长制”,并逐条路线落实具体路长,建立了网格化联动管理新机制。
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先修后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依据年度督导考评结果,对成绩优秀、良好、达标的县(市、区)分别按日常养护投入标准的40%、30%、20%予以补助投资;对全面完成“畅返不畅”整治任务的县(市、区),采取“先修后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对评为国家和省级示范县的,给予奖补资金1000万元。
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基础保障作用。吉林省政府规定县级政府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县、乡、村公路每年不低于每公里2.5万元、每公里1万元、每公里5000元标准安排小修保养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通乡、通村公路维修改造任务。
加大多渠道筹资力度。不断创新筹融资机制,形成多元筹集资金的聚合效应。2017年,双辽等15个县(市)政府通过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17亿元,优先保障农村公路发展。
到2020年,吉林省将基本形成权责清晰、共同参与的“四好农村路”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完成通乡、通村破损老旧路维修改造和贫困县(市、区)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两大目标。
构建公路技术指导体系。组织编制了《吉林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指南》,大力推广标准化建设养护技术,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切实解决各地“不会管、不会养”的问题。
构建智能监管技术体系。建立农村公路县级智能监管平台,动态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信息库。开发应用手机App,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传、及时解决,实现对管养公路的动态监管。
构建路田分离标准体系。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县、乡、村公路两侧按照5米、4米、3米进行公路用地界定并及时清回,新建农村公路同步完成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努力达到“三必须”(植树台必须够宽、边沟必须够深、树苗必须够粗)、“三成线”(路肩成线、植树台成线、边沟成线)标准。磐石市通过“路田分离”收回公路用地600余公顷,农村公路全部实现了“路田分离”。
强化绩效考核抓落实。注重构建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的考评体系,将行业绩效考核转为政府督导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比以及落实“先修后补”“以奖代补”政策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强化示范引领抓落实。省“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出台《吉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创建活动,通过打造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示范路,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以点带面,全面带动提升全省“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
强化调度督导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一月一调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及早发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跟踪问题整改到位,特别对于农村公路“畅返不畅”等问题,通过巡回督导、督导“回头看”等方式,指导并督促问题得到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