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读初二时,班里转来一个漂亮洋气的女孩。他后来知道,是她爸爸调到本乡粮站当站长,她才不得不跟着爸爸转学的。这所乡镇初级中学的这一个班里,大部分是农村孩子。她家也在农村,但她又跟所有新同学不同:她是城市户口。班里其他孩子都是农村户口。那时的城市户口就是身份的象征,是他这个农村孩子难以逾越的一道鸿沟。
她没戴眼镜,听班主任说,她的眼睛却有点儿近视。她的座位,被特意安排在第一排,他的座位在第二排。她在他的前排斜座,一回头,轻易就可看见他。他一抬头也可看见她。
学过臧克家诗歌《有的人》后,班主任让模仿着,也写一篇作文,体裁是诗,题目自拟。他写的诗,题为《课桌》。班主任拿《课桌》当作范文,在课堂上,亲自朗读给全班同学听,他心里就美滋滋的。他还发觉她多次回头,无声地看他。
他想,长大了,我也要当个诗人。
她老是回头看他。仅仅一眼,似乎无意识,似乎仅仅是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但他不同。她在他的前面,他老是抬头看她。他看她的时间,可以很长很长。他就是这么做的。三十年后他仍清楚记得,在她耳坠后面,有颗若隐若现的痣,颜色很浅,米粒般大小,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除了同桌,他看她的事儿,别人发现不了,但除了看看,他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她虽近在眼前,仍给他一种咫尺天涯的感觉。
由于老是回头,她常常不小心碰一碰他同桌的课桌。同桌是个淘气鬼,有天趁着老师讲课,拿粉笔涂了桌沿,想要蹭在她后背上,出她的洋相。他看见后异常坚定地擦了粉笔灰。同桌就这么发现了他心里的小秘密。下课后,同桌在班里班外大肆宣扬,还说她是他媳妇。同桌跟他很好,同桌的行为他不计较。问题在于,她也不恼,也不计较,仿佛默认了一般。但从那天起,在同学面前,她不当着其他同学的面主动接近他了,但她仍跟所有同学都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唯独跟他严肃认真。在她眼里,班上似乎只有他一个男生。
虽为同班同学,但那时的男孩女孩之间,几乎从不说话,更谈不上交流。她来之后有了不同。在她眼里,似乎没有男女之分。下课后,她跟所有男生女生都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她的出现使男女同学间的气氛融洽了许多。
某天放学后,大家都走了,他不在意别人的去留,只想赶快写完作业。当他做完作业,抬头一看,没想到她仍悄无声息坐在前面。他瞥了瞥她。她似乎在看一本什么复习资料,样子很投入。他回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教室,只剩他们两个了。他心中一动:莫非她在等他?但他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匆匆忙忙收拾东西,打算回家。
听到他有了动静,她立即合上手里的书,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一次,她不是浮光掠影地看,她的眼睛里没有躲闪的意思。他也故作轻松地看了看她。她略显慌张,扬了扬手里的资料,问他想不想看,他轻声说想。她将复习资料递给他,没再说什么,急忙背起书包,走了,仿佛怕他反悔一般。
原来她的书包早已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了。
他等她走远了,才磨磨蹭蹭,出了教室。
她有很多复习资料,他没有。他想借,却不敢开口。现在好了。他如饥似渴看完那本她给他的复习资料后,立即偷偷还给她。两天后,她又换一本,悄悄给了他。她的复习资料似乎不是特意给他的,她也认真看,他明白,但他仍然感激她,因为她的复习资料从未主动给任何人借过。他也明白,她在班里稳坐前三,不是不求上进的学生。
在她面前,他很矛盾。她是城市户口,将来会有工作。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将来十有八九只能回家种地。他的长相不出众,他觉得自卑。他的学习成绩是全级第一名,他又不那么自卑。他想,她既然有意无意地跟他保持距离,他也就憋着,不主动搭讪。他仅仅是看看她,关注她,欣赏她。
因为复习资料的缘故,他们之间,似乎有了秘密,有了默契。下课后,她仍跟所有男生女生都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唯独跟他一脸正经,似乎她不想跟他好,但他明白,她并非那样。
那年夏天,她常穿一件橘黄色的确良衬衫。那时农家孩子穿不起的确良,那么鲜艳那么好看的衬衫,别的女孩也不敢穿。她看上去是那么出众、那么醒目。
那一天,偏偏是他专注于洒水,没有发现她的存在。
当时,环境大扫除刚完毕,他的任务是洒水。他端了一盆水,想也没想就卖力地泼了出去,在一片惊呼声中,他看见了她。他泼出去的水正好洒了她一身。他想,要是他不那么卖力,水就够不到她站的地方。他看见她的橘黄色衬衫上湿淋淋的,他也看见,她一脸绯红。她立即端起身边的半盆水,作势泼他。他撒腿就跑,她在后面追,她追不上他。追了一阵子,她就不追了。
放学后,大家都走了,他没走。她也出去了,他以为她走了,正打算走,没想到她在外面兜了一圈,又回来了。她回到他面前的座位上,坐下,一动也不动。
沉默许久,他小声说:“对不起。”
她低着头,不说话。
“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
她的声音很小。
他们再没说什么。她假装看书,他假装写作业。
是她先走的。临走,她又给他留了本复习资料。
她是班花、校花。這所中学没有比她更洋气更漂亮的女孩子。她跟他同学三个学期,他跟她同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在寒假来临之前,全班同学都知道,她又要转学了。她爸爸调回家乡工作,她也要跟着爸爸,回家乡读书。但她没有告诉他。他也就一直憋着没问她。放寒假那天,同学们早早地散了个干净,他拿着教室门钥匙,常常是最后一个走的。他看见她坐在教室里,没走。他要锁门,也不能走。他问了她,她就跟他说了。他还问了她离开的时间。
那一天,他们是肩并肩一同走出校园的。他们离开校园时,校园已空无一人。
出了校门,她朝南,他向北。走了很久,他回头看她,他望见她也在回头看他。那一天的天阴沉沉的,风很大,把他的头发都吹乱了。
那一年,她跟他都是十五岁。
他舍不得她走。他一回到家就跟父亲说,他想买一个塑封笔记本送她。他想,只有塑封的笔记本才配得上她。他用的笔记本都是牛皮纸封面的,很便宜,他用不起塑封笔记本。放假后的第二天,他拿着父亲特意给他的两元钱,去供销社给她买笔记本,可供销社没有他想买的那种塑封笔记本。他在供销社看了一小时仍觉得没有一件东西适合他送她。不送不行。后来,他下定决心,给她买了一双粉红色的尼龙袜。尼龙袜在他眼里属于高档用品,他没有穿过,袜子的颜色,看起来也非常洋气。他很满意。他觉得这双袜子特别适合她。
他鼓足勇气去了她父亲的粮站。他知道她住在那一排房子最北端。他知道她家门口挂着“站长办公室”的牌子。他看见站长室的门开着,他看见站长正在远处的仓库那儿忙碌着。他没有看见她。他敲了敲开着的门,她从里间出来了,看见是他,有一丝意外,有几分慌乱。他想,她可能怕她爸爸发现他吧。
她说:“坐吧。”他没有坐,她却在办公桌前,背着他,坐下了。她胡乱翻着一本挺厚的大书。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也不知该说什么,空气似乎凝结,场面非常尴尬。僵持了一会儿,她放下“大书”,慌慌张张出去了。他不知她去做什么,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他看了看空荡荡的站长办公室: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的。他又看了看空荡荡的办公桌,那本“大书”恰好合上了,他看见了书名,是“当代”两个字,封面上还有“1984年1期”字样。他大着胆子翻了翻才知道,《当代》并不是什么书,却是一本送到不久的文学杂志。至今他仍依稀记得,那一期《当代》上刊登的好像都是小说。他心里是很想仔细看看那本《当代》的,但他合上了它。
《当代》是他这个后来的作家这一生所能见到的第一本文学期刊。
他那时想,他长大了,一定要当作家,把自己的作品也发表在《当代》杂志上,给她看看。
过了几分钟,她进来了。
他从兜里掏出袜子,立即塞给她,他至今仍记得,他说了句“留个纪念”。
他没等她说什么,转身就走。
她拿着袜子,没说什么,也没有留他。她依着站长办公室的门框,望着渐渐远去的他。
出了粮站大门,他回头,向她挥了挥手,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初中毕业,他得偿夙愿,考上了一所中等师范学校。四年学习期满,他就不当农民当教师了。她未能如愿考上师范。读师范的第一个学期,他多方打听,知道她在本地一所职业高中读书,他心中的自卑感已经没有了,消失了,他立即给她写了一封信。
那时,男孩子给一个女孩子写信,就等于求爱,那时,女孩子给一个男孩子回信,等于是回应了他的求爱。她在回信中,要他给她寄照片。他说没有照片了,他要她把她的照片,邮寄给他。她很快寄来了照片:一寸标准照,只有头和肩。照片上的她在他眼里,在他心里,仍然洋气、漂亮。随着照片寄来的当然还有她的信。她在信中又要他的照片。但他没有给她寄照片。他家里很穷,他舍不得花钱去照相,他以为只要通着信就是谈恋爱,照片寄不寄的没什么必要。她的照片,他几乎每天都要偷偷看几次。
很快放寒假了。放假后,他回了家,怕她父母知道,不敢给她写信,估计她也不敢写信给他。等到春季开学,他匆匆忙忙回学校,但未收到她的信。他又给她写信,仍未等到她给他的信。
她怎么了?不在那所职业高中读书了?还是,他没给她寄照片,她认为,是他拒绝她了?他不想继续想下去。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还是没有她的来信。
他坐不住了,去照相馆专门照了一次相。他把照片寄到她就读的那所职业高中,仍然没有收到她的信。他和她就这么失去了联系。
他在学校里如饥似渴地阅读《当代》和其它文学书刊,后来他参加了校文学社,很快由社员变成了社长。他的诗歌散文发表在几家名气很大的报刊杂志上,他也成了小有名气的校园诗人,全国各地有很多女孩子给他写信寄照片,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把女孩子寄给他的照片和信都烧了。她的照片,他没有烧,他把她的照片小心翼翼带回了家;他分到一所小学当教师,他又妥妥贴贴,带着她的照片去了那所小学;他转行调到县城工作,在乡下用过的许多家具他都扔了,包括那把苦心淘来的死沉死沉的明代太师椅,但他瞒着结了婚的妻子,仍带着她的照片。
她照片是黑白的,已经泛黄了,照片上的女孩子却依舊单纯、活泼、漂亮、阳光。她的照片一直陪在他身边。
他在县城工作的时候,见过她几次。他们是在街上不期而遇的。他看见了她,远远地盯着她,她发现了他,低下头,绕道就走。他不知道她在哪个单位搞什么工作,他不知道她嫁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不知道她住哪儿。他没有问她,也不曾跟任何人打听过她。
她的照片夹在一本书里,书藏得很深,除了他自己,谁也找不到。
他已多年不看她的照片了。连那本藏着照片的书,他也忘记书名了。
但他明白,她的照片还在他身边,她仍住在他心里。
她给他的是照片,是一个关于文学的梦想,是她触发了他的梦想。
他的梦想似乎已经实现了,似乎,又未曾实现。
他给她的是袜子,但他没能给她爱。
有时候,他会偷偷地想想:他送她的袜子,她有没有穿过?
他没有答案。他已经不可能得到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