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截至2017年末,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241万亿元,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共30万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主要分布在财政部管理的中央国有金融企业、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中央企业集团(非金融)管理的下属各级金融子公司,以及地方金融企业。截至2017年年末,上述金融机构资产总额241万亿元,负债总额217.3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6.2万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集中在中央本级。在全国金融企业集团中,中央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49.2万亿元,国有资产10.2万亿元。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相对较少,地区分布不均。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5.5万亿元,国有资产3.2万亿元。金融企业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占比最大。截至2017年年末,中央层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国有資产分别占84.8%、65.3%;证券业分别占0.6%、1.8%;保险业分别占3.7%、3.2%。地方层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国有资产分别占89.1%、54.2%;证券业分别占4.4%、12.6%;保险业分别占2.8%、3.1%。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金融企业境外机构(含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所投资产规模18.1万亿元,集团层面享有的权益总额0.9万亿元。与2013年相比,投资总额增长了50%,权益翻了一番。中央本级机构数量、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占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