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燕
(潍坊市坊子区财政局,山东 潍坊 261200)
旅游业是关联度最广、带动力最强的产业之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要求重点建设“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乡村休闲旅游将是未来5~10年旅游业发展的重头戏。近年来,京津冀三地城市居民对乡村旅游需求日益旺盛,城际自行车骑行、城郊乡村度假等乡村游憩活动渐成规模。乡村生态休闲旅游逐渐成为推动乡村农业向服务化转型、农村向现代化转变的新型产业发展模式。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谋划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设计,确立了乡村振兴战略方向、思路、目标、任务和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探索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现代化的根本是通过构建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同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基于资源禀赋的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业能够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本研究以乡村旅游问题为导向,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方向,通过京津冀地区调查研究和构建理论体系,提出有助于农村现代化的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可行路径。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最突出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2016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同比回落1.6百分点,仅为6.5%,低于同期GDP增长速度,为近13年来最低。乡村旅游起点低、空间大,利于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能,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带动农村贫困户脱贫。如河北省79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通过旅游项目开发带动了3.95万人就业,约有7.2万贫困人口实现旅游带动脱贫[1]。
河北省5个乡村旅游示范点2001—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乡村旅游收入每提高1个百分点,当地农村经济会增长0.38个百分点,乡村旅游发展可以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增长[2]。京津冀区域间发展不均衡,即使经济发达的京津地区,其周边区域也存在大量经济相对欠发达的村落与农用地,京津冀协同发展给乡村旅游带来了机遇,尤其交通方面。到2020年,京津冀城际铁路网将与既有路网共同连接区域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实现京津石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0.5~1.0 h通勤圈,京津保0.5~1.0 h交通圈。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打通了三地乡村旅游业协同发展的经脉。
世界旅游组织研究表明,当人均GDP达到5 000美元时,旅游产业步入成熟的度假旅游阶段,休闲需求和消费能力日益增强并出现多元化趋势。2014年京、津、冀人均GDP分别达到1.63万美元、1.71万美元、0.65万美元,说明京津冀已步入休闲度假旅游阶段。其中,京津地区正处于向高级休闲观光业态转型时期。多元化的休闲需求为京津冀乡村旅游错位发展开拓了空间。
生态休闲旅游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辅相成、互联互促。乡村生态休闲旅游的需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相统一。也就是说,满足了生态休闲旅游业发展条件,也就促进了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同样,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也能够推进乡村旅游现代化升级。由此可见,发展生态休闲旅游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可行之路。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与农村现代化的互动关联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与农村现代化的互动关联关系
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业存在旅游需求、休闲需求、民俗需求、社会需求和生态需求。满足旅游需求需要进行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发展全域乡村旅游,还需要旅游设施投资,发展全天候旅游(旅游项目投资要求发展全天候旅游,缩短投资回收期)。满足休闲需求需要构建生态环境、建设民宿和餐饮,传承民俗文化。其中,民宿建设既需要注入城市文明,沿袭旅游者城市生活方式,又需要保留民俗特色文化,让旅游者耳目一新。休闲旅游者居住生活条件没有下降,还领略了异域风情和清新怡人的生态环境,这样才能达到休闲养生的目的。满足民俗需求需要传承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保留独特的建筑遗迹、自然风光和文化传说。满足社会需求进行乡村治理,实现乡村社会秩序规范、乡村村风文明、社会和谐安定。满足了乡村生态旅游需求,也就促进了乡村旅游现代化。现代化乡村旅游是农村现代服务业之一,而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是农村现代化的题中之意。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而满足了乡村生态旅游发展需求也就满足了乡村振兴的需求,满足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但乡村旅游发展不一定能够促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第一,工商资金投资乡村旅游必须能够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工商资本参与,但资本的逐利特性容易偏离乡村旅游发展目标。低门槛高质量的转移就业是乡村旅游推进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工商资本不能无门槛地介入乡村旅游,不能只青睐乡村旅游资源、土地资源,而是能够带动农村贫困户脱贫,带动村民就业增收,且不能引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那些以农民土地征用方式落地的乡村旅游企业,在乡村兴建大型旅游景区和大型星级酒店,虽然促进了当地GDP和税收增长,但旅游企业就业门槛较高,不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也就不能促进乡村振兴。第二,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不是每个村庄都适合搞乡村旅游,独特的历史建筑、独特的自然风景、独特的民俗文化等能够成为旅游吸引物,具有旅游资源开发价值。第三,具有适合生活居住的必要基础设施。如通达的道路交通、快捷的网络和通信、便利的生活用水设施、干净整洁的卫生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住宿餐饮接待设施等,这些基础设施能够保障旅游者正常的生活、居住和健康养生,不会给旅游者带来不便。第四,具有一支旅游组织管理队伍。乡村旅游环境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有能力的旅游组织管理队伍,无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秩序维护还是民俗文化传播都离不开有效的组织管理。这就需要建设专业化的组织管理队伍,带动和管理乡村旅游。组织农户参与乡村旅游,培训农村劳动力旅游接待服务技能。
第一,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高度依赖户外景区景点。如天津蓟州区乡村民宿基本分布在盘山脚下、梨木台周边、黄崖关长城等有限范围内,宝坻区旅游乡镇主要分布在潮白河周边。户外景区景点旅游价值随季节更替而变化,由于淡季旅游产品与项目开发不足,旅游内涵和产品线不够丰富,冬季来临时,会出现4~6个月的旅游萧条期。第二,旅游景观缺乏系统化整合。许多民宿发展村庄虽有一些树木、花卉、池塘、鱼池、曲流等点缀其中,但未构成整体性的旅游景观,多数游客短暂逗留后便离去,难以满足游客长时间驻留和休闲的需求。第三,旅游村村容村貌难以适应休闲需求。村落的房屋排列虽普遍较为整齐,但外观与墙壁未实现统一的面貌,未能形成整体景观格局,体现不了地方文化内涵与特色,没有营造闲适的农家气氛。
乡村区域水域旅游资源主要以水库、湖泊观光型旅游产品开发为主,而河流类旅游资源未得到有效开发。典型的如天津宝坻区潮白河生态观光带,该地旅游基础与专业设施已建设完备,但游船观光业务处于停滞状态,优质的“绿水”旅游资源未得到有效开发,降低了乡村旅游资源的吸引力,乡村旅游仍以垂钓类活动为主。由于公共资源产权界定存在困难,跨行政区划的水域旅游资源难以明确界定到村落,也就难以明确收益归属。如天津潮白河流域涉及各乡村,各乡村未能就相关产业开发达成一致意见,潮白河旅游资源开发未形成共建共享机制,难以得到深度开发。
示范小镇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各地虽然培育了一些特色旅游小镇,如天津津南“精武小镇”、武清“佛罗伦萨”小镇等,但缺少像北京市古北水镇这样具有全年适游期和北方“乌镇”之称的县乡级乡村特色旅游小镇。没有形成互联互通的全域乡村旅游体系。环绕民俗村落的池塘、沟渠等未实现互相连通,没有形成完整的环村水系,游览项目受到限制。即使民宿发达的村落,村内道路也崎岖不平,无停车场,基础设施较差。
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以土地征用方式吸纳旅游企业进驻农村,建设大型乡村旅游景区、大型星级酒店等,这种方式促进了当地GDP和税收增长,但旅游企业就业门槛较高,农户受自身知识技能约束,被乡村旅游企业拒之门外,难以实现就地转移就业。如河北涞水县旅游服务和旅游管理人才缺乏,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专业人才仅占旅游从业人员的24.32%,大部分难以胜任酒店经营管理和旅游创业[3]。旅游景区农户主要以土地资源参与企业合作,旅游企业与农户之间尚未形成多维利益联结机制,乡村旅游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潜能没有充分释放。
构筑生态型休闲景观。针对旅游村落植被、花草等观赏植被缺乏现象,建议种植不同季节花期观赏类花卉与经济作物,如春季迎春花、秋季向日葵。充分挖掘乡土文化,结合自然和人文景观,构筑各具特色的花园、绿地、山水等生态景观。
统一规划建设生态村落。结合当地民居特色建设外墙、屋顶、院墙色泽统一的乡村民俗,构筑色调一致、架构完整的村落景观。有条件的村庄可参考皖南的宏村水系规划,形成完整的环村水系,夏季可划船赏花钓鱼,冬季可开展滑爬犁等冰上旅游项目。民宿村外可建设专人管理的停车场,村内可发展庭院经济,种植葡萄、丝瓜等藤蔓类植物。
建设现代化厨卫设施。在保留乡村民宿外观古朴前提下,内部设施尤其是卫生间、浴室等应与都市人生活习惯对接,厨卫设施应符合现代都市卫生标准,适应现代文明和现代生活需求,构筑现代农村生活设施。
建立水域旅游资源协同开发和收益共享机制。根据水域区划建立责任梯次划分的河长、湖长制。镇长和村主任作为具体负责的基层河长或湖长,负责组织协调水域资源统一开发。水域资源开发可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开发机构,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市、区、镇三级财政共同负担部分资金,涉及村镇居民出义务工。开发项目投产后,优先吸纳当地居民从事旅游经营或雇佣劳动。
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大旅游村落道路、交通、网络、通信和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宜人宜居的乡村环境,吸纳游客休闲度假全天候长期驻留。
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和生产,通过旅游产品生产加工带动农户就地转移就业。赋予旅游村贫困人口就业优先权利,如就业岗位优先、旅游商品生产优先、经营服务许可优先等,促进贫困人口优先就业。
规范发展乡村民宿产业。政府给予民宿村建设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房屋整修和村容村貌整治。村庄规划要求整齐划一,民居外部设计要符合村庄村域风貌和乡村文化,内部装饰要在遵从农村生活习俗基础上注入现代生活文明。
加快建设乡村休闲旅游产业组织。为促进农户就业增收,乡村旅游产业政策应从关注龙头企业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延伸,建立小农户与乡村旅游发展有机衔接机制。采取“一个龙头企业+多个专业合作组织+一批致富能人+一批贫困人口”的模式,政策鼓励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联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打造农民增收致富的共同体。
政策引导鼓励新时代知识青年下乡返乡开展乡村休闲旅游创业。本土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和返乡农民工是新时代知识青年,国家政策应引导和鼓励新时代知识青年下乡返乡创业,创办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乡村生态型休闲旅游产业,国家应有计划分步骤地将新生代知识青年培养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
农业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休闲旅游示范小镇。采取“一镇一规”,科学规划旅游示范镇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政府以项目方式滚动资助示范镇建设。打通旅游示范镇之间的道路交通关节,疏浚和联结环绕村镇的池塘、沟渠,构建循环性休闲旅游水系,打造互联互通的全域旅游网络。
针对农户实际情况,按照“分类、分批、分级”的原则,有针对性地举办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农户进行经营管理、食宿服务、接待礼仪、传统技艺、导游解说、文艺表演、产品创意、旅游商品设计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精准培训,提升农民旅游从业整体素质和参与能力[4]。鼓励各类旅游院校、规划机构和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行业协会等组织与适合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结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