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慧莹
在北起辽宁鸭绿江,南至广西北仑河口,绵延1.8万公里的中国海岸线上,2018年1月,国家海洋局首次披露,有9600个陆源入海污染源(7500个入海排污口,余为入海河流、排涝口等)正向大海吐出污水,平均每2公里海岸线就有一个。而结合海洋督察发现,全国审批的入海排污口570余个,仅占入海排污口总数的8%。
福尔摩斯般的寻踪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熟悉海洋环保的人都知道这句话。
追踪海边的污染源,往往得具备福尔摩斯一般的临场观察、分析、判断的技巧,因为一些企业把偷排管道埋在地下。
大量设在海岸的排污口被划进工厂厂区难以到达,在没有道路标记的工业区和围填海新造的海滩,手机导航软件时常一片空白,能查看地面路况的卫星地图也经常失灵。“想靠近海岸,得走鱼塘旁、盐滩边的小路,有时路断了车过不去,有时根本就是死胡同。”环保组织天津绿领的调查员张国兵说。
对监管部门来说,即使拿到规划图纸和数据资料,排查工作同样举步维艰。有些图纸上的排污口位置已迁移或关闭,有些明管、暗管铺设得很长,没有任何标记也看不出到底来自哪家企业。
潮汐也会掩盖排污口。有的排污口只有在低潮位时才能显现,实地排查要根据潮汐时间来安排。
即使是在低潮位时,有的排污口也难观测到。浙江一家从事环境检测的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显海说:“有一次,我们看到海面下涌出气泡,但原始资料中并无记录。”根据经验,王显海他们判断这个隐蔽的出水口仍深藏在海面之下,最后,他们对岸上可能的污染源逐一查看,才追查出一家水产养殖场的排污管道。
入海排污口大清查
国家海洋局在2017年对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开展了陆源入海污染排查,2018年1月结果公布,全国共排查出9600个污染源。
这已经是个不小的数字,但多位专业人士均表示,实际的陆源污染源恐怕还要更多——仅宁波市一地就排查出了1131个入海排污口。在龐大的污染源底数中,更可怕的是,相当部分是监管的真空地带,其中尤以养殖污染为重头。在国家海洋局的通报中,有2900余个养殖排污口环保、渔业和海洋部门均未实施有效监管。
一位宁波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排查的结果中,涉及养殖的入海碶闸有503个,占全市入海排污口总量的40%以上,且排放超标现象较为严重。“养殖池里鱼、虾的密度很大,投放的饲料吃不完,和粪便一起沉积在池塘底会恶化水质,就需要经常换水,进行底水排污处理。而这些发黑发臭的污水中往往还伴随一些化学药品成分,如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污染量也不小。”
已完成的六省海洋环保督查也对近海排污进行了严厉通报:福建省各类陆源入海排污源2678个,环保部门仅提供了68个入海排污口的情况;在辽宁省环保部门提供的211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8个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批准设置;广西陆源入海污染源453个,依法经批准设置的29个,达标排放率仅为41.7%……
割据式管理是污染源失控的根源
谁能解决排污口问题?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志愿者杨振华打过市长热线,找过省里的环保部门,也跟化工园区管委会的领导打过交道。很多投诉者都感受过“病急乱投医”的无助。王显海也感到,排查工作中很显著的困难就是协调有关部门。
借调城市排污管道原始图纸要找城管部门;有些排污口埋设在企业内部、涉外港口、保税区内,需要反复协调;污染源由环保、市政还是海洋水利部门审批,相关手续是否合规,都是比技术性排查更难完成的调研工作。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海洋学院教授王亚民告诉记者,工业及市政排污一般会集中到污水处理厂,经环保部门批准,处理达标后集中排海;而养殖类污染归农业部门分管,排污问题尚未制定详细的管理标准;排污河涉及水利部门。但从整体来看,岸上的排污口归环保部管,海上排污工程则属于海洋局。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类似“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的割据式管理,是造成大量陆源污染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的症结所在。
此外,除了中央部门多头监管带来的尴尬外,“环保给GDP让位”的老故事时有发生。
杨振华所在的灌云县偏居苏北,此前一直是全省的经济“洼地”。灌云县将“环境容量大”写进招商口号,吸引到外地化工、高污染企业纷纷落户此地。
借海洋之便,灌云县在脱贫路上搭了“冲锋快艇”,“宁可毒死、不可穷死”的口号一直在当地流传。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之后,当地的副市长、县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均被记过或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