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等省:件件有落实有反馈

2018-10-26 05:59陈远鹏
小康 2018年29期
关键词:专项斗争督导组保护伞

陈远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国上下、各单位、各部门纷纷拿出切合自身实际的有力举措,不断将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关键阶段之时,中央决定派出10个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督导组赴全国开展督导。7月5日,中央第一督导组先行进驻河北省,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点督导。

8月28日至9月1日,其余9省市中央督导组全部到位,并先后召开督导动员大会。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的9个中央督导组,组长均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进驻当天,中央督导组就第一时间通过主要媒体、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设立专门场所和人员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并要求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而在进驻各地期间,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以督导压实责任,回应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了一轮新的高潮。

河北:创新开展“一案三查”

作为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试点督导的河北省,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前一时期,河北省公开宣判了7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20起恶势力团伙案,但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黑恶势力能在一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得不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中央督导组进驻河北后,明确要求扫黑除恶要与基层的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与“打伞”结合起来。

在查办河北省容城县“丁氏家族”涉黑案中,办案机关抓住其实施的每一起违法案件,盯住与其关系密切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分党政线、政法线、土地线、经济线4条线索深挖彻查,查清一些党员干部充当“丁氏家族”“保护伞”的问题。

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这是河北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创新开展的“一案三查”。

“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出并大力推进‘一案三查,全力推进边督边改,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探索建立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长效机制,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在8月24日督导河北省情况反馈会议上肯定了河北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创新举措。

“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对河北先行开展督导,体现了对河北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也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宝贵机遇,注入了强大动力。”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表示,河北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深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突出问题治理、深化“一案三查”工作、深化基层组织建设、深化综合系统治理,推动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确保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据了解,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8月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对河北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督导期间,督导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1144件,梳理有效线索8652件,已按规定转交有关方面处理。

山西:下达“集中收网令”

9月27日晚,山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会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新一轮“雷霆行动”。山西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向全省公安机关下达“集中收网令”。

在组织开展的这次全省公安机关新一轮“雷霆行动”集中收网期间,山西公安机关将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督导组来晋督导期间形成的涉黑涉恶重要案件线索,特别是集中核查中发现的黑恶案件,进行集中收网,坚决依法打击。

一批涉黑涉恶团伙、非法放贷团伙、文物犯罪团伙等在山西省警方强力“清扫”下纷纷被端掉,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1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相继投案自首。

除了组织专业力量对查办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起底”外,山西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追捕逃犯、追查资产、追缴文物和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等“三追一深挖”的主攻方向,对涉黑涉恶组织人员形成强大震慑。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多警种合成作战、专案攻坚,成功破获一大批案件,抓获了一大批逃犯,追缴了一批涉案财产,一批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惡违法犯罪嚣张气焰。

据了解,山西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全省刑事发案持续下降,全省公安机关110接警同比下降了4.49%,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

据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西公安机关对部转、省转和各地摸排的7667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已核查完毕7452条,特别是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6批4435条群众举报线索已核查完毕4批3109条,从中发现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截至9月27日,山西公安机关已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26个,其中涉黑组织4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85个;已抓获团伙成员5355人,破获刑事案件4609起,缴获枪支106支;已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总价值100.44亿元,收缴各类文物4666组5730件。

辽宁:以专项斗争推进振兴发展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提高站位,强化举措,忠实履职,务求实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平安稳定社会环境。”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9月4日到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围绕扫黑除恶和精准脱贫等工作开展调研时表示。

9月17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目标,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扎实推动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依法打击惩治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截至9月17日,辽宁省已累计侦办涉黑案件2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3起,打掉恶势力团伙478个。

据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扫黑办副主任国长青介绍,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督导组进驻辽宁省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的指导和强力推动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对标对表,抓好对接衔接,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斗争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上下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辽宁省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核查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61件,立案1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辽宁省委组织部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查处村干部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建立村干部身份信息排查机制,对全省的2.3万名村和社区书记、主任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公安机关认定的33名村书记、主任给予停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未来几年,辽宁省将进入专项斗争的攻坚期和决胜期,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打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以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国长青在发布会上表示。

山东:联打联动协同作战

1999年,以张某玉为核心的张氏三兄弟承包了山东省日照市海曲西路的老果品市场,为争夺商户,纠集多人“站场子”,并通过拦截、恐吓、殴打、威胁等手段多次强迫其他市场的商户到老果品市场经营。为扩充经济实力、维护非法利益,该组织于2005年收购日照市方鑫食品有限公司,后以查扣私屠滥宰的猪肉为名,招揽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成立“方鑫稽查队”,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07年至2009年,张某玉等人垄断日照市城区猪肉市场后,又相继在日照市、日照岚山区成立了日照市东港区金阳农贸有限公司,山东安东卫水产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公司名义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或雇佣保安多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商户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扩大影响、攫取经济资本。

这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9月13日通报的山东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之一。

8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省以来,迅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形成大兵团作战格局,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9月10日至15日“山東战役”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首战告捷,效果明显。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山东形成了联打联动协同作战模式。山东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部门及时双向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打击效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依法快审快判,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彰显法治权威。

截至9月25日,山东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660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267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3074人,1322人投案自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96件1080人,已判决黑恶势力犯罪102件659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66起1064人。

编辑/麦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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