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光友
在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四川省发现,编制、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清单这项关键工作存在较多问题。为此,经过深入调研,他们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企业编制与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是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的编制与应用,是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点,更是难点和薄弱点。企业有了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又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完善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但在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四川省发现编制、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清单这项关键工作存在较多问题。为深入剖析并切实解决个中难题,四川省先后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调研了近200家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应用情况,同时到多个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了调研。
为推进企业编制和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四川省政府安办在2013年编制印发《四川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南》的基础上,2015-2016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统一编制了74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2017年又以省质监局为主编制印发了9个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已全部植入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信息系统”),为企业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提供了参考依据。
同时,四川省采取了4项措施帮助企业编制和应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一是每年逐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题培训时,开设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应用专门课程;二是鼓励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同时各级政府部门重点培养体系建设专家,对企业进行帮扶;三是组织省安科院有关专家针对部分重点行业编制隐患排查示范清单,印发全省;四是委托省局安全技术中心编写《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判定标准》,指导企业编制好用、适用、管用的清单。
截至2018年8月31日,四川省在省信息系统的5.7万家企业(未包括成都市的4.1万家企业)中,编制隐患排查清单的企业达到4.7万家,占在省信息系统注册企业的82.1%;共编制隐患排查清单23.8万个,平均每家企业编制5.1个;有1.9万家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应用隐患排查清单,占在编制隐患排查清单企业的40.5%。
一是清单编制质量不高。调研的各类企业中有90%的已编制有标准清单,其中近50%的企业未分车间、分班组、分岗位、分区域和部门编写;多数小微企业不清楚标准清单的要求、内容、格式,仅在信息系统植入了标准清单目录,无具体内容;部分没有行业通用标准的企业,未根据风险管控措施、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等,参照隐患排查标准通用模版编制标准清单。
二是部分企业标准清单格式不符合要求,未按照已有的行业隐患排查通用标准编制。这类企业约占已编制有标准清单企业的31%,主要表现为:一是清单上隐患排查要素未按照Ⅰ、Ⅱ、Ⅲ等进行分级;二是清单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内容归类不准确,现场管理类隐患编入了基础管理排查内容;三是清单上的“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没有内容,或将现场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结果填入。
三是标准清单内容覆盖不全。多数企业未对企业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生产工艺、人员岗位等全覆盖;一些企业只有基础管理类隐患或只有现场管理类隐患。在已编制隐患排查清单企业中,约有40%的企业仅编制了一个隐患排查清单。
四是全面排查清单与专项排查清单界定不清。部分企业未根据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将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工艺、高风险场所、高风险物品、高风险岗位等存在的隐患编制成专项清单,或只编制了专项清单未编制全面清单。
五是标准清单无隐患分级相关内容。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出台了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还有此前已出台的电力、消防等重大隐患管理办法。但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企业未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清单内容。
六是部分企业标准清单上所编制的排查频次无针对性。具体表现为:一是未根据具体内容区别排查频次,全部排查频次均为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等;二是部分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频次不合理,例如安全规章制度等为每日一次。
七是部分行业标准清单内容未根据最新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及时更新。
八是多数隐患排查清单不符合企业实际。一些企业直接导入省隐患排查通用标准作为企业清单,不增不减不修改。一些企业的隐患排查清单是为了编制而编制,不是为了加强管理、强化应用而编制,编制的清单多是摆设,有的清单中只有一两项内容,根本没法用。
作者在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研
一是企业未有效运用清单。部分已植入信息系统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与企业平常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管理未有机衔接,未有效运用标准清单,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不具备基于信息系统上报的条件,员工对信息系统应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植入、填报不熟悉,未上报或上报不完整。
二是部分企业反映标准清单复杂不好用。清单编制简单照搬行业通用标准,未依据通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对其进行删减、增加、修改和细化而转化为企业个性化的标准清单;已编制的清单没有按“责任部门”及其对应岗位、场所和设备设施等进行分解,形成“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
三是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员工“不会用、不会填”清单。部分企业安全技术基础薄弱,缺乏技术支撑,编制的标准清单未及时下发给所有员工,未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员工不熟悉排查内容、排查周期、排查流程、台账填写等。
四是标准清单应用积极性不高。少数企业未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清单要求,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对应用标准清单主动性不强,存在隐患查大报小、查多报少或被动应付上报等问题,未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
要把编制应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把落实这项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安全生产评先评优、安全生产诚信承诺等挂钩,对失信行为严格实施联合惩戒。要在宣传培训、舆论把控上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让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
首先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标准清单编制小组,对清单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为清单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落实专人负责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部署、推进和协调;其次,制定标准清单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企业的规模、涉及的设备设施种类、作业活动类型和岗位情况等,组织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骨干、专家或者委托相关技术支撑机构来实施编制工作,并组织学习隐患排查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用标准;第三,摸清企业基本情况,编制组在编制隐患排查清单之前,先要根据风险辨识情况,对企业的组织机构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特种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职业卫生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摸底,确定企业需要编制的隐患排查清单数量。
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为基础,参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分车间、分班组、分岗位、分区域和部门编制符合自身实际标准清单,形成“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并根据实际将企业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工艺、高风险场所、高风险物品、高风险岗位分类编制为专项清单(如特种设备、防雷防静电、职业卫生、危险化学品管理、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部分没有行业通用标准的,应根据风险管控措施、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参照隐患排查标准通用模版的分类来组织编制标准清单。
要注重隐患排查清单的格式,遵循隐患分级分类原则,加强审核,统一发布,定期更新,持续改进。
对正式下发的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由公司组织开展全员培训,目的是教会各岗位人员“会用、会填”标准清单。在开展安全检查、巡查时,岗位或班组人员直接在省信息系统调出相应的隐患排查清单,照单排查隐患、照单整改隐患,并建立电子检查台账、登记录入隐患信息;或按照编制好并通过审核的隐患排查卡执行日常的隐患排查工作,将填写好的隐患排查卡送至上级部门汇总成表,再由企业信息管理员将各部门上报的汇总表整理成册,然后在省信息系统录入隐患排查治理相关信息。
首先,省上应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行业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进行修订,以更利于企业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其次,各地区、各行业部门可以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加强对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培训,指导企业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全员会查、会改、会报隐患能力。第三,要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清单应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督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中,要应用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和应用情况,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要重点检查,对未注册登录信息系统企业、零隐患申报企业、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企业、安全隐患被投诉举报企业等进行重点监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予以重点查处,依法倒逼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其编制应用隐患排查清单,照单真查真改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