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其执法效果也一直牵动着政府和学术界的神经。过去城管执法普遍存在执法粗暴,执法手段单一,甚至违法行政的行为,暴力执法不仅未能实现有效治理,同时降低了公众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信任,因此,无论是学界还是政府,都试图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优化,提升政府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以适应社会和法治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城管;依法行政
随着我们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公众对政府执政做出更高的要求,城管执法也应理所应当纳入法治化建设中。现有执法体制面对着诸多现实挑战,笔者仅从以下视角进行浅析。
问题一,城管执法范围难以有效界定,从最基本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到住建、环保、工商、食药、交管、水务等具体门类,其职权可谓庞杂,这也是众多执法队伍中,城管负面报道最多的原因之一。
具体来说,就是职权范围越大,要面对的现场执法情况就越复杂,出错的可能性就越大,这虽然有为城管暴力执法开脱的嫌疑,但事实确实有这方面的原因至少是诱因,我们可以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如工商,税务,交警,等执法队伍,尽管以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亦有引发冲突和关注的可能,但由于其执法种类单一,其负面报道相对于执法种类纷繁复杂的城管来说要少很多,因此,城管执法范围是值得我们从立法层面进行规范改革的重大事项。
问题二,城管执法队伍执法素养良莠不齐, 且大多数城管执法人员属于合约工,并非正式公务员,在具体执法中,缺乏必要的执法技巧和法律素养,以致屡屡发生冲突事件。
城管执法队伍法律素养低下这种现象,在二三线以及经济欠发达城市地区尤为严重,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虽然也有执法不规范现象,但并未严重到引发冲突的地步,由此也可以看出,执法人员的选拔培养,执法技巧和法律素养的培养也应当纳入相应的培养选拔机制,并在制度层面提上议程。
问题三,自媒体曝光速度不断提升,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不断加强,对政府执法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面对此类冲突事件的处置效率和处置结果也成为公众衡量政府执政水平的新标准。
随着微信,微博自媒体的不断发展,公众对执法监督参与度的不断提高,任何政府执法纰漏都有可能被放大甚至夸大,这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过去一定时间段内民生民意民怨得不到有效传达和疏导,在自媒体兴起的同时,长期挤压的民愤随之喷薄,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随着时间推移,我们的对行政执法的过分放大解读会回归到正常水平。但同时我们注意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对政府执法理念和执法技巧提出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政府履行管理职能,又要求政府凸显服务意识和服务姿态,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不问缘由上命下从的日子已经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而一去不复返,这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应当适时摆正姿态,调整执法方式,更新执法手段,以适应当下的社会服务管理需求。
问题四,政府对因执法引起的冲突未能建立起相应的规范的处置方案,未能正确面对舆论。
面对暴力执法尤其是被公众口诛笔伐的暴力执法,政府在处置时,缺少相应规范制度,且处置手段单一,大多数以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出执法队伍或者调离岗位来作为处理手段,缺乏规范性,且并不能有效遏制暴力执法之风和官民冲突,因此,政府应该思考如何引入多种处罚教育措施,在处罚责任人时彰显公正和人文情怀,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政府形象。
根据前文的简单分析和问题探讨,我认为应当从中央立法层面,地方制度层面,城管执法职权范围层面和城管执法人员个人素养层面四个层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具体来说就是四个层面同时在立法角度上进行完善和改进,以换取一个新的执法面貌新的执法态度和新的执法效果。
就中央立法层面而言,中央政府在城市管理立法方面,應当定准基调,就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措施等可以通行全国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严格限定地方的选择空间,防止地方渎职怠政,中央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推进的立法工作将同时全面带动地方的法制发展,迫使地方打破旧有的治理格局,重新思考城市治理工作的出路,为地方治理体系的重塑输入新鲜的氧气,促进地方的执法体制变革。
就地方执法制度建设层面,我认为,明确权利配置是第一要务。明确权力配置是依法执法,监督执法的前提,可以有效阻断和终结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执法乱象,同时可以促进执法工作的高效化规范化发展,从而改变陈旧的执法体制,促进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向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方向发展和进步,最终实现新的地方治理格局。
就城管执法权限层面而言,我认为应当遵循简政放权的原则,减少基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工作内容,压缩其日程执法权限,或者将其部分职能让渡给其他相关政府机关,已实现专一化管理,专项治理,即有利于提高其执法效率,又能逐渐改变公众对城管执法队伍的固有认识,从而减少执法过程中造成的偏见和误解,提升执法形象,增强社会认可度和政府执法的公信力。
就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个人素养层面而言,我认为应当完善相关执法人员的选拔培训机制,且将法律素养和执法素养作为任职的首要考核标准,要严格准入,加强执法队伍个人素养的提升工作,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代表政府形象,代表国家权力,这对政府公信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观念的转变,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摆正执法者的心态,同时完善相应的执法人员个人考核机制,使得执法队伍的素养不断提升。
我们国家正处于经济持续发展的上升阶段,国情依然十分复杂,城市管理治理活动仍旧面对着巨大挑战,只有从制度层面立法层面,不断完善不断改革,才能真正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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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靳洁(1990-),男,山西大同人,广州大学研究生在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方向: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