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平性视角下的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机制的探究

2018-10-24 15:31周英霞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6期
关键词:养老机构

周英霞

摘 要:近些年来,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热点,为了迎合当下的社会公平发展,如何完善对养老机构的管理机制成为关键问题。这种背景下,分类管理应运而生,对提高养老资源利用率,优化服务质量有直接的效果。为此,根据养老机构的职能定位和服务群体,合理科学分类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研究价值。

关键词:公平视角;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机制

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重,各种类型、服务档次的养老机构飞速发展,解决社会公平养老问题迫在眉睫。然而据大量实践研究表明,多数的养老机构仍存在定位分工不明确,性价比不高,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象,影响着养老机构的持续提升进步。不断巩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框架,加强对资金及床位资源的合理分配,能够进一步为养老机构加大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现阶段我国养老机构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

(一)部分养老机构本身性质偏离

正常的民办私营养老机构,需要在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的皆为公益性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一般由当地政府统筹管理,服务质量和居住环境都相对良好,但是在价格方面却有很大的优惠补贴,深得众多老年群体的喜爱。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导致一大部分老人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使得真正需要政府帮扶的老年群体无法享受自身应有的权益,进而也就出现了养老机构不公平问题的出現。[1]

此外,一些非盈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虽然价格高一些,但服务更优质,并且还会得到政府的相应补贴,吸引着大量条件不是非常困难的老年群体的目光。然而在实际运营中,却未能达到预期的社会公平保障目标,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缺乏完善的价格审计监管体系。再加上很多民办养老机构面对的服务群体不同,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性价比也就有多差距,收取的费用显然也就不能统一定位,这也就致使养老机构在实际运营中究竟是否盈利无法精准核实。如果这部分存在盈利行为的养老机构依然享受政府的补助,不但会使大部分真正有救助需求的老人失去基本保障,还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与当今的社会发展形式不符。

(二)养老机构自身的职能不明确

由于很多养老机构服务档次和对象不一,所以划分出了很多种类,像是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等。原本是为了区分大致的服务群体,但是在实际运营中的职能标准却基本相同,除了一些特定的单位机构接收无法自理、精神失常的老年群体,大多养分老机构是面对各种老年人全面开放的。这部分养老机构在内部,根据老人的护理难度划分了监护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制,然而却在大量调查中表明,很多养老机构都不愿意接收瘫痪、老年痴呆等需要重度监护的老人,往往因自身效益忽略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有失公允。

(三)养老机构性价比体系不合理

按照一般情况来说,非政府养老机构和私营养老机构占据养老服务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公益性的公办养老机构少之又少。但结合各大城市的实际养老机构调查,政府管理的养老机构和非盈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占比均衡,市场性质的机构也就相对匮乏,对养老机构的进一步发展形成阻碍。另外,一部分老年公寓类的养老机构,消费水平过高,虽然服务质量相对上档次,但是除了一些家庭条件富裕的老人可以无压力入住,一般的老年群体还是更愿意选择设施环境、收费适宜,性价比较高的养老机构。由此可见,经济实惠型的养老机构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有力条件,需要政府部门逐渐完善养老机构的性价比体系。

二、导致养老机构不公平问题的因素

(一)机构供给渠道狭隘

政府是所有养老机构中的重要角色,特别是在养老设施的供给方面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就形成了养老机构市场过度依赖政府扶持的局面。近些年来,我国在养老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床位在逐年增加,环境面积也在快速扩张,但是仍无法更全面的满足日益加强的养老需求。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加重,也是因为养老机构的供给渠道狭隘,过于依赖地方政府,严重耗损政府的各项公共资源,不公平对待等养老问题愈发严重。

(二)政府职能发挥不足

养老机构的持续发展离不开的政府职能的支撑,首先需要通过政府进一步保障弱势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借助相关法律政策倡导社会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投入,最后,健全的养老机制还要包括价格审计监管,这也是政府职能中的一部分。但根据养老结构的实际发展现状看,以上的政府职能普遍存在发挥不足的问题,不但监管力度较弱,统筹管理的机制和标准也无法满足不同档次养老机构的不同需求,综合评估容易发生偏差。

(三)养老机构跟风定位

虽然我国的养老机构类型很多,但是在功能定位上却未做明确的划分,没有根据自身所属类别尽到相对应的责任。反而出现了盲目跟风,追求高档消费的现象,导致大多养老机构过于形式化,缺乏独有的特色,且与大部分老年群体的真实养老需求不符。既无法展现养老机构的公平,也无法为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提供保障,进而难以发挥养老机构的全部有效价值。

三、养老机构分类管理

(一)养老机构的分类

上文也提到了诸如民办,公立,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等字眼,其实也就是对养老机构的宏观划分,通常采用民办和公立的性质进行分类。公立私营,公立公营,公建私营,民办私营和民办公助是养老机构的五大类别,如果再继续细分的话,还可以结合政府参与管理的力度分为公益性、非公益性和社会性机构。

除此之外,养老机构接收的老年群体服务对象,主要考虑年龄和健康情况两大关键点,大多都是年纪较大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不能自理和精神失常老人。所以在养老机构分类中,不仅要参照机构功能定位,还要结合老年群体的差异性需求,为弱势老年群体提供实质性保障。其中政府大力扶持的养老机构,要优先服务孤寡老人、经济困难群体、高龄失能的老人,既可以保障老年群体的真正利益,又可以展示出公平视角下的养老机构服务价值。

(二)梯次公平入住

养老机构中的资源要根据分类实现合理分配,既要体现资源利用的公平,充分考虑老人的服务需求,也要保证民办和公立养老机构的起点公平。虽然公立养老机构供不应求,服务资源和内容都相对有限,但是依旧要根据梯次化公平入住管理机制,尽可能的缓解老龄化问题,提高资源利用率。

公立公营机构,在管理中不以身份地位和经济条件为主,而是将年纪大小和健康状况作为参照,将老年群体需要服务的特殊程度展开序列化分类。像是无独立生活能力优先于年龄大,纯老优先于独居老人但落后困难老人。[2]

公立私营和公建私营机构,因为具有两种属性,所以要半开放,半公益。这些养老机构,有责任和义务接收规定部分的政府机构划分老人,提供床位和相应的服务,另外再分出一部分床位对普通高龄失能老人开放。

民辦公助和民办私营机构,可以推荐政府购买床位安置特殊服务需求的老人,一方面可以为老年群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闲置床位,促进私营养老机构的持续发展,具有实际可行性。

(三)加强政府合理补助

公益性养老机构在有效减少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同时,可以为养老机构整体市场竞争中,提供活动和公平发展机会。但是因为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很容易发生入不敷出现象,所以需要政府的大力补助,根据成本投入增加资金和物资支持,保证私营养老机构能够正常持续运作。[3]

(四)明确政府监管职能

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养老机构公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政府的监管职能一定不能松懈。需要政府发挥财务审计监管职责,保证养老机构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效益。除此之外,还要对老年群体享受的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合理性进行科学评估,结合真实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政府的监管体系,提高养老机构在公平视角下的分类管理有效性。

四、养老机构服务合理评估

根据养老机构的日常服务和功能定位,制定合理科学的评估标准,主要内容除了日常打扫卫生,护理保健,休闲娱乐,资金补贴和床位设施,还要包括养老机构分类管理的效果,以及老人对机构服务的满意程度。[4]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确保养老机构市场的公平公正,二是为了在政府监管下为老年群体提供更优质的保障。

对养老机构的合理评估,当然不能仅靠评估标准,还要结合老人和亲属,社会第三方人员,以及政府进行全面的评估。可以将这些评估的比重根据实际划分为40%和30%、30%,有效的评估内容,可以为养老机构提供不断向上的动力和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资金奖励和声誉。

结束语:

总之,要想确保我国养老机构在公平视角下的长远稳定发展,分类管理机制是非常有效的手段。根据不同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的分类,不断健全评估机制,加强政府统筹管理和补助,逐渐巩固养老机构的管理框架,从而为养老机构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切实为老年群体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孟兆敏,李振.养老机构分类标准及分类管理研究[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

[2]钟仁耀,侯冰.公平性视角下的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机制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7(1):66-72.

[3]董红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机制研究[J].社会福利,2016(2):9-13.

[4]陈芳芳,杨翠迎.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基于上海市的研究[J].公共治理评论,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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