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藩镇类型及其动乱特点(上)

2018-10-24 06:18张国刚
月读 2018年10期
关键词:杜牧原型中央

张国刚

隋唐五代:盛衰治乱变奏曲(十六)

唐后期的政治与社会问题,除宦官问题外,还有藩镇问题。

唐代藩镇的设置,是由开元、天宝时期的周边节度使和内地采访使,在安史之乱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演化形成的行政实体。它们演变的渊源不同,在整个藩镇形势中的地位各异,因而形成了若干各具特色的类型。

首先,安禄山起兵于河朔,战乱平息后,河北地区仍由安史旧部统领,并出现了割据自雄的局面,迄唐亡不改,流风及于河南部分地区;同时,为抗击安史叛乱,中原地区亦相继置镇,战后不仅未能罢去,反而作为与河朔抗衡的武装力量而长期存在。战争期间,边防军悉师赴东,吐蕃、党项乘虚而入,战乱甫平,唐廷调集大批兵力驻守西北,遂成重镇,后南诏勃兴,西南边陲亦为军事要区。以上三处都是重兵集结之地,唯东南诸道,战时虽亦设镇,但因无重大军事需要,养兵不多,故成为唐朝的财源

之地。

《资治通鉴》记载晚唐杜牧的《战论》《罪言》,分藩镇为四类:河北诸镇为一类,是割据的中心地带;防遏河北骄藩的中原诸镇为一类;西北边镇及东南诸藩则构成另外两种类型,所谓“咸阳西北,戎夷大屯,嚇呼膻臊,彻于帝居,周秦单师,不能排辟,于是尽铲吴、越、荆楚之饶,以啖兵戍”a。

杜牧描述的这种藩镇形势,在中唐名相李吉甫《元和国计簿》中亦有体现。他所说的“皆藩镇世袭”的易定、魏博、镇冀、范阳、沧景、淮西、淄青等镇,即杜牧所言河北镇;“皆被边”的凤翔、鄜坊、邠宁、振武、泾原、银夏、灵盐、河东等镇,即杜牧所言“咸阳西北”诸镇;东南八道四十九州即杜牧所言“吴、越、荆楚”等镇;此外,他未提的藩镇,则多为杜牧所言中原藩镇。b

上述带有明显地域差别的藩镇分类,比较实际地体现了各类藩镇与唐中央的政治、军事和财政关系,也大体符合自安史之乱平定迄黄巢起义爆发这一时期的藩镇形势。根据这种分类,可将九世纪初《元和郡县志》所列四十四个藩镇分别归类如下:

1.河朔割据型(简称河朔型):魏博、成德、卢龙、易定、沧景、淮西、淄青。

2.中原防遏型(简称中原型):宣武、忠武、武宁、河阳、义成、昭义、河东、陕虢、山南东、河中、金商。

3.边疆御边型(简称边疆型),分西北疆与西南疆两部分。西北疆有:凤翔、邠宁、鄜坊、泾原、振武、天德、银夏、灵武。西南疆有:山南西、西川、东川、黔中、桂管、容管、邕管、安南、岭南。

4.东南财源型(简称东南型):浙东、浙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荆南。

当然,上述分类只代表一种基本趋向,具体到某个藩镇的归属,有的可能有两重性,有的可能因藩镇的废置、合并及割据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但一些典型藩镇的基本特点则是明显而稳定的。因此,我们主要就这些典型藩镇的基本状况及其与中央的关系作一考察。

首先研究河朔型。在前举元和时河朔型藩镇中,除幽州(卢龙)镇为开元时缘边十镇之一外,成德、魏博、淄青、淮西皆安史之乱期间或平定后所置,易定、沧景建置更晚,约在德宗初年。其典型代表为河北平原上的魏、镇、幽三镇。元和以后,其他藩镇或灭或附,唯此三镇绝而复苏,强梁迄于唐末。

河朔型藩镇有三个基本的特征。政治上,藩帅不由中央派遣而由本镇拥立。如魏博、成德、卢龙三镇节度使前后凡五十七人,唐廷所任者仅四人,其余都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或偏裨擅立。财政上,赋税截留本镇而拒不上供中央。军事上,养蓄重兵,专恣一方,并倚之作为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凭借。大历、建中、贞元、元和、长庆时,唐廷皆与河朔诸镇发生过激烈战争,均以唐廷的屈辱告终。据《资治通鉴》记载,从广德元年(763)到乾符元年(874)的一百一十余年间,共发生过一百七十一起藩镇动乱,河朔凡六十五起,在四类藩镇中居首位。

但是,我们能否因此就视河朔诸镇为“其政治、军事、财政等与长安中央政府实际上固无隶属之关系,其民间社会亦未深受汉族文化之影响,即不以长安、洛阳之周孔名教及科举仕进为其安身立命之归宿”的夷狄之邦,从而得出“当时大唐帝国版图以内实有截然不同之二分域”a的结论呢?显然不能。因为这样就把河朔割据绝对化了,就抹煞了它们与中央千丝万缕的联系。

大量事实表明,唐朝的政策法令在河北地区亦有施行。比如,河北地区州县行政区划的改易和废置、官吏员额的增减,唐廷的敕令就起到一定作用。甚至河北官员也有从中央调进或征出的。只因时人对河朔的歧视,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在一般公私记载里大都削而不载。元和末,克定两河,乌重胤针对河朔“刺史失其职,反使镇将领兵事”的情况上奏说:“所以河朔六十年能拒朝命者,只以夺刺史、县令之职,自作威福故也。”a这从侧面反映出河朔地区的刺史、县令并非都与节度使同流合污。是否因为他们的任免与中央关系密切些,值得探讨。

进士科也是河朔型藩镇文人的仕途。幽州人王仲堪大历七年(772)举进士及第。卢龙节度使刘怦的儿子刘济“游学京师,第进士”。魏州人公乘亿“以辞赋著名”,垂三十举而及第。淄青郓州人高沐贞元中应举进士科。

河朔型藩镇不输王赋,但仍实行两税法。建中元年(780),黜陟使洪经纶在河北推行两税法期间,还曾在洺州树立碑铭,在魏博裁减官卒。贞元八年(792),朝廷派秘书少监常咸往恒、冀、德、棣、深、赵等州,中书舍人奚陟往申、光、蔡等州宣慰赈济诸州遭水灾的百姓,敕令其赈给与赐物“并以所在官中两税钱物、地税米充给”b。贞元十八年(802)七月敕又云:“蔡、申、光三州言:春大水,夏大旱。诏其当道两税除当军将士春冬衣赐及支用外,各供上都钱物已征及在百姓腹内者,量放二年。”c这些材料都是河朔型藩镇亦按两税法征税的有力证据。

唐朝中央在各镇设有监军院,各镇在长安亦置进奏院。唐廷不能任派河朔型藩镇节度使,但诸镇藩帅的拥立,毫无例外地都要得到监军使的认可,并由他们奏报中央批准。监军院与进奏院不仅构成了中央与骄藩之间联系的桥梁,而且也成为唐廷在割据地区施行统治以及骄藩在政治上奉事朝廷的象征。唐廷與河朔藩镇的战争多围绕藩帅的任命、旌节的授予展开,建中年间如此,元和时亦然,故王夫之说:“(吴)元济岂有滔天之逆志如安、史哉?待赦而得有其旌节耳。王承宗、李师道亦犹是也。”a这一事实说明河朔诸镇既企图游离于中央统治之外,又不能彻底否定中央政权。总之,如果我们把前述河朔型藩镇企图摆脱中央集权的政治倾向称为游离性的话,那么,它们这种不否定中央统治的特点则可称之为依附性了。可见,河朔型藩镇具有游离性与依附性并存的特点,不能把它们的割据绝对化。

河朔型以外的中原、边疆、东南型藩镇都是非割据性藩镇。其中仅泽潞刘稹(中原型)、夏州杨惠琳(边疆型,西北边)、西川刘辟(边疆型,西南边)、浙西李錡(东南型)曾有短暂叛乱。总的来说,这里是“顺地”,而非“反侧之地”。在这一点上,它们具有一致性。然而,它们之间又有很多不同,其中尤以中原型藩镇最为

复杂。

中原型藩镇以宣武、武宁、忠武、泽潞、河阳、义成等为典型代表。这一带在安史之乱期间是厮杀最激烈的战场,这些藩镇一般是由战争期间临时所置军镇分合变化而来的。

从地理位置上看,河朔、东南、关中犹如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中原型藩镇正居于三角形的中心,具有控扼河朔,屏障关中,沟通江淮的重要战略地位。平时这一带“国家常宿数十万兵以为守御”a,“严备常若有敌”b,战时则受唐廷调遣去征讨骄藩。汴宋、武宁、陕虢等处在漕运干线上,“东南纲运输上都者,皆由此道”c。因而它们在保护中央财源上也有重要意义。

这种客观状况势必要求中原诸镇保持强大的军事防务。由于“兵寡不足惮寇”,其兵力甚或时有所增。大历末,马燧经营河东,有“选兵三万”。元和时,因讨成德王承宗,“耗散甚众”,及朝廷派王锷去“缉绥训练”,一年后,“兵至五万人,马有五千匹,器械精利,仓库充实”d,受到表彰。贞元初,徐州一度罢镇,地迫于寇,经费困顿,宰相李泌陈述利害说:“东南漕自淮达诸汴,徐之埇桥为江、淮计口”,徐州若失,“是失江、淮也”。他建议置重镇于徐州,“夫徐地重而兵劲,若帅又贤,即淄青震矣”。这个意见被德宗采纳,“繇是徐复为雄镇”e。这些例子充分说明中原诸镇重兵驻防的现实必然性。否则,“苟不修其军政,合其大势,制其死命,则不足以辍东顾之忧”⑥,担起“实制东夏”之责。

军事上的重镇必然造成经济上的重负,中原型藩镇的情况正是这样。虽然在战争状态下,按规定朝廷要付一笔“出界粮”,但本道军费并不因此而减,还要另加“资遣”,故而耗费更巨。所以杜牧说:“河东、盟津、滑台、大梁、彭城、东平,尽宿厚兵”,“六郡之师,厥数三亿,低首仰给,横拱不为,则沿淮已北,循河之南,东尽海,西叩洛,经数千里,赤地尽取,才能应费”a。“赤地尽取,才能应费”,正是李吉甫在《元和国计簿》的中央预算中,于中原型藩镇只字不提的原因所在。

军事上、财政上的这些特点,使中原型藩镇动乱具有复杂性。由于这里是用武之地,节度使多系武人,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一批骄悍的藩帅,如刘玄佐、韩弘等。他们在讨伐叛镇的战争中获得帅位,乘机发展了自己的军事实力,又利用朝廷借之镇遏骄藩的需要而拥兵自重,“逢时扰攘”,“乘险蹈利”。但它们仍不失为朝廷制遏河朔型藩镇的武力屏障。如刘玄佐在宣武,淄青“(李)纳惮其心计”b。韩弘在那里也是“镇定一方,……威望甚著”c。于頔在襄阳,“时吴少诚张淮西,独惮頔威强”d。柳宗元曾一針见血地道出中原型藩镇的复杂情形:“将骄卒暴,则近忧且至,非所以和众而乂民也;将诛卒削,则外虞实生,非所以捍城而固圉也。”e

中原型藩镇动乱凡五十二起,仅次于河朔而居第二位,其中兵变达三十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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