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孟子针对时人断章取义地运用《诗经》中的语句来“赋诗言志”的现象提出了其著名的“以意逆志”这一学说。由于孟子在具体语词表达上的模糊性,导致其命题主体不明确,从而使得后世学者对“以意逆志”学说的阐释众说纷纭。这些阐释可以按照“意”之主体的不同分为四类:以读者为主体的阐释、以作者为主体的阐释、以文本为主体的阐释和以诗歌本体为主体的阐释。
关键词:孟子;以意逆志;断章取义;主体
作者简介:孙青(1993.10-),女,汉族,甘肃兰州人,青岛大学文学院文艺学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审美文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21-0-02
孟子针对咸丘蒙对《诗·小雅·北山》的误解而提出“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以意逆志”这一学说的提出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后世文论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孟子“以意逆志”说的提出
孟子的“以意逆志”说,是在《孟子·万章上》中针对其学生对《诗经》中具体作品的错误理解提出的: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嫂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为得之.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失,《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不难看出孟子是在反对当时人们对《诗经》中具体语句不假思索的错用与滥用。孟子所处的时代《诗经》已经在实际生活中广为传颂,尤其在上层贵族阶层以及知识分子士人阶层中,《诗经》中的语句常常被用来“雅化”自己的言谈以及作为其“赋诗言志”的工具。基于这些功利性的目的,《诗经》中的许多语句常常被人们断章取义,或是只取其字面意思,或是根据使用者自身的目的进行歪解,从而渐渐远离了其本义。正是基于这种现象,孟子提出了“以意逆志”这种正确解读《诗经》中具体诗句的方法。
二、孟子“以意逆志”说的不同阐释
孟子提出的正确解读《诗经》中具体诗句的方法:“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即是要求诗歌解读者不能断章取义地只根据个别文辞去理解整个文句,也不能拘泥于诗句字面的意思而歪曲了诗的原意,而应注重联系整首诗歌的全篇意义,透过文辞的表面去推测作者的用意,从而了解到作品的真正含义,理解文辞背后作者之志。其核心观点“以意逆志”四字是历代阐释者争论的焦点,由于其中“意”之主体的不明确,造成了后世阐释者如下四类不同的阐释。
1、以读者为主体的阐释
对“以意逆志”最为普遍的一种阐释是以读者为主体的阐释,即将“意”理解为诗歌阅读者的意向与情感。从而“以意逆志”就是指以读者的意向与情感去探求诗歌作者的意向与情感。
东汉末期的经学家赵岐就持此种观点。他在注解《孟子》时就曾写道:“文,诗之文章所引以兴事也;辞,诗人所歌咏之辞;志,诗人志所欲之事;意,学者之心意也。孟子言说诗者当本之志,不可以文害其辞,文不显乃反显也,不可以辞害志……人情不远,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为得其实矣。[1]”赵岐这种以读者为“意”之主体的阐释对后世影响十分深远。在现当代学者中赞成这种观点的也占大多数。如朱自清就认为“以意逆志”就是“以己意己志推作诗之志”,即读者在阅读具体作品时要用自己的“意”与“志”去推寻诗中的“志”。此外,杨伯峻、李泽厚、张少康等人也在不同程度上赞成这一观点。
2、以作者为主体的阐释
以作者为主体的阐释多将“意”理解为诗歌创作者的意念亦或 诗歌产生时代人们普遍的意向与情感,因而“以意逆志”就是指以诗歌作者或同时代人的意向与情感去探求诗歌作者的意向与情感。
这一类阐释多是将 “以意逆志” 与孟子另一观点“知人论世”相结合起来。持此观点的有王思任、方苞、顧镇、吴淇等人。现当代学者中以王国维为代表,他认为:“顾意逆在我,志在古人,果何修而能使我之所意,不失古人之志乎?此其术,孟子亦言之曰‘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故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2]”也就是说“知人论世”是“以意逆志”的前提,若想准确理解作品的真实意义,就必须考察作者生平经历与所处的时代,从而从其中获得其情感意向来探求作品的原始意义。
不可否认将“知人论世”与“以意逆志”结合起来解读文学作品有利于读者对文学作品原意的理解,但这并不是孟子“以意逆志”说的原意。朱自清先生就曾指出“知人论世”是修身的方法而不是解读文学作品的方法。在孟子的理论体系中,“知人论世”属于“尚友”的三个道理之一,至于将其用来作为解读文学作品的方法则是后世阐释者的创造性发挥。
3、以文本为主体的阐释
以文本为主体的阐释介于前两种阐释之间,将“意”理解为文本之意。“以意逆志”就是让读者从文本本身出发,去仔细领会文本之“意”,从而以此来探求诗歌作者的意向与情感。
以文本为主体的阐释表面上强调文本自身,实则注重读者自身在阅读理解之中的主体性,可以看作是前两种阐释的中和。此类阐释以王运熙与顾易生所合著《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中对“以意逆志”的解释为代表。其中写道:“‘文是文采,‘辞是言辞,‘意指作品之意旨,‘志指作者的思想。孟子的意思是说,解说诗歌,不是抓住其中片言只语而望文生义,也不应该对某些艺术性夸张修辞机械理解,必须领会全篇的精神实质,加上自己的切身体会去探索作者的志趣倾向[3]”。可见,此类阐释既重视文本整体的内涵,也注重读者自身的领会,亦即注重读者领悟诗意诗志的过程。
4、以诗歌本体为主体的阐释
以诗歌本体为主体的阐释较为少见,但仍是一类不容小觑的阐释。其特点是注重诗歌这一文体的特殊性,对诗歌语句的“以意逆志”就是要以诗歌本体的特点为“意”去探求诗句背后的“志”。
此类阐释以钱锺书先生的论述最为代表。钱先生引《礼记》载孔子语得出了“‘巧不妨‘信”的结论,认为语言表达时的艺术性处理会导致文词有虚有实,但不会导致言语的或诚或伪从而影响其真实可信性,即使语言之“巧”过分达到“所指失真”的程度,但作者的情感、意念是真实,这样的文词 亦属“无‘害”。作者出于表情达意的需要,在文词 的组织上使用夸张手法,欲“巧”而致不“信”,读者应当给予理解而不必求全责备。
“诗意逆志”类阐释虽“势单力薄”,但对诗歌类文学作品在文词 选用上的独特之处给予了充分重视,丰富了“以意逆志”命题阐释的内容,其理论开拓意义不容忽视。
三、孟子“以意逆志”说的本义探析
孟子“以意逆志”说,是在其所处时代流行的“赋诗言志”的语境下提出的。时人过于追求运用《诗经》中的语句装点自己的言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断章取义的现象,其目的是以“诗”作为权威论据来论证自己观点的正确。而事实上,孟子所提出的“以意逆志”说也是其思想体系的一个部分,其《孟子》一书中所引用的《诗经》诗句也没能完全避免他所反对的断章取义的现象。其书中这样欠缺逻辑性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并不少见。细看其“以意逆志”说的表达,可以发现其命题的内涵是具有模糊性的,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主体界定,这就给后世学者以广大的阐释空间,从而产生了对“以意逆志”这一命题的多种阐释。
对于孟子“以意逆志”说的多种阐释,学界可谓是众说纷纭。但事实上这些不同的阐释之间并不相互排斥,解诗者完全可以兼采众家之长,根据不同诗体或作品的特点选取适合的阐释方法,只要能够帮助阅读者准确理解文学作品,对“以意逆志”说的理解与运用都是非常有益的。
注釋:
[1]【汉】赵岐注,【宋】孙爽疏《孟子·万章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经注疏》,1997年版,第2735页。
[2]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十三,上海:上海古籍书店据商务印书馆1940版《王国维遗书》影印本,1983年版,第23页。
[3]王运熙、顾易生《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先秦两汉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16页。
参考文献:
[1]【汉】赵岐注,【宋】孙爽疏. 孟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2]王国维. 观堂集林[M].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3]王运熙,顾易生. 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先秦两汉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