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星星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医院,江苏 盐城 224400)
基于医疗水平的逐渐提高,各类手术设备也已呈现智能化、现代化发展趋势,而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手术烟雾几率,延长烟雾持续时间。特别针对外科医师、麻醉医师和护士、其他工作人员由于长期处于手术室烟雾环境内,往往在执行医疗活动时,常面临诸多危险因素,如机械损伤和物理损伤、生物损伤、化学损伤及心理损伤等,而有效的手术烟雾防护措施,是保证医护人员生命健康的首要举措。
手术烟雾,按其形态将其分为两种,即由高温引起组织燃烧,而出现的气体“烟雾”;由细胞溶解引起的细胞液流出,而出现的细小雾滴,即为“气溶胶”。从广义上来讲,手术烟雾即是烟雾、气溶胶的总称。目前,引起手术烟雾的手术设备,包含电外科设备、激光刀和高频电刀、高速电气设备和超声手术刀等。
手术电设备和激光设备,在组织切割和止血等操作期间,能够将自身热量经刀尖传至靶细胞,使其出现细胞膜破碎现象,最终将细胞液蒸汽化,而细胞内容物更是转变为细小颗粒、病毒和化学物质等,扩散至空气内,若温度在200℃以上时,则可出现组织碳化、脱水等问题。而超声波设备,则是在工作棒机械振动的条件下,导致胶原分子改变、细胞崩解和组织水分子气化,继而出现手术烟雾[1]。
对于手术烟雾而言,其成分构成为水(或蒸汽)、小颗粒,特别为颗粒,虽仅占总成分的5%,但却囊括化学物质、血液和或病毒、组织碎片、可诱导突变物质与活性细胞等。同时,颗粒大小的不同,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其传播距离的差异,即若颗粒直径约在5μm,则可于机体支气管壁、鼻腔、咽喉和气管等部位予以沉积;若颗粒直径小于2μm,则可在肺泡处、细支气管处予以沉积[2]。另外,不同手术器械,其颗粒大小也呈现明显不同,如表1所示:
表1 不同手术器械下的颗粒大小
手术室工作人员、患者,由于长期处于手术烟雾环境下,而其产生的烟雾成分更是会经呼吸道、黏膜和皮肤等介质,被机体吸收,继而出现呼吸困难、头晕头痛、结膜充血和皮肤过敏、呛咳等现象,甚至在少数人中还会出现消化道症状,如食欲不振和恶心呕吐等。对此,笔者将手术烟雾常见危害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心理危害。以电外科设备为例,因其作业期间烟雾量相对较大,易使机体眼鼻喉等部位出现应激反应,继而引起心情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和憋闷等问题,对手术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二是非活性颗粒危害。非活性颗粒主要为气溶胶颗粒,在机体呼吸器官内的沉积状态,和粒子直径存在关联,即直径较大的粒子,多沉积在较大呼吸道处,而直径较小的粒子,多沉积在较小呼吸道处。而在机体长期吸入的状态下,则会引起支气管炎、哮喘和慢性肺炎等疾病。三是有害化学成分。氢化腈、丙烯腈和一氧化碳、苯均属于手术烟雾常见有害化学成分,如氢化腈易引起咽喉炎、头痛和呕吐、呼吸困难、流泪等问题;丙烯腈吸入过量,则易出现眼睛刺痛、恶心呕吐、头晕头痛、打喷嚏等症;一氧化碳吸入过量,则会出现多血质症、心律失常和心肌缺血、晕厥等现象[3]。
2.2.1卫生系统防护
在构建手术室是,应安装中央排风、排烟系统。即在电刀使用时,若5min内手术室烟雾颗粒由6000个增加至10000个,且分布在手术室内各个角度,则应开启相应的排风或排烟系统,要求其在电刀停止20min时,室内空气流通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应以60min为时间间隔,将手术室内空气更换15次以上,20-25次为最佳。而在排风或排烟系统设立时,应最大限度上配置90%以上的微量颗粒过滤网,以便能够将排气速率控制在31m/s-46m/s;定期做好回风网的检查、清洗工作,以此保证层流效果[4]。
2.2.2院方防护
移动性排烟系统:安装位置集中在产烟雾设备2-3cm处,若距离较远,则难以对烟雾予以充分疏散。而有效的排烟系统,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不会对外科医师手术操作造成干扰;存在极大的负压,能够对烟雾予以彻底疏散;可有效过滤烟雾,保证手术室内环境的安全。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移动性排烟系统,包含便携式排空系统、一体式吸烟通路和挂壁式排烟器等。
口罩:据统计,77%以上的手术烟雾,分子颗粒直径均在1.1μm以下,是肺损伤粉尘的组成部分,而在手术时借助5μm以上口罩的佩戴,则难以达到烟雾阻隔的效果。对此,院方应加大对高过滤性能口罩的选择,以0.1μm手术烟雾的滤除为目标,预防机体呼吸困难症状的出现,若在院方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呼吸面罩的选择[5]。此外,手术室工作人员还应全面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在强化手术烟雾危害认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上降低相关手术设备的使用次数,以此能够从根源的角度降低手术烟雾的出现。
由此可见,手术烟雾的存在,虽不会引起机体中毒问题,但过量吸入,仍会造成机体消化道症状、呼吸道症状的出现,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对此,医院管理者和手术室工作人员,应全面强化对手术烟雾的认知,以提高自身防护意识为导向,辅之有效的防护措施,降低手术烟雾对自身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