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凯歌
[摘 要] 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总体程度较低,仍然处于“两栖迁移”状态。制约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因素有内部因素、社会因素,但最根本的是制度性障碍,城乡分割、城市偏向的二元体制制约了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因此,建构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和土地制度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出路。
[关键词] 农民;两栖迁移;成因;對策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8)31-17-2
1 我国农民工乡城迁移的特点
1.1 中国农村劳动力乡城迁移呈现明显的阶段性
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过程主要经历2个阶段:农业劳动力“非农化”和“市民化”,而大部分发达国家这两个阶段是同步进行的,因此“中国农村劳动力市民化”的这两个阶段具有浓重的中国特色。目前,大量的农村人口实现了“市民化”的第一个阶段,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在第一阶段长期停滞,难以向下一个阶段跨越,因此大部分农民采取的是“两栖迁移”的模式。
1.2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流动性强
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直接原因表现为就业稳定性差。造成农民工就业不稳定的内因在于农民工人力资本缺乏,难以胜任一些工作,因此只能不断地进行职业变动来选择适合的职位。此外,城乡分割的二元就业市场造成农民工只能处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受到了严重的就业歧视,影响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
1.3 农民工迁移的不完全性
我国农村劳动力乡城迁移的不完全性具体表现在3个方面。第一,非举家迁移。数据显示,2012年仍有近74%的农民工采取的是非举家迁移的模式。第二,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但却以“边缘人”的状态在城市生存,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第三,很多农民工无法忍受“两栖农民”的处境,最终选择回到农村。
永久性迁移是内涵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迁移者自身长远发展的需要,释放制度红利支撑发展转型成为当前人口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但中国永久性乡城迁移的外部效应巨大,微观主体的市场化选择与政府迁移促进诉求相背离,两栖迁移成为主流模式。
2 不确定性条件下迁移决策及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
2.1 不确定性与我国农业劳动力的“两栖迁移”决策
不确定性(Uncertainty)是经济学里关于风险管理的概念,指的是经济主体对于未来的经济状况尤其是收益与损失的分布范围及状态不能确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迁移行为正是在这种不确定性状况下做出的。农民工在做出迁移决策时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待在农村(完全务农)、迁入城市(完全务工)或两栖迁移模式[1]。
待在农村(完全务农)是风险厌恶的农民选择的最为保守的迁移方式。在这种迁移方式下农民可以完全规避迁移带来的风险。永久性迁移(完全务工)是对风险持乐观态度的农民所选择的迁移方式。“两栖迁移”模式是一种折中的方式。他们既不愿意承担放弃农村成员权的风险,也不愿意放弃在农闲时期到城市打工获得的工资收入,因此他们采取这种风险相对较小的迁移方式,即便在城市难以生存但还可以回到农村过回以前的生活。
“两栖迁移”模式与我国的城乡二元制度密切相关。城乡收入差距过大成为城市吸引农民工的拉力,但二元制度也给农民工永久性迁移带来了阻滞,张卫[2]指出城乡二元利益与制度格局形成农民永久性迁移的阻力。因此,“两栖迁移”成为我国“人口城市化”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主流迁移方式。
2.2 制度是不确定性产生的根源
造成不确定性的因素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农民自身因素,可以称为内部因素;二是城市居民或政府因素,可以称为社会因素;三是制度因素,并且在造成不确定的原因中,制度性因素是最根本的,是其他因素产生的根源。
2.2.1 内部因素。主要表现为农民工人力资源匮乏,难以在城市中找到工资高且稳定的工作,究其原因就会发现制度性因素是根源。在城乡二元制度下,城乡教育资源差异巨大,在城乡人口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城市居民人均占有的教育资源接近农民的10倍,可知农民工人力资源匮乏有着深刻的制度背景。
2.2.2 社会因素。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制度,城乡间人口流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政府的严格管制之下,因此在城市居民和政府看来农民工是外来流动人口,会瓜分他们的资源并对他们造成冲击,所以他们对农民工采取排斥的态度。
2.2.3 制度因素。这是不确定性产生的根源。目前,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制度已经不适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引发了农民工迁移的诸多不确定性。李文祥[3]认为制度是减少人类行为不确定性的关键,而制度冲突和制度本身功能履行的不完全,会出现新的不确定性,产生制度风险;林梅湘[4]认为制度缺陷或缺位、制度变迁将导致出现行为的不确定性损失。
近年来,学术界对制度与不确定性以及农民迁移行为进行了探讨,研究者认为现行的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造成了农民工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阻碍了农民的永久性迁移。
3 制度对农民两栖迁移的作用机理——基于成本收益分析
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因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制度因素是最重要的、根本的因素,其他因素都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制度因素的制约。郭书田等[5]将其归结为14种具体制度,其中对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收益影响最为显著的制度主要有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保制度和土地制度,所以可以据此归纳出制度对农名迁移决策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
农民工市民化的净收益等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收益减去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农民工是理性的,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以及做出何种迁移决策都取决于农民工市民化净收益。只有可预见的净收益大时,农民工才会有强烈的迁移意愿,才会做出永久性迁移决定,否则就会采取“两栖迁移”的模式。
4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
4.1 构建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减少农民工市民化成本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身份制度,社会身份地位不同获取资源的机会和能力就不同,附加在城镇户口上的高福利使得城镇户口含金量很高,大大提高了进城农民市民化的门槛,成为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最直接、最主要的制度障碍。因此,将户籍与福利脱钩、还原户籍的本真功能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关键。
4.2 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促进市民化收益增加
就业是市民化收益增加的关键。农村地区大部分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农民依然依靠简单的体力劳动来获取收入。由资本论可知,复杂劳动等于数倍的简单劳动,所以简单的体力劳动所获得的收入较低。因此,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给予农民工相应的就业培训,提高其综合素养,增大农民工与企业博弈的筹码。
4.3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农民工市民化成本
农民和市民分属两套差异巨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总的来看,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备,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较高;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较少,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较低。进城农民在身份上不属于城镇市民,不能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因此他们往往把家乡的土地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而更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市民化意愿会大大下降。同时,由于保障的缺失、风险的加大,无形中又提高了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进而造成农民工市民化能力不足。既然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那么消除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二元特性,建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必然。
4.4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制度,减少农民工市民化成本
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的。城乡土地除了在所有权方面存在差异外,在使用权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具有身份权和财产权的属性,并且这种财产权是不完整的,将财产权利賦予农民之后,农民可以“带权进城”,从而增强了农民的经济实力,市民化能力得到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汪小勤,田振刚.论我国城乡人口迁移中的不确定性及其影响[J].中国农村经济,2001(7):61-65.
[2]张卫,何雨,王树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障碍及其对策研究:以江苏为例[J].现代经济探讨,2013(12):54-58.
[3]李文祥.社会建设中的制度风险与制度协调[J].天津社会科学,2007(3):49-53.
[4]林梅湘.中国公共服务市场化:风险及其防范[D].西安:西北大学,2008.
[5]郭书田,刘纯彬.失衡的中国[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