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 愚
曹鸿勋,山东潍县(今潍城区)西南关新巷子人。少年时代勤奋好学,刻苦读书,于1876年(光绪二年)中状元,成清第一百零二名状元,也成为有科举以来潍县第一位状元。中状元后,历任修撰、湖南学政提督、云南永昌知府等职。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升任陕西巡抚。在任期间,在延长县打出中国陆上第一口石油井。
光绪二十八年九月(1902年10月),苦于无钱兴办州县学堂的陕西学政沈卫,曾奏请饬令陕抚开办包括延长石油在内的石油、五金矿产,借以振兴全陕学务,但未引起清廷重视。第二年新春刚过,受德商世昌洋行雇佣的大荔绅董于彦彪,带着德国人汉纳根窜来陕西,与延长绅商刘德馨等,私自签订出卖延长石油开采权的“合同”。在陕西民众的坚决反对下,前任巡抚升允将于、刘等人解回西安查办,并反复咨呈外务部,强调延长石油陕人自办,要“以陕西自有之利,行商政自主之权”。终于在三十一年(1905)他离任之后不久,得到清廷批准,将延长石油矿收“归陕省自办”。
接任升允的陕西巡抚夏旹在陕只有两个多月,尚未顾及油矿诸事。曹鸿勋到任后,反复查阅升允与外务部、外务部与德国公使的往来文书,深感延长石油开采“归陕省自办”来之不易,遂下决心试办。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上写道:“非即时开办无以振陕人因循之习,并无以绝外人觊觎之见。”曹从两个方面先抓准备工作:
一是考查勘探。曹派候补知县洪寅到延长县城郊把当地农民土法采出的石油样品取出,又到汉口把日本矿师阿部正治郎请到省城化验,结论是“油质甚佳”,“胜于东洋,能敌美产”。曹曾亲自验证,见其油“湛清洁白,燃之异常光明”,确信日本矿师所言非虚。这时,往陕北勘探的人员也传回了消息:延长附近一带产油之地极多。如肤施(今延安)、延川等县,与延长连山接脉,油质如出一源。
二是用费预算。曹带上司局官吏,与日本矿师一起估算开采石油所需经费。矿师说:开办油矿不同于开办五金各矿。五金各矿需款浩繁,非合众人之力不能成一厂之功,一旦失败,亏损就是数百万银。惟油矿不然,以总投资计算,购机占十之七,开井占十之三,机备井成。此后款无须巨,工无须多,以井成后计之,每成品油百斤能用工食、器械、煤药、精桶等费,照当地价格,只需制钱一千五六百文。这一席话使曹信心大增。他和吏属们据此估算:有十万银即可以办,二三十万就可大办。
两项准备工作都已完成,试办建矿即将开始。曹拟请日本化学博士、阿部正治郎的老师稻并幸吉来陕督导。稻并正在汉口无法分身,让阿部作他的代表。曹便让阿部赴汉,与其师商购采油机器,并限其50天内回陕,负责监修厂屋井基。与此同时,曹派候补知县崔运生筹修西安通往延长的道路,并向清廷上呈了《为试办延长油矿筹修道路事奏折》。他在奏折中称:“延长以南山路崎岖,若筑小铁路以达黄河,上策也,然不能急就。”他主张“先从岭北开通车路”,因为“岭北车路,数年前已开至同官(今铜川),由同官至延长六百里中,只金锁关一处颇形艰阻,其余石少土多,开通较易。”在他接到光绪帝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1905年11月18日)准其修路的朱批时,道路勘察工作已基本结束。翌年二月,巡抚部院调集万余兵勇分赴沿途州县,与各州县征调的大量民工一起,分段施工,半年多时间就全线贯通了。
三十二年七月(1906年8月)曹派陕西矿务总局委员洪寅赴日本,聘请日本石油技师佐藤弥四郎和日本石油技工田中久造等六人,负责采油技术指导。巡抚部院还与日方签订合同,约定所有机器设备全由日本技师从日本订购。
三十三年正月(1907年2月),日本技工押运着一部顿钻钻机抵达延长。三月,在县城西门外油苗露头处安装,四月二十五日(6月5日)开工凿井。八月初二(9月9日)井深凿到81米处完工,日产原油1000~1500公斤。这就是被称为“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的“延一井”。就在曹筹划添机增井、修建炼油房的时候,清廷于同年八月二十八日 (10月5日)调他回京,协助开办资政院。宣统二年九月初九(1910年10月11日)病逝,时年六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