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厚
【摘 要】社会经济市场的不断变革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也逐渐激烈,高新企业为了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就需要对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分析势在必行。本文首先阐述了税务政策基础,其次分析了高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最后分析了高新企业研发开发费用的税务处理。
【关键词】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会计处理;税务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通常会产生研发费用,具體指企业在日常生产以及经营过程中,对生产产品进行技术研发而产生的费用,如:产品研发投入材料费用、人力资源费用等多项费用。我国曾在本世纪初,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批的政策取消,选取备案制管理的方法对研发费用进行有效管理,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经营压力,但是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会计处理风险,因此,企业在提供备案资料过程中,就需要确保备案资料的准确性。由此,企业也需要严格要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会计以及税务处理。
一、税务政策基础
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我国开发新事物具有一定的影响,为了能够有效促进其研发积极性,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我国相应制定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会计以及税务处理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新事物研究开发过程中,对新技术以及新工艺的开发投入使用的资金,在还没有生成有效无形资产时,需要将这部分资金计入到当月的损益处理中,另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对此部分的资金扣除所得税前期,需要根据投入资金的50%进行加计扣除,通常来讲,就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项目所使用的总体研发费用,在扣除所得税之前,可以扣除总研发费用的150%。
与此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在研究开发新技术或者新工艺过程中,在此过程使用的总体研发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时,就需要将这部分资金归纳到资本化支出中,并同时需要将这部分资金进行记录,计入到无形资产的初始记账成本当中,另外,还需要根据规定的摊销时限,对无形资产进行费用摊销,具体从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的月份开始计算,以无形资产的150%为基础,根据研发产品的使用寿民为摊销计算基础,对其进行计算[1]。
另外,高新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加计扣除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加计扣除的比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对研发使用的费用进行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加计扣除,并同时根据无形资产的150%进行费用摊销,并对不能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直接计入到资产损益当中,并且根据相关规定,还可以对这部分资金进行完全扣除之后,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的50%进行加计扣除。
二、高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自行进行研究开发技术或者产品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对费用支出进行明确划分,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则指的是,为了对新的科学或者技术知识进行获取或者理解,而进行的独特且有计划的调查活动。研究阶段具有一定的探索性,能够有效确保开发活动资料准备的准确性,并进一步准备预期相关方面的资料。并且研究阶段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过后的研究活动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方面,在这一阶段过程中,并不会形成合理有效的阶段性成果。由此,研究阶段过程中,和研究有关的费用支出,都需要在其支出过程时计入到当月的损益当中。开发阶段则指的是,企业在进行商业性质的研究开发过程或者使用过程前期,将所研究的成果或者研究知识,具体应用到某项计划或者设计当中,从而形成新型的具有实质性的材料以及装置产品。开发阶段同研究阶段进行对比,开发阶段就是对研究阶段的工作进行完成,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开发阶段就是具备了能够形成一种新型产品以及技术的基础条件。与此同时,高新企业如果能够将研究开发所使用的支出进行证明,使得其能够符合无形资产,就可以将此部分资金划入到无形资产类目中[2]。
高新企业在进行自主开发过程中,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管是否能够满足资本化条件,都应该先将此部分资金归入到研发支出类目中,从而在进行二级科目的细分。高新企业在研究阶段所产生的所用费用,全都应该计入到当月的管理费用科目中,而在企业开发阶段所产生的支出费用,则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看其是否符合无形资产的条件,如若不符,则需要将其计入到当期损益科目中。如果对其不能进行明确划分,没法对研究阶段支出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进行明确划分,就需要将其产生的费用,全部计入到当期损益中。
三、高新企业研发开发费用的税务处理
由此可见,高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并没有对高新企业在期末过程中的转账业务进行加计扣除。高新企业在针对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研究费用时,并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政策优惠,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高新企业在进行研发开发费用过程中,需要对加计扣除的方式分为具体两个阶段。
(一)研究开发费用没有形成有效无形资产
在高新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所生成的资金,没能够符合相关无形资产条件,就需要将此部分费用计入到当期损益科目当中,并且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在所得税额计算之前,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3]。
(二)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
在高新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能够符合无形资产的成本,属于资本化形式的支出,就可以在对此部分资金进行加计扣除之后,计入到无形资产的科目当中,并且根据相关的规定标准将其进行摊销。通俗来讲,就是在高新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费用,需要根据无形资产总成本的150%进行合理有效的摊销,并且需要从无形资产投入使用的第一月份进行算起,还需要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摊销计算基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通常而言,都会被计入到当期损益的科目当中。高新企业自己使用的无形资产,其产生的摊销费用,需要计入到管理费用的科目当中。高新企业中的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生产的产品来实现,并且关于无形资产的推销金额,需要将其进行如到资产成本的科目当中[4]。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高新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所产生的费用,按照总额的100%转入到无形资产科目中,并且根据其使用的年限进行平均摊销,等到纳税申报的过程中,需要按照年摊销金额总数的50%,在纳税前期进行加计扣除,从而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高新企业在对研究费用进行加计扣除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时,不仅是企业研发费用的支撑保障,还是高新企业发展国家科技创新策略的重要构成部分。高新企业还需要对国家相关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相关优惠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从而有效的加强企业内部会计与税务处理的质量与水平,有效提高高新企业的竞争力,还能够促进高新企业的经济发展,为高新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刘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的亮点和税务处理探讨[J].当代会计,2018(05):12-13.
[2]吴明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会计处理影响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6(10):201+323.
[3]邓炜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解读[J].国际商务财会,2016(05):52-55.
[4]艾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务风险研究[J].当代经济,2016(02):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