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代苜蓿栽培利用刍考

2018-10-19 05:56孙启忠柳茜李峰徐丽君陶雅
草业学报 2018年10期
关键词:本草苜蓿

孙启忠,柳茜,李峰,徐丽君,陶雅*

(1.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2.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研究所,四川 西昌 615042;3.呼伦贝尔国家野外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100081)

苜蓿(Medicagosativa)自汉代引入中原,在各朝代的农牧业发展乃至国防事业发展中都发挥过重要的作用[1-4],到明代苜蓿得到了长足的发展[5-8],特别是在苜蓿植物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世界一流的成果[9-11],这些成果被明代许多典籍所记载,如明朱橚[5]《救荒本草》、李时珍[6]《本草纲目》、王象晋[7]《群芳谱》和徐光启[8]《农政全书》等。胡道静[10]指出,《救荒本草》对植物(含苜蓿)学特征的描述已达到十分精准、科学的程度。此外,《本草纲目》[6]和《群芳谱》[7]对苜蓿的植物生态生物学特性亦有记述,《群芳谱》[7]还记载了苜蓿种植管理乃至利用技术等,徐光启《农政全书》[8]在对明之前的苜蓿研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苜蓿生长习性的认识。不仅如此,苜蓿作为重要的物产资源还被明代许多方志所记载,如《陕西通志》[12]、《山西通志》[13]和《隆庆赵州志》[14]等。近几年,对我国古代苜蓿的研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孙启忠等[15-17]研究考证了我国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苜蓿种植利用,以及明清、民国时期方志中的苜蓿,同时也研究考证了汉代苜蓿的引入者[18]与引入时间[19],张骞在汉代把苜蓿引入我国的贡献[20],我国古代和近代苜蓿生物学特性[11,21-22]以及近代苜蓿栽培利用技术[23]等;郭建新等[24]研究了苜蓿在我国的传播与发展,并考察分析了我国苜蓿渊源;邓启刚等[25]和范延臣等[26]从农业本土化方面论述了我国古代苜蓿的起源发展、引种传播。本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明代苜蓿的种植分布、植物生态生物学特征特性、栽培管理、利用方式等方面进行尝试性研究考证,以期对明代苜蓿发展轨迹有个清晰认识,对研究明代苜蓿史积累一些资料,以便人们从中吸取资源,为今天的苜蓿发展提供借鉴。

1 文献源

以记载明代苜蓿栽培利用的农书、本草及史志类等相关典籍为基础(表1),采用植物考据学原理和方法[15,18-19],通过文献收集整理、爬梳剔抉和剪裁排比,重点考察典籍文献对苜蓿的记载,并结合近现代研究成果,对明代苜蓿的种植情况、生态生物学特征特性、栽培管理及利用方式等进行研究考证、分析归纳,以求得史实。

2 考析

2.1 明代苜蓿种植分布及其管理状况

在明代苜蓿种植较为广泛,朱橚[5]《救荒本草》曰:“苜蓿,出陕西,今处处有之。” 徐光启[8]《农政全书》亦有同样的记载。姚可成[29]《食物本草》记载,“苜蓿,长安中乃有苜蓿园。北人甚重之。江南不甚食之;以无味故也。陕西甚多,用饲牛马,嫩时人兼食之。”除陕西[12]有苜蓿种植外,山西(大同县、天镇县[13]、太原县[43]、宝德州[44])、河北(赵州[14]、河间府[45])、河南(尉氏县[46]、兰阳县[47]乃至开封周围[5])、山东(夏津县[48]、太平县[49]、新城即今桓山[7])和安徽(宿州[50]、颍州[51]、寿州[52]、徽州[53-54]、滁州[36])等地都有苜蓿种植,此外,甘肃(宁远[55])、南京[40]、北京[56]也有种植。李时珍[6]《本草纲目》曰:苜蓿原出大宛,汉使张骞带归中国,然今处处田野有之(陕、陇人亦有种者),年年自生。”王象晋[7]《群芳谱》记载,“三晋为盛,秦、鲁次之,燕、赵又次之,江南人不识也。”说明苜蓿在黄河流域种植广泛。

据嘉靖《陕西通志》[12]记载,“宛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肥饶地,离宫别馆旁,苜蓿极望(史记·大宛列传)。乐游苑多苜蓿,一名怀风,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茂陵人谓之连枝草(西京杂记)。陶隐居云,长安中有苜蓿园,北人甚重之,寇宗奭曰,陕西甚多,用饲牛马,嫰时兼人食之(本草纲目)”。《陕西通志》[12]还指出,咸宁民间多种苜蓿以饲牛。《山西通志》[13]亦记载:“苜蓿,出大同天镇应州。……陶隐居曰,长安中有苜蓿园”。《隆庆赵州志》[14]曰:“<神农本草>云,常山郡有草,……种他如芦碑、苜蓿之类在有之,不能尽载。苜蓿可以饲马”。《弘治徽州府志》[54]曰:“苜蓿汉宫所植,其上常有两叶册红结逐如穄,率实一斗者。春之为米五升,亦有籼有穤,籼者作饭须熟食之,稍冷则坚,穤者可搏以为饵土人谓之灰粟”。据《宁夏通史》[57]记载,明初宁夏军屯、民屯相继发展,洪武十七年(1384年),于灵州故城北7公里筑成,从此灵州有了枣园、苜蓿等四里民田和土达自种民田。

明皇帝实录对苜蓿种植,乃至与苜蓿相关的事宜有记载。《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36]记载,“洪武十五年(1382年,作者注,下同),自今犯者,悉送滁州种苜蓿,笞十者十日杖十者二十日满日释之”。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还记载了“乙亥给赐种苜蓿军士钞锭,先是上命户部释,淮南北及江南京畿间旷地,遣军士种苜蓿,饲马至是各以钞锭赐之”。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37]记载,“成化十一年(1475年)以前,原收租者仍旧外凡近年投献者悉还本主复蹈前非者逮问谪戍一南京,御马监岁运苜蓿种子至京皆南京,养马军卫有司办纳今北方已种六七十年”。又记载“令南京守备太监,定拟以闻成造军器坐监纳粟买办物料,逮问应议子孙所司看详,以奏造给衣帽,起运苜蓿,俱仍旧守厂军余量留二十人瓷器”。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38]记载,“嘉靖二年(1523年),户部条上脩省事宜一言救荒之策有二,……申明预备社仓之制令监司,以积榖多寡课守,令殿最一言几辅大旱无麦,请自光禄寺正供外,凡应输内外诸仓场者,顺天全免保定等七府及河南山东本折相半,以宽民力一言御马监,岁派红花子饲马,纳户苦之古者岁凶马不食谷,宜查弘治间免苜蓿种子”。又记载“嘉靖七年(1528年),九门苜宿地土计一百一十顷有余,旧例分拨东西南北四门,每门把总一员官军一百名,给领御马监银一十七两,赁牛佣耕按月采办苜蓿,以供刍牧”。“嘉靖十一年(1532年),户部言,三宫庄田及御马监各草场苜蓿等,地原以类进供修理诸费,以其余济边今且积逋至五十万卒”。“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开兵马钱粮有禆实用者会同该科详定归一务实拟行毋一概题覆,以阜成关外苜蓿园地为操练民兵教场”[38]。

李东阳[39]《大明会典》记载,“成化十六年(1480年)、令種苜蓿旗軍、照養牛種菜等例、月支糧一石”。 “正德十五年(1520年)奏准、于尖哨官军内、定拨精锐四百员名、就委原管尖哨把总千户、添委指挥一员、分为两班、在于城内武艺库驻札。不分寒暑于阜城门外、苜蓿空地、轮日常川操练”。“正德十六年(1521年)、令各马房仓场监督主事、不妨原务。提督该房官旗人等,将原马房地土、查明顷亩,设立封堆,开挑濠堑。呈部照验,仍时常踏勘查考。嘉靖八年(1529年)题准、查勘过正阳等九门外苜蓿草场地、共一百三顷七十二亩四分七厘二毫三忽八微七尘”。 “王府随侍旗军校尉、并养马军人医兽。操练民间子弟、并余丁。……及年十五岁以上矮小军人、在营只身者,各卫烧窑、挑柴、看桐漆树、种苜蓿及四门厨房做饭”。

王廷相[40]《浚川奏议集》记载,“看得巡视草场御史等官张心等题称,南京守备衙门占收租银荒熟田地并苜蓿地,共计一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七亩有余”。

清张廷玉[41]《明史》对苜蓿也有记载,据《明史·志第五十三》记载,“明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時入官田地。厥後有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學田,皇莊,牧馬草場,城壖苜蓿地,牲地,……通謂之官田,其餘爲民田”。李洵[58]指出,城壖(音,ruan,软)苜蓿地为近城或成下地,此等地原来是禁止耕种的,十六世纪后准许开垦。《明史·志第六十九》亦有记载,“考洪武朝,官吏军民犯罪听赎者,大抵罚役之令居多,如发凤阳屯种、滁州种苜蓿、代农民力役、运米输边赎罪之类,俱不用钞纳也”。《明史·列传第八十九》还有记载,“核九门苜蓿地,以余地归之民。勘御马监草场,厘地二万余顷,募民以佃。房山民以牧马地献中官韦恒,軏厘归之官”。

李增高[56]研究指出,明代御马监的草场在今北京境内面积较大的主要有:顺义县北草场东上林苑监良牧署,养生地并水田共2641顷; 东直门并吴家驼牛房草场堪种地463顷; 正阳等九门外苜蓿地140顷; 西琉璃厂羊房草场地9顷等。

2.2 明代苜蓿生态生物学特性研究

明代在认识研究植物生态生物学特性方面为历代之首,也为当时世界一流[9],美国植物学家对我国明代的植物学研究赞叹不已,称像《救荒本草》这样对植物形态描述如此准确、植物图绘制精确逼真的书当时在欧洲是没有的[10]。《救荒本草》[5]由朱橚所著。朱橚在开封组织王府人员从民间收集野生可食的植物,得400余种,种在王府植物园中,苜蓿就在其中。待其生长发育成熟,召画工,将植物绘制成图,并用文字描述其形态特征、记录产地、生态习性及可食部分,开辟了我国近乎近代植物学的研究。朱橚在总结研究成果时,在《救荒本草》[5]中,对苜蓿有这样的描述,“苜蓿苗高尺余,细茎,分叉二生,叶似锦鸡儿花叶微长,又似豌豆叶,颇小,每三叶攒生一处,梢间开紫花,结弯角儿,中有子如黍米大,腰子样”。这说明朱橚观察非常细致,对苜蓿的分枝、三出复叶、花色、荚果和种子的形状进行了准确的描述。朱橚[5]采用比较法,将与苜蓿相类似的植物进行比较研究[11]。鲍山[30]《野菜博录》记载“苜蓿苗高尺余,细茎分叉,生叶似锦鸡儿,花叶微长,每三叶攒生一处,梢间开紫花,结弯角儿,中有子如黍米大”。

王象晋在山东新城(今山东省桓台县)自家园圃中种植蔬菜、松、果、杂草野花等,其中就包括苜蓿,进行植物学特性、农艺性状和农艺技术研究,这标志着我国传统苜蓿植物学乃至农艺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9]。王象晋[7]在《二如亭群芳谱》(简称《群芳谱》)中对苜蓿有这样的记述,“苗高尺余,细茎分叉而生。叶似豌豆,每三叶攒生一处。梢间开紫花,结弯角,有子黍米大,状如腰子”。此外,王象晋[7]对苜蓿生长习性也有深刻的认识,其研究结果沿用至今,他认为苜蓿生长3年后进入旺盛生长期,每年可刈割3次,6~7年后可以将其耕翻。另外,他将马蹄决明(Cassiatora)、黄芪(Astragaluscomplanatus)与苜蓿作比较研究指出,马蹄决明,高三、四尺,叶大于苜蓿,苜蓿的根与黄芪的根相类似,并已认识到了苜蓿的轴根性[7]。明陈嘉谟[27]《本草蒙筌》亦认为,苜蓿根谓土黄芪。刘文泰[28]《本草品汇精要》记载,苜蓿丛生,有宿根,刈讫又生,其根酷似黄芪。李时珍[6]在《本草纲目》曰:“今人多以苜蓿根假作黄耆,折皮亦似绵,颇能乱真。但苜蓿根坚而脆,黄耆至柔韧,皮微黄褐色,肉中白色,此为异耳”。

徐光启[8]在《农政全书》中对苜蓿植物生态学特征特性记载与《救荒本草》[5]、《群芳谱》[7]记载的相类似。 在苜蓿多年生性、再生性方面他指出,苜蓿生长七、八年,一年三刈[8]。 《陕西通志》[12]有这样的记载,“苜蓿有宿根刈讫复生。”

李时珍[6]在《本草纲目》[61]集解中谓苜蓿开黄花,而并非开紫花的苜蓿。《本草纲目》[6]云:“西京杂记言,苜蓿出大宛,汉使张骞带回中国,然今田野处处有之,陕陇人也有种者,年年自生,刈苗作蔬,一年可三刈,二月苗,一科十茎,茎颇似灰翟。一枝三叶,绿色碧艳,入夏及秋,开细黄花。结小荚圆扁,旋转有刺,数荚累累,老则黑色,内有米如穄,可为饭,又可酿酒”。姚可成[29]《食物本草》对苜蓿亦有相类似的记载,苜蓿开黄花。马爱华等[59]认为李时珍所言苜蓿并不是最早之苜蓿(M.sativa),而应为M.hispida,即南苜蓿主产于江南一带。马爱华等[59]进一步研究指出,《中药大辞典》《新华本草纲要》《中医大辞典》中药分册等现代药物学著作均认为M.sativa和M.hispida有相同功效,这主要是受《本草纲目》的影响。他指出李时珍可能没见过紫苜蓿,认为南苜蓿即是《名医别录》所言苜蓿,并把其功效移过来,放到《本草纲目》中,南苜蓿即有了紫苜蓿之功效[59]。李时珍是一位划时代的医药学家,《本草纲目》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因为他对南苜蓿与紫苜蓿原植物方面的失误,可能是引起后来的药学书籍把南苜蓿与紫苜蓿并在一起,统称为苜蓿,并说其功效相同的原因。拾録[60]指出,李时珍[6]在《本草纲目》苜蓿项曰:“入夏及秋,开细黄花”,并没有提及开紫花,在这里李时珍应该指的是Medicagodenticulate。

2.3 明代苜蓿栽培管理技术

刘基[31]《多能鄙事》种苜蓿项中曰:“七月种之,畦种水浇,悉如韭法,一剪一上粪,耙搂立起,然后下水。每至正月,烧去枯叶,地液,即搂更,斫劚其科土,则不瘦。一年三刈。其留子者一刈即止。此物长生,种不必再尤宜食”。王象晋[7]《群芳谱》“苜蓿种植:夏月取子和荞麦种,刈荞时,苜蓿生根,明年自生,止可一刈”。《养余月令》[32]亦有类似的记载,此外,《养余月令》[32]还曰:苜蓿“欲留种子者每年止可一刈,或种二畦,以一畦今年一刈,留为明年地,以一畦三刈,如此更换,可得长生,不须更种”。在苜蓿生长习性、利用年限和无性繁殖方面王象晋有深刻认识,《群芳谱》[7]曰:苜蓿“三年后便盛,每岁三刈,欲留种者止一刈。六七年后垦去根,别用子种。若效两浙种竹法,每一亩今年半去其根,至第三年去另一半,如此更换,可得长生,不烦更种”。说明苜蓿在生长3年后便达到生长旺盛期,每年可刈3次,生长6、7年后便可耕翻另种。这样的认识与现代苜蓿科学原理极其相似。王象晋[7]指出,正月要对苜蓿地进行管理,要烧苜蓿根;6月采收苜蓿。彭世奖[61]认为,《群芳谱》[7]中的“若效两浙种竹法”讲的不清楚,有待进一步研究。

徐光启[8]《农政全书》曰:“《齐民要术》曰:地宜良热。七月种之。畦种水浇,一如韭法。玄扈先生曰:苜蓿,须先剪,上粪。铁杷掘之,令起,然后下水。早种者,重耧耩地,使垄深阔,竅瓠下子,批契曳之。每至正月,烧去枯叶,地液,辄耕垄,以铁齿钅屚楱钅屚楱之;更以鲁斫劚其科土,则滋茂矣。不尔则瘦。一年(则)三刈。留子者,一刈则止。……此物长生,种者一劳永逸,都邑负郭,咸宜种之”。在引述《齐民要术》中苜蓿内容后,徐光启指出,“七月八月,可种苜蓿”。戴羲[32]《养余月令》亦记载了类似的内容。

2.4 明代苜蓿利用

饲用。刘文泰[28]《本草品汇精要》指出,唐李白诗“马常衔苜蓿花”是此(苜蓿),陕西甚多,以饲牛马,嫩时人亦食之。王象晋[7]《群芳谱》记载,“开花时,刈取喂马、牛,易肥健,食不尽者,晒乾,冬月剉喂”。这说明当时王象晋就已经认识到苜蓿开花时营养物质最丰富,这时割取的苜蓿饲喂马、牛最好。苜蓿调制干草时也应在此时收割。《养余月令》[32]亦有类似的记载,“苜蓿花时,刈取喂马牛,易肥健食,不尽者,晒干,冬月剉喂”。这一主张为苜蓿的利用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与现代苜蓿利用的理论相一致。徐光启[8]《农政全书》曰:苜蓿“长宜饲马,马尤嗜之”。《山西通志》[13]记载,“苜蓿,史记大宛传马嗜苜蓿,汉张骞使大宛求葡萄、苜蓿归,因产马。……今止用之供以畜刍”。《隆庆赵州志》[14]曰:“苜蓿可以饲马”。

轮作(绿肥)。在明代人们已经认识到并开始利用苜蓿根系的固氮作用进行肥田,王象晋[7]《群芳谱》曰:(苜蓿)“若垦后次年种谷,必倍收,为数年积叶坏烂,垦地复深,故三晋人刈草三年即垦作田,亟欲肥地种谷也”。说明苜蓿生长3年后,土壤肥力有明显的提高,可使需氮较多的谷类作物丰产。徐光启[8]《农政全书》曰:“苜蓿七、八年后,根满,地亦不旺。宜别种之”。现代苜蓿科学也证实了这一点,即苜蓿一般生长7、8年就会衰退,主要是由于丰富氮素的积累,磷、钾相对的逐渐贫乏,也越来越不利于根瘤菌的生长,因而,苜蓿开始出现生长不良。由此可见,在明代苜蓿出现在轮作制度中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和实践的。

苜蓿作为绿肥在明代就应用[62],徐光启[8]《农政全书》:“江南三月草长,则刈以踏稻田,岁岁如此,地力常盛”一语作注时说:“江南壅田者,如翘荛、陵苕,皆特种之,非野草也,苜蓿亦可壅稻”。可见徐光启对绿肥轮作的重视。周广西[21]指出,徐光启《粪壅规则》“真定人云,每亩壅二三大车,问其粪,则秋时锄苜蓿楂子载回,与六畜垫脚土积,上田也”(注,垫脚土是指牲畜圈里经牲畜踩踏过的土与垃圾、粪尿等充分混合而成的一种厩肥)。

食用。鲍山[30]《野菜博录》记载,“苜蓿食法,采嫩苗叶,煠熟油盐调食”。即采摘苜蓿嫩苗叶,先漂洗干净,再用油炸熟,用盐调食之。王象晋[7]《群芳谱》曰,“苜蓿[制用]叶嫩时煠作菜,可食亦可作羹。忌同蜜食,今人下利。采其叶,依蔷薇露法蒸取馏水,甚芬香”。加水蒸煮,浸淘、漂洗换水、浸去异味、异物然后食用。徐光启[8]《农政全书》曰:“春初既中生啖,为羹甚香”。“玄扈先生曰尝过嫩叶恒蔬。救饥:苗叶嫩时,采取炸食。江南人不甚食;多食利大小肠。玄扈先生曰:尝过。嫩叶恒蔬。” 《正德颖州志》[51]曰:苜蓿苗可食。明《弘治徽州府志》[54]曰:“苜蓿汉宫所植,其上常有两叶册红结逐如穄,率实一斗者。春之为米五升,亦有籼有穤,籼者作饭须熟食之,稍冷则坚,穤者可搏以为饵土人谓之灰粟”。《本草纲目》[6]记载,苜蓿“数荚累累,老则黑色,内有米如穄,可为饭,又可酿酒”。程登吉[35]《幼学琼林》在论“师生”中曰“桃李在公门,称人弟子之多;苜蓿长阑干,奉师饮食之薄”。

药用。刘文泰[28]《本草品汇精要》记载,“苜蓿,无毒。主安中利人,可久食”。姚可成[29]《食物本草》亦记载,“[苜蓿]味苦,平、涩、无毒。主安中利人,可久食,五利藏,轻身健人,洗去脾胃间邪热气,通小肠诸恶热毒。煮和酱食,亦可作羹。利大小肠,干食益人。[根]味苦,寒,无毒。主热病烦满,目黄赤,小便黄,酒疸,捣取汁一服一升,令人吐利即愈。捣汁煎饮,治沙石淋痛。苜蓿不可同蜜食,令人下利”。皇甫嵩[33]《本草发明》有类似的记载。缪希雍[34]《神农本草经疏》记载,“苜蓿,酒疸非此不愈。疏:苜蓿草也嫩时,可食,处处田野中有之,陕陇人亦有种者。木经云,苦、平、无毒,主安中利人。可食,久食然性颇凉,多食动冷气,不益人。根苦寒,主热病,烦满目黄,赤小便,黄酒疸,捣汁一升服,令人吐利,即愈。其性苦寒,大能泄湿热,故耳以其叶煎汁,多服专治酒疸大效”。

贡品。李东阳[39]《大明会典》记有“御用之物、用响器者治罪、其器入官。十二年(1476)奏准、马快船只柜扛、务要南京内外守备官员、会同看验、酌量数目开报。……香稻五十扛、实用船六只、苗姜等物一百五十五扛、实用船六只、十样果一百一十五扛、实用船五只、苜蓿种四十扛、实用船二只”。谈迁[42]《枣林杂俎》亦有类似记载,“南京贡船,內府供应库香稻50扛,船6,……御马苜蓿40扛,船2”。

3 小结

苜蓿在明代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生产生活中苜蓿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许多农事活动被多部经典要籍和明皇帝实录及方志所记载,充分体现了苜蓿在明代的重要性、研究的普遍性和种植的广泛性。在明代苜蓿主要种植在黄河流域,其中以“三晋为盛,秦、鲁次之,燕、赵又次之”。在苜蓿植物学、生态生物学等方面取得了堪称世界一流的研究成果[9],苜蓿形态如植株分枝、三出复叶、花、荚果和种子的观察之细微、描述之精准已达到了现代植物学水平,开辟了我国近现代苜蓿植物学研究之先河。在苜蓿栽培管理方面,明代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主张苜蓿和荞麦混种,7、8月作畦种苜蓿浇水,一年3刈,其留子者一刈即止。在苜蓿生长习性和利用年限方面认识深刻, 苜蓿3年后便盛,6、7年后垦,其科学性和实用性近乎现代水准。“苜蓿花时,刈取喂马牛,易肥健食”, 这一主张为苜蓿的合理利用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与现代苜蓿的科学理论相一致,是我国在苜蓿饲用中的贡献。明代人们已充分利用苜蓿根系的固氮作用进行肥田,起到了增产的作用,将苜蓿纳入作物的轮作制中,在苜蓿的食蔬和本草利用方面有创新。从史料可以看出,明代苜蓿生产水平和研究水平在世界领先,其理论与技术对发展当代苜蓿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因此,我们应重视明代乃至古代苜蓿史料的收集整理与挖掘利用,从传统苜蓿文化与技术中吸取资源,以图当代苜蓿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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