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帆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但是,因为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在董事会、监事会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导致企业的权利过度集中,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企业发展。而加强对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的分析,综合实际状况提出完善的方式与手段,加强研究可以在根本上解决各种问题与不足,进而推动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公司;企业董事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18-0086-01
在國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过程中,其作用逐渐凸显。而科学完善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会在根本上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董事会制度完善方式的探究分析,可以凸显其功能作用,在根本上解决各种问题与不足。
一、我国国有公司企业董事会制度现存问题
1.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
虽然在企业改革之后,国有企业的资产投资主体得以明确,而在国有企业中的资产所有者缺位问题就会导致其缺乏对公司产权的监督与约束。
2.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
在整体上来说,多数的国有企业的董事会人员主要就是通过管理人员交叉兼职,这样就会导致其缺乏完善的自我监督与约束能力,缺乏完善的制衡系统。
3.董事长与董事会、总经理职权不清
在《公司法》中对各项管理人员的具体责任与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公司中董事长以及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并未明确,导致其出现职权滥用等问题,无法凸显董事会的价值与作用。
二、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的完善方式
1.转变国有企业董事治理模式
国有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就是政府,而政府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长期的过度干预各种活动,就会导致其出现各种弊端与不足。而在经济形式的影响之下,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可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对此,政府部门必须要转变政府的角色定位,要给国有企业一定的空间,充分的赋予董事会自主经营权。政府部门要在国民经济管理者的角度对政府的宏观发展进行系统分析,完善国有企业的制度内容,加强对国有企业发展的监督引导。
国有企业必须要转变传统的治理模式,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董事会二者的关系,要明确董事会的义务与责任,要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服务支持,完善发展理念,提升服务意识。
董事会不仅仅要对股东负责,也要对企业负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利益的提升,股东的利益就会增加。国有资产管理结构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引导监督、协调监督的作用,在发展过程中要禁止介入到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禁止干预企业用人选人、给企业的发展充分的自主权。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避免董事会权利越线,进而在根本上保障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利,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2.完善董事的选任以及激励约束机制
在董事会建设过程中,推动董事会以及公司组织结构的良性互动,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考核机制。虽然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在形式上有董事会,但是却没有凸显董事会的价值与作用,而出现此种问题主要就是因为董事会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此,必须要构建完善的国有企业董事会的甄选制度,避免通过选拔干部的标准以及要求对其进行选择,要保障董事会具有一定的知识与能力,通过公开的选拔、考核进行严格的甄选,要保障具有专业能力、知识结构以及经验能力的人才担任公司的董事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控制,要通过监督管理机构对董事会的人才选拔选任及其任职后的约束机制进行明确监督,完善程序内容。
而为了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高层管理团队的监督管理,构建完善的董事会激励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声誉、薪资的重视,通过精神以及物质激励,提升董事会成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不同董事会成员的贡献、获得的成效合理的设置不同的奖金,要提升董事会参与经营管理的主动性。要基于考核以及评价的基础之上,加强将神激励,通过榜样宣传,增强董事成员的荣誉感以及认同感。要通过完善的约束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管理,构建完善的考核管理机制,定期考核,对于没有合格的董事,综合具体状况减少津贴、予以解聘等等,构建完善的用人管理机制。
3.加强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完善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对于上市公司,其主要就是通过董事会与监事会共存的双层公司治理模式。虽然在公司法中对上司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修改,逐渐的凸显了监事会的监督管理权利,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其还是受到各种限制与影响,而董事会的权利则相对过大。在国有的上市公司中,在“所有者缺位”以及“内部控制”的影响之下,导致缺乏对董事经历的监督管理,而为了避免这种制度缺陷问题,必须要综合实际状况,设置完善的董事会管理制度。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要遵循法律规定与要求,逐步完善优化,凸显其主观能动性,综合实际状况制定完善的制度手段,要规范董事会的运作,通过独立董事会选任制度的完善,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凸显独立董事会的制度优势。
在实践中,要总是独立董事的选择与任用,综合国际领域的成功经验,构建完善的、系统的、全面的独立董事会制度,要在国有企业中逐步的应用此种制度模式,构建一个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配合、制衡的董事会管理结构,完善激励以及约束管理机制,凸显独立董事的价值与作用。
同时,必须要明确在国有企业中董事会制度中职权交叉问题,而为了避免责权不明等问题的出现,要通过法律对其进行解释,明确具体的责任范围,规范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其履行责任,保障薪酬以及基础的办公条件基础之上,明确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通过完善的、系统的管理机制以及考核系统系统分析,进而凸显其价值与效能。
三、结语
在我国国有公司董事制度中还是存在诸多的问题与不足,而其中最为显著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董事成员结构不合理、董事长与董事会、总经理职权不清等问题。而通过转变国有企业董事治理模式、完善董事的选任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完善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可以完善董事会管理制度,进而在根本上推动共有企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