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风电场要想获得成功,当地民众在项目早期的持续、深入参与将是至关重要的。公开相关信息,可以扩大民众对项目的接受度。引入专业规划对项目的成功起着关键作用,通常由专业开发公司负责这一工作,但在社区风电项目中,规划阶段应与当地社区中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居民进行紧密协调。最重要的是,运用这些信息可以在规划阶段的早期融入当地的需求,从而整体上降低规划成本。
图1 依托社区风电发展出的本地价值链
规划阶段伊始,需要对潜在风电场选址进行初次调查。此时,需要评估风速和项目的法律可行性。选址调查应包含对项目盈利能力的评估。在德国,市政当局或地区的土地规划方案中通常会预留出可以用于风电场开发的潜在地点。
首次规划阶段和分析中就已经产生费用。由于不确定风电场是否需要自己承担费用,在本阶段进行融资通常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规划阶段伊始成立项目公司将是有益的做法。后期购买风电场的民众需要承担一小部分这种初期的“风险资本”。
之后,需要确定项目所在地的土地性质,可以在土地注册或“土地清册(cadasters)”中找到土地所有人。需要同紧邻物业的业主、修建风电场和进入风电场需要经过的物业的业主签订租赁协议。合同应该透明,确保最大可信度,以提高当地对项目的接受程度。如果可能的话,应起草针对所有业主的标准化租赁协议。
随后,要进一步审视风电机组之间的距离,并根据选址条件对不同机型进行比较,初步决定最优选择。此后需要关注选择哪家整机商,在建造和运营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决定选择何种基础结构。如果有可能的话,需要对项目的噪声、光影污染以及湍流进行评估。此外,需要评估其他未来潜在冲突。
现在需要确定在风电场内部如何布置输电线。此时,与电网运营商以及当地电力公司进行紧密合作是必不可少的。
从项目规划到并网分析构成了社区风电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可行性研究包括四个主要参数:投资成本、运营成本、融资模式以及未来收益。基于上述参数,可以计算不同项目的投资收益。同时,需要咨询税务顾问,以实现税法角度的最佳项目融资。依据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就能够确定最佳的项目选择。随后,可以开始起草项目文件,并着手准备完成核准程序。
首先,必须确定所需的投资总额。总投资中的约20%可来自当地社区居民购买的股份所得,剩余的80%可通过银行贷款获得。采用的融资模型应覆盖持续20年的收益和成本。现在,项目也能够发行股票。股票可发行多轮,每人每轮只允许购买一股股票。这将确保每位居民都有机会购买同等数量的项目股票。
融资一旦完成,就需同制造商就安装进度达成协议,并制定施工计划。针对风电机组的安装,居民可以选择总承包或针对具体内容签订单个合同两种方式。施工期结束后,需要进行检验。
最终,关键时刻来临——风电机组首次并网发电。从此刻起,社区风电管理公司需仔细、持续监测运营。居民将再次发挥重要作用。当地专家可负责技术(维护等)与商业管理(会计等)。
在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风电场(包括社区所有的)可以固定电价向电网销售电量。除固定电价外,《可再生能源法案》还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有优先上网权。
社区项目使得当地能源供应更加民主化。他们把当地居民的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提高了社区对风能的接受程度。社区所有制让居民变成了心怀“绿色”目标的企业家。
需要设立管理公司来负责社区风电场的运营,其法律形式会影响未来的行政工作、共同决策权以及合伙人责任。在德国,社区风电项目采用的最普遍法律实体为合作社和有限合伙公司。
在能源领域,作为一种股权结构设计方式,合作社尤为受欢迎。
(一)拥有特殊知识的合伙人
各方均可发起倡议,成立能源合作社。通常,积极主动的当地居民是主要力量,但市政当局、当地能源供应商(市政公用事业)、当地农民和银行代表也参与其中。有时,这些群体会进行紧密合作。通过这种方式,合作社从商业与技术专业知识的汇集中受益。一般而言,能源合作社可以促使该地区的大量平等合伙人通力合作。
当地居民既可以通过购买股份参与到风电场项目中,也能够承担起管理与组织职责。作为共同所有者,他们可从发电项目中受益,但也承担着创业风险。德国法律对合作社必须拥有的股份数量没有最低限制。合作社可在内部章程中规定每位成员可以购买的股份数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承担经济风险。
(二)一人一票
合作社模式的特殊之处在于,无论成员持有多少股份,每位成员在年度成员大会上只拥有一票。换言之,这一法律实体是民主的,保护成员免受大股东的支配。因此,合作社尤其适用于社区所有制,可以让尽可能多的成员参与到决策进中。
有限合伙公司集股份有限公司(GmbH)与纯有限合伙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或KG)的优点于一体。股东为投资于风电场的合伙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独的普通合作人,负责有限合伙公司的管理。
若内部章程有明确规定,股东可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限承担责任,即只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公司的业务发展承担责任。
图2 税收分配
2009年1月1日,德国改革了贸易税法中有关分配的内容。如今,在风电场缴纳的贸易税中,70%以上归属于当地社区,剩余的30%归属于管理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政府。此外,当地社区可申请保留100%贸易税。在许多地方,这已成为政府间的常见做法。当社区风电场由当地公司管理时,贸易税全部归该社区所有。
贸易税是按风电机组的发电收益来征收的,这意味着风电场为当地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来源。风电不仅为当地提供了清洁电能、吸引了投资、创造了就业岗位,也给当地政府带来可观的贸易税收入。
德国生态经济研究院(IÖW)研究了2009年德国境内可再生能源为地方创造的附加值。研究发现,风电可提供2.13亿欧元的贸易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德国可再生能源协会(BEE)估计,2020年,风能将带来3.16亿欧元的贸易税收入。
当地社区与项目公司总部所在地之间的贸易税收分配是决定德国风能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
位于北莱因-威斯特伐利亚罗塔尔山脉的Hilchenbach社区风电场建于2008年3月,建造周期持续约13个月。建成以来,5台风电机组每年为6700个家庭提供约2350万千瓦时的电力。
共有88人持有该项目股份。2/3以上的股份由Hilchenbach社区和周边地区居民持有。风电场每年减少210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一)当地居民的大力支持
执行董事甘特·帕尔(Günter Pulte)表示:“我们实现了让当地社区和周边地区居民参与到项目中的目标”。他补充说,社会各界对Hilchenbach风电场股票认购的积极性表明民众投资于与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项目的强烈意愿。“这种意愿向政治家传达了明确的信息,即从现在起,他们需要促进而非减缓此类项目。”
(二)社区所有制的替代模式
社区所有制的想法在Hilchenbach得到顺利实施。罗塔尔山脉的社区风电场开发使当地居民受益,也使全球气候保护受益。此外,项目也凸显了使风电场收益本地化为当地带来的好处。由此,与传统的风电投资模式相比,社区风电成为社区友好模式的另一种选择。
在Friedrich-Wilhelm-Lübke-Koog地区的北弗里斯兰小镇,德国最古老的社区风电场之一仍在运转,迄今为止已经持续20年左右。
起初,44名股东想安装22台风电机组。1992年,首批14台安装完成。随后的几年里,社区风电场继续扩张,到1999年共安装了32台机组,总装机量达到1.85万千瓦。
(一)风电场改造焕发生机
自2004年以来,Lübke-Koog风电场成功进行了改造。在改造中,新型风电机组取代了早期机型。
通过改造,项目的多个方面得到提升。例如,机组数量减少了,但发电量增加了。新的风电机组由新成立的社区风电公司运营管理,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业务。来自Friedrich- Wilhelm-Lübke-Koog及 附 近 两个社区的270名股东购买了股份。2012年内,风电场的最后5台老式机组完成改造,给新的投资者提供了参与社区项目的机会。如今Friedrich- Wilhelm-Lübke-Koog地 区 95%以上的家庭投资了可再生能源项目。
(二)社区从中受益
销售风电的收入大大提高了社区的贸易税收。这些资金用于大量的当地项目,如在Friedrich-Wilhelm-Lübke-Koog中心区修建路灯。过去几年,社区风电公司直接为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来支持地区发展。例如,它向位于Klanxbüll的Wiedenharde信息中心、大量的学校和幼儿园、关爱智力缺陷非盈利组织以及青少年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编译自德国风能协会发布的《社区风电:属于本地人自己的能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