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定章
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产业兴旺为前提,以生活富裕为目的,建设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建设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要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广大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方面,进行农村基础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因此,实施乡村振兴计划,必须建设管理好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本文从强化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现状;对策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产业兴旺为前提,以生活富裕为目的,建设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建设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要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广大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方面,进行农村基础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这是保障农民生活需要的基本措施。因此,实施乡村振兴计划,必须建设管理好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
一、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现状
农村基础设施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保证农村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是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一条农田灌溉水渠从资金价值上看很小,但它能灌溉农田,作用很大,如果它不能发挥正常的灌溉作用,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目前,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状况特别是村级基础设施的管理不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其现状可概括为“五个缺位”。
(一)观念缺位。群众无权管,政府不愿管,各级政府或部门还没有把提高村级基础设施的利用水平作为一项考核指标来抓。
(二)主体缺位。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者结构复杂,有的是改革开放前区域性农民集资投劳修建的,这一部分资产因无账可查,形成观念上的集体所有,实质上并无具体的组织机构来管理;有的是用国家财政资金修建的,改革开放前修建的农村基础设施有的有账可查,有的无账可查;有的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修建的,虽然有账可查,但由于投资主体由县、乡共同投资,有的账目存放在县级相关部门,有的账目存放在乡镇,致使查账很困难。建设主体多元化造成了管理者多元化,往往导致对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村级基础设施管理的缺失。
(三)处罚缺位。因为观念缺位,在农村基础设施受损时没有主体单位对相关肇事者进行追责,这样就在少数人心中产生“公共物品人人可变为私有”的错误意识,从而出现“你可以化公为私,我也可以”的现象。
(四)利益缺位。在全社会追求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同样受利益驱使,哪里有利可图工作重点就朝哪里放。于是,农村基础设施如农村公路的坎被挖、沟被填、路被占等,因为日常管理工作是得罪人的事,所以无人管。如果需要建路或道路塌方需维修,因为项目资金有利可图,所以大家就愿意管理。
(五)规划缺位。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后,一家一户单独作业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一些带全局性的治理项目如大沟、大渠的治理,至今仍停留在大集体时代的水平,受益的农户没有能力建设,有能力建设的部门不受益,或不知道受益者的建设需求,以致村级基础设施缺乏规划。
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主要内容
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包括三个方面,即现有设施的管理、按未来发展要求搞好规划、把规划项目建设好。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保证基础设施发挥正常效益。管理好现有农村基础设施并能有效延长服务年限,是提高乡村振兴工作效率的基础性工作。转换工作思路,盘活现有闲置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好现有基础设施并使其延长服务年限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必要手段。农村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延长了,相当于节约部分资金进行其他项目建设,是一种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方式。要改变过去重建设轻管理的旧观念,树立管理财政资金的新观念。
(二)搞好规划,减少重复建设。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下,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必须与提高百姓幸福指数相适应。
具体说来,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注重生产性。根据农户家庭经营的特点,加大公共性生产设施的建设力度。进行沟渠塘堰治理,满足农民生产性活动过程中最紧缺的需要。重点打造与农民的生活难、出行难等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工程,杜绝小项目大投资和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无直接利益关系的花架子工程。
二是注重前瞻性。一个项目建成后至少要管30年,这要求在进行规划时,不仅要满足当前需要,还要符合一定时期内未来发展趋势。
三是注重娱乐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要相配套。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观点,一个人在解决基本生活需要后,首先考虑的是文化生活需要。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要求。
四是注重特色性。根據本地资源特点,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模式,优化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一些能吸引外地游客前来旅游观光的设施,让当地农民可以在家门口为社会提供服务,从中实现增收。农村的工业化程度低,自然环境保护好,很多城市人想去走一走、看一看,只是苦于基础设施差、生活条件不好而止步不前。
五是注重均衡性。在进行大型工程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大“服务农民”的小型或微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老百姓的改革获得感。
(三)高质量建设规划项目,不打造豆腐渣工程。要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把规划作为政府安排新农村建设投资的重要依据。对实施的项目加强质量监督,把保证工程质量作为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的关键环节,并出台措施抓落实。
三、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新蓝图,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要求。服务型政府的本质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农村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就是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可以说,抓好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措施,是基层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
(一)建立县级专门管理机构。以县为单位出台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成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农村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按地域管理原则,对国家、集体投资和农民投劳兴建的各个时期、各种类型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监督。具体职责包括:在不改变农村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原来使用范围的前提下,以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对其使用权进行监督,保证使用权不受侵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建设,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相适应。
(二)建立年度备案制度。通过开展“一段路、一条沟、一口井”等小微民生项目普查,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台账,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基础设施的管理现状按具体项目分正常、维护、受侵、变坏、危险等五类向上级部门报备,上级部门根据报告涉及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理,进行正常状态下的维护和非正常受损情况的追责。
(三)建立大型设施检查制度。各级管理部门要按一定标准如投资额、重要性等,将辖区内资产划分不同类别,对重大资产要进行定期、循环检查,以县为单位至少每五年要巡检一次,保证沟通、路畅、井有水;对乡镇区域内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重要设施,如道路桥梁和灌溉塘堰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好程度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
(四)建立群众举报制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人民群众知道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沟渠塘堰路坎桥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监督工作,将管理农村基础设施的各级部门电话和职责在公众区域内公布,让人民群众知晓这些基础设施政府有没有人管和谁在管、在农村基础设施受到侵犯时向谁请求保护。
(五)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对因管理责任履职不到位致使辖区内农村基础设施受损,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农村基础设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报告、不维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追责;对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被毁坏的,上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实地查明原因,不能一概归责于“因灾”,若有人为因素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以此强化管理者的责任意识,通过问责让管理者知道其责任范围。
(六)认真执行相关法规。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对破坏公共基础设施行为的法律法规,只要认真执行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千元以上的;(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这些法律法规只对损坏公共设施应承担的后果进行了规定,要使其得到公正执行还必须有相应的责任主体来行使追责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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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克宇.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与研究[J],現代商业.2008(5):21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景阳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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