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2018-10-11 00:47卢志铭冯斌上海杰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消防界(电子版) 2018年18期
关键词:消火栓高层建筑物

■ 卢志铭 冯斌 上海杰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各个地区为了自身经济的发展,纷纷盖起了高层超高层的建筑,这类建筑也成为了每一个地区的象征。比如深圳的地王大厦高达380多米;上海的金贸大厦高达420多米;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高达480多米;武汉的金融中心高达430米;台北的101大厦高达510米等。可以说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高层超高层的数量正在与日俱增,然而随着而来的就是高层超高层的消防管理问题。因此下面就对于目前高层超高层的消防安全中难点进行论述。

一、高层超高层消防安全难点

第一是目前关于高层超高层的消防法律效率不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也难以进行整改,对于现在的高层建筑来说,我国的《消防法》本来操作起来就较为困难,当出现火灾的时候,还需要下发相关的文书,然后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这就耽误了及时救援时间,高层超高层中的住户较多,人流量较大,所面对的火灾情况也较为复杂,消防监督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也不能够进行及时的处罚。我国的《消防法》给了一些机构相关的管理权,不过像高层与超高层这类建筑,都是政府较为重视的招商项目,甚至作为城市的地标性建筑物,在消防机构进行执法的时候,往往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干扰,火灾的隐患可能难以进行更正,一旦出现了火灾消防监督人员就必然会承担一系列责任。

第二是高层超高层消防责任不明晰,想要落实主体的责任较为困难。很多高层超高层建筑都是合用建筑体,自身产权的单位较为复杂,使用的单位也很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消防管理体系难以落到实处,会出现责任不清晰的情况,管理机构互相推卸责任。有些消防责任人对于消防认识不够清楚,存在着一些侥幸的心理,对于消防实际问题不重视只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问题,不进行资金的投入。对于高层与超高层建筑来说,消防管理属于安保部门,但是安保部门在整体中基本没有话语权,消防所存在着的问题也难以得到反映,管理层对于这方面事情也不重视。一些高层小区仍然有着无人管理的情况,物业也不重视消防问题,小区之中有很多陌生人进出,人民的消防意识不足,一旦在建筑物周围出现明火,如果不能采取及时且对应的消防措施,就会酿成大火。高层超高层中不落实各个消防责任,轻视消防制度,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测试,造成了水管老化无法运行的情况,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自身消防设施就很差,出现管道堵塞,消防部门不敢进行测试,供水管如果不经常测试,就会存在着腐蚀严重的情况,绿苔会把出水口毒死,不严重的会影响到喷水的效果,严重的就会让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高层超高层的消火栓往往较多,监督人员也不能落实到每一个都检查,建筑单位就需要对每一个消火栓进行落实,但是因为消防意识不高,所以很多消火栓都没有运行过。

第三是消防产品的质量达不到要求,无法保证完好无损。消火栓以及相关消防设备,是火宅初期时必备的用品,但是在实际使用之中,往往达不到质量标准,也难以发挥自身的作用。现在很多消防栓还是使用的螺旋阀,跟消防队所用的快速接口无法直接融合,螺旋阀在测试之后会出现漏水或者关不严的情况,消防水带、水枪也容易出现质量不够管的情况,使用的时候会出现一些阻碍,高层的水压往往不稳定,水枪充实水柱也较高,很难承受相应的水压,而导致出现破损的情况,高层住宅的消防设施损坏、消火栓内没有水枪等问题也会一直存在。

二、高层超高层消防管理对策

首先是高层超高层建筑的管理要落实到法制层面。从法律的角度上面完善高层与超高层的消防问题,这也是从最根本的方面进行消防问题遏制,也是预防火情的根本。国家按照相关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很多高层超高层建筑细则,明确了在不同场所索要落实的工作要求,在高层超高层建筑之中就要落实严防死守的措施。对消火栓的规定技术,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各地政府需要根据实际环境制定相关制度,将高层与超高层的消防问题纳入到系统体系之中,制定出有效的消防监督措施,将主要责任落实到消防单位之中,将责任能够落实到相关人员身上,并且根据自身情况,对于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基本特点进行控制,避免出现过高或者造型特殊的建筑物,使其难以达到相关消防要求。

其次高层与超高层的消防责任需要明确。按照我国对消防安全的要求,对于建筑物的所有消防责任都需要落实,主要是行业监管、单位责任以及共同管理。明确各个地区消防监督部门、政府部门、公安部门、房地产行政部门以及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保证其能够各司其职,协调发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高层与超高层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将高层与超高层的消防主体责任进行明确,督促消防部门建立起完善的消防安全网络,将小区以及业主的消防责任落实到实处,消防问题需要全体业主进行责任。真正实现承包制度、租赁制度以及委托管理制度,产权单位应该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让承包人、租赁人以及委托人在签署协议的时候就明确各个方面的消防责任,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需要相关人员对于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明确。高层超高层的建筑需要设立相关单圈组织,负责实施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一栋建筑有两个业主或者单位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应该有负责人协商,设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统一组织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并且通知消防机构部门。对于没有设立消防安全组织的,业主应该根据建筑物相关规定,帮助业主将消防事物进行落实,高层与超高层消防需要业主同心协力,做好自身应有消防安全工作。

最后是高层超高层消防管理需要科学化,高层超高层中的消防机构需要摆正自身的消防位置,让负责制度落实到人,消防人员需要对所有情况进行负责,将所有责任都进行落实,根据自身建筑物的基本特点,找出最为有效的消防管理方式。消防系统需要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在建筑物中设置喷淋系统,通过减压阀让喷淋系统的水量均匀,防止出现高层水压供应不上的情况。门禁系统也应该考虑到安全问题与消防问题,跟相关消防系统进行联系,解决安全疏散方面的问题。高层超高层建筑利用现在的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立起电子档案,不管是自身监督人员还是管理人员出现更换,都能够全方位的查找到建筑建成以来的各方面火灾隐患或者历史问题。对于高层超高层业务较多、火灾整改较为困难的情况,消防机构应该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运用各种法律、行政等方式,跟新闻媒体进行配合,重视公共消防安全问题,让相关机构积极查找火灾隐患。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消防意识,将高层与超高层的消防系统融入到城市报警系统之中,对于所有的建筑物的消防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管,有效缩短灭火时间,最大程度的降低火灾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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