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初,夏光华
(1.台州市林业局,浙江 台州 318000;2.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浙江 台州 318000)
船舶修造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污染了港口和海洋的自然环境,并对其生态造成较大破坏。由于船舶修造均在沿江、沿海水域,在修造过程中会产生各类油污、油渣,若不进行有效控制,易造成周边水域石油类污染因子超标,且随着船舶修造业的快速发展壮大,这一污染问题显得日趋严重[1]。因此,如何控制修造船行业涉石油类因子的污染是摆在各地环保、海洋和渔业等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
船舶修理主要有油舱的清洁,油污水的排放,拆卸零件的清洗,坞修工程等过程,这些均可能产生废水、油污、危险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其中,船舶修理中的清洗作业最易产生油污水。因此,修理工序的每一作业过程需加严格管控,及时收集油污水和处理。否则,油污水直接排放会造成大面积的污染带,出现严重的污染,影响港口附近的土壤和水域环境,而坞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油废弃物及油渣混合物。
主副柴油机的检修、船舶尾轴的检修、机舱和机械、机电设备的修理及船底板挖补等工程的修理质量决定船舶造成污染程度。柴油机修质量直接决定了燃油的燃烧质量和废气排放是否达到环保要求。船舶尾轴修理中的装配和密封质量决定尾轴系统是否漏油而出现污染。船舶机舱机械、机电设备的修理质量及阀件、管系的检修质量将影响舱底油污水的排放量,若排放量过大,将致使油水分离器超负荷工作,难以处理完舱底含油污水,而致使船员直接向外排放油污水,发生人为污染事故。
尽管现在大多船舶都安装了环保设备,但部分船舶单位没严格执行相关的排放规定和操作程序,只充当摆设作用应付船舶检验。存在检修不彻底,质量不过关,重视不够等人为对水域环境的污染。船舶单位为了降低船舶成本,在环保设备的选型上没有严格按油污水的排放量选取适当的油水分离器,不按船舶定员的标准选取相应能力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致使处理机舱油污水困难度增加。另外,尽管选型合理,若是定位安装不当,仍会影响油水分离器的使用及分离效果,从而造成污染。
2.1.1 油污水处理
各企业应建设一套完整的油污水处理系统,在厂区场地较低处设置地下收集池,做好防渗漏处理,在地下收集池内安装自动提升泵,在地面以上设置废水处理站,由泵自动将收集池内的油污废水打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布置好油污水接收管网,管网要求铺设至每个废水发生点,将各处产生的船舶修理冲洗废水、机件清洗废水、油污废水和含油压舱水(需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并经杀菌消毒后方可纳入管网)等通过管网送至厂区油污水处理设施,在油污水处理设施处安装流量计和在线视频监控装置并联网,设置专门的采集废水样品的排放口,设置一个清晰的标准牌,并做好台账记录,废水外排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对于船舶修理当中需要把来自境外的压舱水排放出去的情况,需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采取一定的杀菌消毒措施,并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疫确认可以排放时,方可将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压舱水的排放过程当中应该有专门人员进行相应的监督与管理,并做好日常台账记录。
2.1.2 固废处理
对于船舶修理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如钢材边角料、废旧钢板、焊渣等出售给相关有资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船舶附着海生生物经灭活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产生的危险固废如废油漆桶、废油、废乳化液、含油锯木、漆雾以及化学清洗废液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固废堆放场所,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且可做到防风吹、日晒和雨淋,加强日常固废收集、贮存的管理,派专人负责,严格区分好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并做好日常台账记录和转移联单记录,严禁将废物(尤其是含油废物)堆入江中,导致水体间接污染。
2.1.3 现场场地
船舶修造企业应做好场地硬化,避免场地油污水渗入土壤,直接或间接造成土壤、地下水和其他水体污染。
2.1.4 船舶油水分离器
所有船只必须设置油水分离器,在油水分离器选用泵上,建议选用往复泵,最好不选用离心泵(因其叶轮高速运转,使大油粒破碎或离散成乳化油,致使分离效果大大降低,难以使油水有效分离,导致间接污染水体)[3-4]。
在排油阀选型上,根据船舶实际,尽可能选用气动隔膜或合适的电磁阀,保证分离出油污畅通排出收集。渔船、货船一律将废油委托船舶清舱相关单位,并做好台账和记录,以便日常管理,严禁将废油倒入江中[5-7]。
在船与河道岸边之间的合适场地上设置集水沟,含油修理废水通过场地坡度自流进入明沟盖板渠集水沟,流进地下集水池,并经自动提升泵泵入地上废水处理设施。
考虑到部分船舶修理厂所在区域暂未接通废水管网,现状还不具备废水纳管条件。因此,近期,船舶修理厂产生含油修理废水和舱底废水须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新改扩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河道;远期,待船舶修理厂所在地附近污水管网接通,并投入使用后,企业废水经厂内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
经现场实地采样测定,船厂船底部修理含油废水和船舱舱底废水的混合废水的石油类含量约为100 mg/L,COD含量约为200 mg/L。为保证废水达标,本文设计采用“格栅+调节池+一级隔油池+二级隔油池+加药气浮+排放”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在进入调节池前设置一个格栅,除去大的手套、石子、金属件等垃圾,然后进入调节池。废水在调节池内进行预沉沙,通过重力作用除去大部分可沉降悬浮物。然后,废水由泵提升至两级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除去废水中的轻油和重油。定期人工清捞隔油池内重油,隔油池内浮油则通过集油管排出。隔油池出水,自流至加药气浮池。废水经加药反应后,进入气浮池内。在溶气的作用下,废水中的污染物黏附在气泡上,随气泡上浮至水面。气浮池表面浮油,通过机械刮油装置收集至集油槽。废水经加药气浮处理后,可去除大部分的石油类污染物和COD。最后,经处理后的废水达标外排。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图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废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及粗杂质为含矿物油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固废。企业厂内须建立规范的污泥堆场。污泥堆场应做到防渗、防止风吹、日晒、雨淋,设置滤液收集系统。危险废物的贮存应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险固废的转移必须严格遵守联单转移制度,不得随意出售,不得倒入附近河道,不得私自转移。污泥须送至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并遵守联单转移制度。
根据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和船舶,应立即进行依法查处。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提升;对拒不配合整治的企业,责令停产;对拒不执行停产的违法企业,要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确保执行到位。同时,深入开展污染整治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和广大企业提高认识,推动污染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环保有奖举报作用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整治工作,及时举报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氛围,设立举报电话。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组织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各层次的人员职责明晰,分工明确。
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设置各种设备运行台账记录,规范工作程序。
加强员工培训,大力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员工保护环境的意识,并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让员工养成环境保护的良好习惯。
涉石油类污染船舶修造及船舶整治标准,归纳如下,具体见表1和表2。
表1 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标准
表2 船舶专项整治标准
本文通过实地调研船舶修造企业,详查各个修造工段,对船舶修造的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进行调查,并布点采样,分析附近流域水体石油类因子超标原因,拟定了修造场地废水收集方案、处理工艺和二次污染控制等措施,提出涉石油类污染船舶修造行业废水处理工艺,并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提出涉石油类污染船舶修造及船舶专项整治标准,对涉及船舶修造行业的地市环保、海洋和渔业等管理部门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