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担当 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8-10-01 02:09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政府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8年8期
关键词:赤峰市县区贫困人口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举全市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对赤峰市的脱贫攻坚工作给予了深情关注和亲切指导。我们深受鼓舞、倍加珍惜,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头号政治任务、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精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全市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50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算2.7亿元),实现7.7万人脱贫,喀喇沁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宁城县4个国贫县,克什克腾旗、松山区2个区贫县摘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赤峰市是自治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来审视和部署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市委、市政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组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长期纳入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牢牢把握“六个精准”“五个一批”重要要求,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意见。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总书记在内蒙古团作重要讲话时,特别提到了赤峰市和巴林左旗的贫困情况,饱含着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厚望与重托。我们深切感受到,这是关怀和动力,更是责任和压力,只有付出“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努力,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才能用行动和成绩诠释忠诚与担当,才能不辜负总书记的殷殷重托。市委、市政府逐字逐句深刻领会总书记在内蒙古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成都市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全市脱贫攻坚的思路重点和各项要求,确保总书记脱贫攻坚战略思想落地生根、全市脱贫攻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不断调整充实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体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制,成立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并由市长担任总指挥,下设了1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市级派驻贫困旗县脱贫攻坚推进组10个,推进组组长、联络员及工作队长共147人;组建苏木乡镇街道工作队133个,派驻乡干部604人;组建派驻嘎查村工作队2001个,驻村干部8575人;派驻第一书记1986人,持续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脱贫攻坚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为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领导保障。2017年以来,相继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全市工作部署会、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会议32次,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出台各类政策文件52个,确保了工作的协调有序推进。组织召开了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现场会,脱贫攻坚春季、秋季攻势动员会等10次大型会议,将中央和自治区的具体要求及时转化为实际行动。实行了市级领导贫困联系点制度,市级领导每季度至少抽出1天时间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

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市委、市政府严格执行自治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调整完善了市级领导包联督导贫困旗县区制度,全力确保工作成效。目前,各市委常委均对所包联旗县开展了明察暗访,发现并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贫困旗县区脱贫主体责任比学赶帮述职交流制度,贫困旗县区已经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对于推进不力、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贫困旗县区党委、政府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选优配强市脱贫攻坚推进组、驻乡工作队,推进组组长由熟悉基层工作特别是扶贫工作的处级领导担任,推进组成员和工作队队员由市直单位处级后备干部、科级干部或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目前,147名工作队队员全部驻村开展工作,与此同时,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监管,要求队员每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确保人到、心到、责任到。正向激励方面,制定实施了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培养使用干部暂行办法,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反向约束方面,督促旗县区党委、政府主动接受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总队的指导监督,市委成立了4个市级脱贫攻坚巡回检查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聚焦精准发力,完善政策措施

2017年以来,我市坚持把脱贫攻坚工程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和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举全市之力予以推进。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构建了四大政策体系。

一是构建了更加坚强有力的脱贫攻坚工作力量保障体系。为加强扶贫工作力量,在市级层面成立了贫困监测与扶贫发展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0个,市扶贫办先后调入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16人。各旗县区扶贫部门的工作力量也都得到了进一步充实,扶贫工作任务重的苏木乡镇均成立了扶贫机构,并安排2—3名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了有人干事、有人管事。进一步强化结对帮扶,出台《赤峰市脱贫攻坚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加强派驻干部管理,坚持选派熟悉基层、热爱农村牧区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帮扶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第一书记,对表现优秀的加大提拔使用力度,对不胜任工作的坚决撤换召回。

二是构建了更加符合地区实际的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始终坚持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起了专项扶贫资金财政预算增长机制,在人均财力全区最低的情况下,确保了专项扶贫资金大幅增长。2017年,市旗两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8亿元,增长164.5%(其中,市本级2.2亿元、增长177.5%,旗县区5.16亿元、增长159.3%)。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已下达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5亿元,较去年增长22.1%;市本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亿元,比上年度增长30%。积极创新扶贫资金筹措方式,搭建了市级扶贫投融资平台,在全区率先成立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搭建自治区首家扶贫融资担保平台,目前,已达成意向融资14亿元(已经发放5.92亿元)。另外,我们还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等方式,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保证了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三是构建了更加完善精准的脱贫攻坚政策保障体系。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扶贫政策,相继制定了《赤峰市“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项目精准帮扶贫困户的指导意见》等政策,21个重点行业部门分别制定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和2017年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了具体化、精细化、可操作性强的“1+N”政策体系,内容涉及产业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补偿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兜底等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贫困人口医药费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8.1%,找到了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效路径。出台《赤峰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法》《赤峰市派驻旗县区脱贫攻坚推进组(督导组)及成员考核方案》,加强日常工作督查检查,严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各级发现的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对工作滞后的两个旗县区进行了工作约谈;注重正向激励,妇联、工会、共青团在全市“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表奖名额中设立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专项名额,形成了全市关注脱贫攻坚、激励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三、围绕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

2017年以来,赤峰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聚焦脱贫对象,紧盯脱贫目标,落实脱贫措施,各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

一是不断夯实精准扶贫基础。组织开展了“走千村进万家 建档立卡再核查”“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和“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3轮扶贫对象核查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摸清了贫困人口的底数,做到了精准识别。在大排查大整治中,对全市13.5万贫困人口进行重新摸排,并把偏远地区和“两非”地区贫困人口及时纳入进来,彻底摸清贫困人口底数,动态搞好建档立卡工作,确保不错进一户、不漏评一人。

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扶贫。根据《赤峰市“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2089个行政嘎查村全部完成农牧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编制工作。3.47亿元“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全部下达,1038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结合赤峰实际,重点发展设施农业、中草药种植、紫花苜蓿、甜菜、肉驴、肉牛、肉羊、蛋鸡、生猪养殖、笤帚苗等特色产业,确保脱贫人口真正实现稳定脱贫。12个旗县区完成了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带贫减贫机制完善的扶贫产业园62个。截至目前,已建成投产运行的20个产业园,覆盖嘎查村400个,贫困人口2.15万户、4.46万人。进一步发挥佰惠生、凌志马铃薯、蒙都、牧原、东阿阿胶等龙头企业和农牧业合作组织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目前全市219家扶贫龙头企业、2600家合作社、865个家庭农牧场和10.4万户种养大户覆盖9.5万未脱贫人口,今年计划新增4万人,实现全覆盖;农牧业合作组织已覆盖52%的贫困人口,力争2020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拓展扶贫业态,大力发展旅游、光伏等新兴扶贫业态,集中建设了61个旅游扶贫示范村、200个电商扶贫示范村、30个光伏电站,一大批贫困人口有了新的增收渠道。确保易地搬迁有稳定产业支撑,继续推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与光伏、旅游、电商、设施农业、产业园区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和易地搬迁相互促进。

三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最新政策要求,紧紧围绕产业,推行“易地扶贫搬迁+” 模式(产业园、旅游、光伏),做到产业与搬迁同步,实现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2017年,全市落实搬迁人口9335人,其中贫困人口8409人。建设集中安置点77个,集中安置8580人,年内完工56个,入住55个;分散安置755人。共入住搬迁人口5266人,入住率55.5%;贫困人口入住4579人,贫困人口入住率54.5%。截至目前,新建集中安置区160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8521户、2264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233户、19044人,1.2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稳定脱贫,项目建设进度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全面完成2016、2017年工程收尾工作,确保今年的搬迁对象全部入住。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坚持扶贫专项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原则,积极构建“财政投入+商业信贷+社会投入”模式,建立财政主导、市场保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专项扶贫资金财政预算增长态势,2017年以来发放各类扶贫贷款44.19亿元。其中,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新发放贷款11.6亿元,超额完成全年10亿元的贷款发放任务,贫困人口覆盖率34.3%,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努力创新扶贫资金筹措方式,5亿元农发行设施农业贷款下达3.8亿元; 5亿元生猪产业扶贫基金注册成立基金公司,5000万元政府出资已拨付;市政府与市人保财险签署了10亿元的支农融资与民生类保险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五是有效凝聚行业扶贫合力。全力抓好健康扶贫,建立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基金,切实把住政策标准关口,把超出国家标准的部分坚决砍下来,未落实的政策抓紧补上去,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国家标准。12个旗县区通过社会捐赠、政府注资等方式,共筹集资金13450万元。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85.23%。实施了“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6827人次,救治率96.6%;慢病签约服务贫困患者85891名,签约管理率100%,按路径化管理治疗77436人次;重病兜底保障治疗2527人,累计救治3720人次,救治率100%。全市贫困人口住院51627人、67058人次,医疗总费用2.5854亿元,实际报销2.2836亿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8.33%。抓好教育扶贫,发放各类助学补助资金10.24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6.03万人次。其中,发放资金10102.5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8.55万人次,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推进生态扶贫,8个国贫旗县共有14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聘为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做好社会兜底保障,加快两项制度衔接,全市13.5万未脱贫人口中,已纳入低保兜底7.2万人,占比53%。

六是认真做好京蒙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京蒙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及国务院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探索创新对口帮扶合作模式,积极推动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工作,在全市谋划了33个能够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带动能力强、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前瞻性的项目,总投资18207万元。其中,申请北京市“重点地区帮扶资金”5759.5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4155万元。7个中央单位定点包扶我市8个国贫县,单位互派13名干部挂职,相关领导到扶贫现场考察153人次,直接安排资金物资1914万元,帮助引进各类项目23个。自治区10名省级领导干部联系我市10个区贫县,协调对接项目38个,其中已落地项目8个,投资16.49亿元。精准开展干部驻村帮扶,组织开展“万名干部驻村、千户企业帮扶”活动,组建驻村工作队1939个,47962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88153户,新增派干部1319人。其中,后备干部261人,1709家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现了干部驻乡驻村、结对帮扶贫困户、企业帮扶贫困村三个全覆盖。

七是强化工作监督和资金监管。印发脱贫攻坚通报13次,对工作排名靠后、进展缓慢的2个旗区进行了约谈。全市调整召回干部366人,约谈问责9人,组织调整39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制定《赤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扶贫资金拨付监管制度,定期调度扶贫资金到位情况;扶贫部门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监管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发现资金滞留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财政和扶贫部门建立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制度,每年对旗县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审计部门将扶贫资金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对贫困地区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12个旗县区的2011个嘎查村进行了清理核查,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猜你喜欢
赤峰市县区贫困人口
赤峰市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
赤峰市敖汉旗韩家窝铺辽代壁画墓发掘简报
隐形贫困人口
赤峰市通联站站长——刘国良
新形势下县区人大研究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十八大以来每年超千万人脱贫
县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探讨
赤峰市保护地黄瓜主要病害的无公害治理
要让贫困人口真正受益
县区台借助新媒体做好电视新闻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