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勇
成语“爱屋及乌”出自《尚书大传·大战篇》:“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意思是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后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喜爱和他有关系的人或事物。成语所说的是一种不很合理的、带有很大盲目性的情感迁移。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却是很常见的现象。比如:个别领导干部出了问题,老百姓便可能认为整个“吏治”系统腐败了等等。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普通百姓往往就对这个部门甚至整个政府产生不满,不妨称之为“恨乌及屋”吧!尽管这两者都是不合理的情感迁移,但都会影响对人和事物的客观评价。组织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与党员干部沟通的桥梁,其细枝末节非局外人能想象,稍有疏忽可能就会在群众中出现“恨乌及屋”现象,从而影响工作大局。因此,窃以为组织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防微杜渐,管好身边“小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所以,组织工作一定要关注身边的“小事”。一是甘为“善小”。扶人一把,给人以转机,小事也能变成大好事。平常生活中,基本上都是由芝麻绿豆般小事组成,所经历的无非是些吃喝拉撒的“小事”,但细想起来,这些小事却可能就是大事。譬如“农民工”为几千元工钱而不得不爬塔吊、上高楼、喝农药。作为“父母官”不解决这些小事,老百姓就会迁怒于党组织和政府,就会失去对党的信任。所以,组织工作要切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小事干好了,才能干好大事!二是勿为“恶小”。任何小事都是大事,集小善则为大善,集小恶则成大恶。电视连续剧《康熙王朝》中,康熙责骂顺天府尹木寿的一段话耐人寻味:“一个小小丫头,干里来京城告状,没有钱打官司,只好唱曲儿鸣冤,筹几个诉讼的银子。你一个顺天府尹不帮她伸冤寻个公道,反而在闹市口拿人,你叫百姓们看见了,不知道怎么恨宫府呐。蠢才!”木寿之流习惯于搞“面子工程”,只要皇上看不见、听不见就行了,根本不必当回事。而今,是否还有木寿般鼠目寸光的“蠢才”呢?如此看来,小事并不小,如果不加以遏制,势必要“恨乌及屋”!
二、教育领先,加强社会舆论疏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端正思想认识,就要强化教育引导。首先,教育干部树立“平民意识”。长期以来,在对干部的教育中存在一定的偏差:过于强调干部与老百姓不一样,要求干部不能“把自己混同普通的老百姓”,却忽视了对干部的“平民意识”的教育,使干部忘记了自己首先是“普通老百姓”。致使一些干部高高在上,严重脱离群众,甚至走上群众的对立面。其次,教育广大群众学会辨证看待事物。人是人,屋上的乌鸦是乌鸦,这是两个不同的事物,应该分别看待。不能因为人是善良的,就认为他屋上乌鸦的羽毛比别的漂亮,嗓音比别的动听;反过来,也不能因为你对某人不满,就连带对他所种的牡丹花也觉得不好看。群众希望党员干部崇高而完美,希望领导干部处处合理,事事得当,这是可理解的。但必须清楚,领导干部也是人,而也有可能做错事,说错话。不能以偏概全,把领导干部做错一二件事,就与其他事情扯在一起,贴上一个否定的标签。
三、公平公正,健全規范组织制度。
在如何选人用人方面,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倡导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观念,坚持择优选用。一是竞争公开。即公开竞争上岗办法、公开符合竞争条件人员、公开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公开进行竞争演讲,公开进行民主评议、任前公示,并设立意见箱,加强群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考核考评分层次测评。年度考核考评要分别从单位领导、中层干部、本科室、群众四个层次进行测评,最大限度地使测评结果客观、科学;三是民主评议与党组织考察相结合。为防止民主测评出现偏差,党组织要结合测评结果,采取调查了解、考察确认等方法,综合多方因素再做决定,使成绩突出但因坚持原则测评结果不很理想的人员能够选拔出来;
四、强根固本,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
这是防止“恨乌及屋”的根本。加强监督机制,把组织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一是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气氛。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切实贯彻执行组织工作民主集中制。三是明确职责,切实完善监督机制。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考察的监督作用,努力推动组织工作科学化。纪委、组织等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同时,切实搞好群众监督。群众掌握了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才能真正使组织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之中,从而使“恨乌及屋”无处藏身,营造一个人尽其才的宽松环境,促进党的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