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个个是硬战,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是居“三大攻坚战”之首。
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内蒙古态度坚決、目标明确:全面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如期建成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全面小康社会。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内蒙古经济运行风险总体可控,但金融和债务风险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较大,化解政府债务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决策部署,制定专项方案,拿出过硬举措,确保重大风险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化解。
2017年9月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作为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的具体行动,切实做到坚决贯彻、全面贯彻、精准贯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把做好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细致筛查问题项目,全面彻底摸清债务底数,从严从实规范举债行为,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财政约束,严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诠释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
2017年9月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召开各盟市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工作汇报会并讲话,强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1月,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了明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全区政府债务率普遍较高的问题,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全面规范举债行为,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债务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依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完善年度债务化解方案,采取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偿还债务。化解政府债务实行绩效考核,建立债务偿还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对化债成效显著的,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激励;对违法违规举债、化解债务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密切关注房地产、养老保险基金、国有企业债务等方面的风险。
备豫不虞,居安思危。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直面风险和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严监管、出重拳、治乱象,全力做实做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工作。
呼和浩特市把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大的整治任务,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进一步摸清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底数,明细责任,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截至2017年底,呼和浩特市共化解政府债务102.6亿元,超出原计划的36%。下一步,全市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深挖潜力、做实措施,在规范管理、稳妥化解上做实功,在转变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上求突破,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为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出贡献。
乌海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制定了《乌海市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方案(2018-2021年)》,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将全市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稳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持统筹考虑、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消化的原则,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厘清债务偿还责任,打好预算安排、债权置换、资产重组、资源盘活组合拳。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融资、基金运作和购买公共服务行为,从严从紧控制政府债务增量。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防止引发社会矛盾。
锡林郭勒盟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理念,紧盯政府债务和民间借贷两个重点,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按期限有步骤推进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如期完成化债任务;按照对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务分类研究分别化解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将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积极争取自治区化解债务奖励资金,全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通过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整合资金等方式筹措化债资金。同时,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前提下,压减公务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遏制隐性债务增长,严禁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严禁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异化。今后,还将持续解决好农村牧区“过度举债”和“高利贷”等问题,确保债务风险始终在可控范围。
通辽市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自治区相关部署,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压实化解责任,按计划完成年度化债任务。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遏制各类隐性债务增量,堵住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开好合法合规举债的“前门”,利用3年时间把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各类违法违规金融行为,加强金融风险预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作为代表地方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积极做好金融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全力确保自治区的金融安全。2018年2月,自治区金融办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调度会暨部分驻区金融机构风险分析会,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要求。会上,各金融机构分析汇报了主要风险表现、已采取的切实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各金融机构表示,目前不良贷款前清后溢压力较大,但信贷资产质量总体稳定向好,将通过不断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夯实风险管理基础、创新处置渠道和方法等着力开展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工作。会议明确,下一步,自治区金融办将分别组织一行三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召开座谈会,系统研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化解处置、监管协调等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坚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齐发力,共同助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安不忘危,治不忘乱。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我区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也会在发展中不断显现。但只要我们保持忧患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就一定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强大的动力保障。
责任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