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设13个司级部门以及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其中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宣传司、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科技司、规划财务司、公共服务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以及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为原设置部门,新增设了媒体融合发展司和安全传输保障司等两个部门。
从业务布局来看,最大的变化来自于新成立的媒体融合发展司。作为指导、发展和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的重要部門,媒体融合发展司将在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业界非常关注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等工作,也均由该部门进行管理发放和审批。
另外一个变化则来自科技司和新成立的安全传输保障司业务调整,其中原归属于科技司的安全传输保障工作在本次机构改革中独立出来,无疑是对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技术保障方面的关注提升到更高层次。
其他方面,原归属于规划财务司的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等工作将正式由公共服务司负责。